平仄:仄 平 仄 平 仄
拼音: mù zhī jiù guī ju
【木】1. 树类植物的通称:树~。乔~。灌~。~石(树木和石头,喻没有知觉和情感的东西)。缘~求鱼。 2. 木料、木制品:~材。~器。~刻。~匠。~已成舟。 3. 棺材:棺~。 4. 质朴:~讷(朴实迟钝)。 5. 呆笨:~鸡。 6. 感觉不灵敏,失去知觉:麻~。 7.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 8. 姓。
【木】《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莫卜切,音沐。《說文》冒也。冒地而生,東方之行。从屮,下象其根。《徐鍇曰》屮者,木始申坼也,萬物皆始於微,故木从屮。《白虎通》木之爲言觸也。《玉篇》燧人氏鑽出火也。《書·洪範》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易·說卦傳》爲木。《疏》木可以揉曲直,卽順之謂也。《禮·月令》某日立春,盛德在木。《疏》春則爲生,天之生育,盛德在於木位。又八音之一。《周禮·春官·太師》金石土革絲木匏竹。《註》木,柷敔也。又質樸。《論語》剛毅木訥近仁。又木彊,不和柔貌。《前漢·周勃傳》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就】1. 凑近,靠近:避难~易。~着灯看书。 2. 到,从事,开始进入:~位。~业。~寝。~任。~绪。~医。高~。 3. 依照现有情况或趁着当前的便利,顺便:~近。~便。~事论事。
【就】《廣韻》《集韻》《韻會》《正韻》疾僦切,音鷲。《說文》就,高也。从京,从尤。《徐曰》尤,異也。尤高人所就之處,語曰:就之如日。會意。《廣韻》成也,迎也。《詩·邶風》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周頌》日就月將,學有緝熙于光明。又卽也。《齊語》聖王之處士也,使就閒燕,處工就官府,處商就市井,處農就田野。又《增韻》從也。《禮·檀弓》先王之制,禮也。過之者俯而就之。又帀也。《禮·禮器》大路繁纓一就。《註》五采一帀曰就。又能也。《左傳·哀十一年》郊之戰,季孫曰:須也弱。有子曰:就用命焉。《註》雖少年,能用命也。又終也。《
【规矩】◎规矩guīju[rule;establishedpractice]规则与礼法他自己立下一条规矩,每天至多撒四次网。——《渔夫的故事》◎规矩guīju(1)[well-behaved;well-disciplined;remainorderly;haveproperbehaviour]引申为称人的品行方正,谨守礼法靠右的一间正屋住着屋主罗斯托玛乞维列,一个规规矩矩的市民。——《第比利斯的地下印刷所》(2)又如:没规矩;守规矩
【规矩】亦作“规榘”。1.规和矩。校正圆形和方形的两种工具。《礼记·经解》:“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圜。”孔颖达疏:“规所以正圆,矩所以正方。”《楚辞·九辩》:“何时俗之工巧兮?灭规榘而改凿!”晋葛洪《抱朴子·辞义》:“乾坤方圆,非规矩之功。”明谢肇淛《五杂俎·人部一》:“梓匠轮舆,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2.礼法;法度。《史记·礼书》:“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诱进以仁义,束缚以刑罚。”三国魏阮籍《大人先生传》:“动静有节,趋步商羽,进退周旋,咸有规矩。”宋罗大经《鹤林玉露》卷七:“疆父为相清正,谨守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