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唐诗 / 奉平淮夷雅表。方城命愬守也卒入蔡得其大丑以平淮右

乃发乃守——奉平淮夷雅表。方城命愬守也卒入蔡得其大丑以平淮右

韵脚:上四十四有

平仄:仄 平 仄 仄

拼音: nǎi 1|4 shǒu

乃发乃守释义

【乃】1. 才:今~得之。“断其喉,尽其肉,~去”。  2. 是,为:~大丈夫也。  3. 竟:~至如此。  4. 于是,就:“因山势高峻,~在山腰休息片时”。  5. 你,你的:~父。~兄。“家祭无忘告~翁”。

【发】1. 交付,送出:分~。~放。~行(批发)。  2. 放,射:~射。百~百中。焕~。  3. 表达,阐述:~表。~凡(陈述某一学科或一本书的要旨)。阐~。  4. 散开,分散:~散。  5. 开展,张大,扩大:~展。~扬。  6. 打开,揭露:~现。~掘。  7. 产生,出现:~生。~愤。奋~。  8. 食物因发酵或水浸而澎涨:~面。  9. 显现,显出:~病。~抖。~憷。  10. 开始动作:~动。  11. 引起,开启:启~。~人深省。  12. 公布,宣布:~布。~号施令。  13. 量词,用于枪弹

【发】《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方伐切,音髮。《說文》發也。《詩·召南》壹發五豝。《傳》發,矢也。《前漢·匈奴傳》矢四發。《註》射禮三而止,每射四矢,故以十二矢爲一發。師古曰:發,猶今言箭一放兩放也。又《廣韻》起也。《孟子》舜發於畝之中。又舒也,揚也。《易·乾卦》六爻發揮。《疏》發,越也。又《坤卦》發於事業。《疏》宣發也。《左傳·桓二年》聲名以發之。《註》發揚此德也。又《博雅》開也。《書·武成》發鉅橋之粟。《疏》謂開出也。《詩·小雅》明發不寐。《註》謂將旦而光明開發也。又《玉篇》進也,行也。《博雅》去也。

【守】1. 保持,卫护:~成(在事业上保持前人的成就)。~御。~身(爱护自身,保持自己的品节)。~节。~恒。~望相助。墨~成规。  2. 看管:看~。~护。  3. 在一个地方不动:~株待兔。留~。  4. 遵照:遵~。~法。~时。  5. 维持原状,不想改变:保~。因循~旧。  6. 呆在一起:厮~。  7. 节操:操~。  8. 靠近,依傍:~着水的地方,可多种稻子。  9. 古代官名:太~。~祧(中国周代掌管祭祀宗庙的官)。~刺(太守,刺史)。~令(指太守、刺史、县令等地方官)。  10. 姓。 网

【守】〔古文〕《唐韻》書九切《集韻》《韻會》《正韻》始九切,音首。《說文》守,守官也。从宀,官府也。从寸,法度也。《玉篇》收也,視也,護也。《易·繫辭》何以守位,曰仁。《周禮·天官》獸人職時田則守罟。《註》防獸觸攫也。又《廣韻》主守也。《左傳·昭二十年》晏子云: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澤之萑蒲,舟鮫守之。藪之薪蒸,虞守之。海之鹽蜃,祈望守之。衡鹿等皆官名。又《增韻》攻守也。《易·坎卦》王公設險,以守其國。《史記·留侯世家》阻三面而守。又《唐韻》《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舒救切,音獸。《增韻》守之也,所守也,爲

乃发乃守用户点评
u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