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仄 平 仄
拼音: nán|nā jīn jì diāo cuò
【南】1. 方向,早晨面对太阳,右手的一边,与“北”相对:~北。~方。~面。~国(指中国南部)。~陲(南部边疆)。~极。~半球。 2. 姓。 | ◎ 〔~无(mó)〕佛教用语,意思是合掌稽首,表示对佛尊敬或皈依,常加于佛、菩萨名的前面,如“~~阿弥陀佛”、“~~观世音菩萨”。
【南】〔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又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又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又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又《翻譯名義》合掌作禮
【金】1. 一种化学元素,符号Au,原子序数79,黄赤色,质软:黄~。~子。~笔。 2. 金一类的,具有光泽、延展性,容易传热和导电的固体的通称(汞除外)。:~属。五~(旧指金银铜铁锡)。合~(两种或多种金属混合而成的金属)。~文(铸或刻在商周青铜器上的铭文,旧称“钟鼎文”)。 3. 钱:现~。基~。挥~如土。 4. 指兵器或金属制的乐器:~革(兵器甲铠的总称,引申指战争)。~声(a.钲声;b.钟声)。~鼓(锣鼓)。 5.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 6. 喻尊贵、贵重、难得、持久、坚固、有光泽等:~兰(
【金】〔古文〕《唐韻》居音切《集韻》《韻會》《正韻》居吟切,音今。《易·繫辭註》天地之數,五五相配以成金木水火土。《疏》地四與天九相得,合爲金。《書·洪範》五行,四曰金,金曰從革。《傳》金可以攺更。《疏》可銷鑄以爲器也。《又》從革作辛。《傳》金之氣味。《疏》金之在火,別有腥氣,非苦非酸,其味近辛,故云金之氣味。又金有五色。《說文》五色金,黃爲之,長久薶,不生衣。百煉不輕,從革不違,西方之行,生於土。《爾雅·釋器》黃金謂之璗,其美者謂之鏐,白金謂之銀,其美者謂之鐐。《書·禹貢》厥貢惟金三品。《傳》金銀銅也。《前漢
【既】1. 动作已经完了:~往不咎。~而。 2. 已经:~成事实。~定。 3. 常与“且”、“又”连用,表示两者并列:~快又好。 典
【雕】1. 鸟类的一属,大型猛禽,羽毛褐色,上嘴勾曲,视力很强,利爪,能捕食山羊、野兔等(亦作“鹫”):~悍。一箭双~。 2. 刻竹、木、玉、石、金属等:木~。浮~。玉~。~版。~龙(指善于撰写文章)。~镌。~塑。~虫小技。 3. 有彩绘装饰的:~弓。~鞍。~青(在人体上刺花纹,涂上青色)。 4. 同“凋”。
【雕】《唐韻》都僚切《集韻》《韻會》《正韻》丁聊切,音貂。《說文》鷻也。从隹周聲。《玉篇》鷲也。能食草。《禽經》雕以周之。《埤雅》雕,似鹰而大,黑色,俗呼皁雕。一名,其飛丄薄雲漢。今大雕翱翔水上,扇魚令出,沸波攫而食之。一名沸河。《史記·李廣傳》生得一人,果匈奴射雕者也。又《荀子·議兵篇》雕雕焉縣貴爵重賞於其前。《註》雕雕,章明之貌。又《爾雅·釋器》玉謂之雕。《又》雕謂之琢。《孟子》必使玉人雕琢之。《埤雅》雕之義,出於雕鶚之雕,雕性刻制故也。又官名。《周禮·冬官考工記》雕人。又雕題,國名。《禮·王制》雕題交阯。
【错】1. 不正确,与实际不符:差~。过~。~讹。~谬。~觉。~怪。不~。~爱。将~就~。 2. 交叉着:交~。~乱。~杂。~综(纵横交叉)。~动。~落(交错纷杂)。盘根~节。 3. 叉开:~开。~车。~过机会。 4. 用来打磨玉石的石头:它山之石,可以为~。 5. 打磨玉石:攻~。 6. 镀金、银,涂饰:~金。~银。~彩镂金。
【错】〔古文〕《唐韻》《集韻》倉各切《韻會》淸各切《正韻》七各切,音厝。《說文》金涂也。《前漢·食貨志》錯刀,以黃金錯其文,一刀直五千,與五銖錢行。《註》錯刀,王莽錢。《張衡詩》何以贈之金錯刀。又《詩·大雅》簟茀錯衡。《傳》錯衡,文衡也。《史記·趙世家》剪髮文身,錯臂左衽。《註》錯臂亦文身,謂以丹靑錯畫其臂。又《玉篇》鑢也。《書·禹貢》錫貢磬錯。《疏》治玉石曰錯。磬有以玉爲之者,磬錯,謂治磬錯也。又《正韻》厲石也。《詩·小雅》他山之石,可以爲錯。《傳》錯,石也,可以琢玉。《釋文》錯,厲石也。又《玉篇》雜也。《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