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五支
平仄:平 平 仄 仄 平 仄 平
拼音: xū nán zì qí|jī ér shì yè
【须】1. 必得,应当:无~。莫~有。必~。务~。~要。 2. 等待,停留:~留(迟留,留待)。 3. 男人面上生的毛,胡子:~眉(男子的代称)。~生(传统戏剧角色名,即“老生”)。 4. 〔~臾〕片刻,一会儿。 5. 像胡须的东西:~根。触~。
【男】1. 阳性的人:~性。~人。~孩。~女平等。 2. 儿子:长(zhǎng )~。 3. 封建制度五等爵位的第五等:~爵。
【男】《集韻》《韻會》《正韻》那含切,音南。《說文》丈夫也。从田从力,言用力於田也。《白虎通》男,任也。任,功業也。《易·繫辭》乾道成男。又爵名。《禮·王制》公侯伯子男,凡五等。又姓。《史記·夏本紀》其後有男氏。又《韻補》叶尼心切,音寧。《詩·大雅》太娰嗣徽音,則百斯男。
【自】1. 本人,己身:~己。~家。~身。~白。~满。~诩。~馁。~重(zhòng )。~尊。~谦。~觉(jué )。~疚。~学。~圆其说。~惭形秽。~强不息。 2. 从,由:~从。~古以来。 3. 当然:~然。~不待言。~生~灭。放任~流。 4. 假如:~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
【自】〔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疾二切,音字。《玉篇》由也。《集韻》從也。《易·需卦》自我致寇,敬愼不敗也。《疏》自,由也。《書·湯誥》王歸自克夏,至于亳。《詩·召南》退食自公,委蛇委蛇。《傳》自,從也。又《玉篇》率也。又《廣韻》用也。《書·臯陶謨》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傳》自,用也。《詩·周頌》自彼成康,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傳》自彼成康,用彼成安之道也。《古義》自彼者,近數昔日之辭。又自然,無勉强也。《世說新語》絲不如竹,竹不如肉,漸近自然。又《集韻》己也。《正韻》躬親也。《易·乾卦》
【奇】1. 特殊的,稀罕,不常见的:~闻。~迹。~志。~观。~妙。~巧。~耻大辱。 2. 出人意料的,令人不测的:~兵。~计。~袭。出~制胜。 3. 惊异,引以为奇:~怪。惊~。不足为~。 | 1. 数目不成双的,与“偶”相对:~数(不能被二整除的数,如一、三、五、七、九等,正的奇数亦称“单数”)。 2. 零数:~零(不满整数的数)。~羡(赢余,积存的财物)。有~(如“八分~~”即八分多一点)。
【奇】《廣韻》《集韻》《韻會》渠羈切《正韻》渠宜切,音琦。異也。《莊子·北遊篇》萬物一也。臭腐化爲神奇,神奇復化爲臭腐。《仙經》人有三奇,精,氣,神也。又祕也。《史記·平傳》平凡六出奇計,其奇祕世莫得聞。又姓。又天神名。《淮南子·地形訓》窮奇廣莫,風之所生也。又四凶之一。《史記·五帝紀》少皡氏有不才子,天下謂之窮奇。《註》窮奇,卽共工氏。又獸名。《司馬相如·上林賦》窮奇犀。《註》狀如牛,蝟毛,音如嘷狗,食人。又江神謂之奇相。《江記》帝女也。卒爲江神。又與琦通。又《廣韻》《集韻》《韻會》居宜切,音羈。一者,奇也。
【儿】1. 小孩子:婴~。~戏。 2. 年轻的人(多指青年男子):男~。~女情。 3. 儿子,男孩子:~子。生~育女。 4. 父母对儿女的统称,儿女对父母的自称。 5. 助詞:❶多用作名词后缀。❷用于形容词后。
【儿】《集韻》《韻會》而鄰切,音仁。《說文》人也。《玉篇》仁人也。孔子曰:人在下,故詰屈。《戴侗·六書故》人儿非二字,特因所合而變其勢。合於左者,若伯若仲。合於下者,若兒若見。《鄭樵·六書略》人象立人,儿象行人。又《集韻》居拜切,音戒。仁人也。(兒)〔古文〕《唐韻》汝移切《集韻》《韻會》《正韻》如支切,爾平聲。《說文》孺子也。象形。小兒頭囟未合。又《韻會》男曰兒,女曰嬰。又《韻會》兒,倪也。人之始,如木有端倪。又《倉頡篇》兒,嬬也。謂嬰兒嬬嬬然,幼弱之形也。又《韻會》姓也。漢有兒寬。又《唐韻》五稽切《集韻》《韻
【事业】◎事业shìyè(1)[cause]∶人们所从事的,具有一定目标、规模和系统的对社会发展有影响的经常活动他的毕生的真正使命,就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加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所建立的国家制度的事业。——《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2)[facilities]∶特指没有生产收入,由国家经费开支,不进行经济核算的文化、教育、卫生等单位公用事业(3)[individualfulfilment;personalachievement]∶个人的成就他立志要做出一番事业来
【事业】1.事情的成就;功业。《易·坤》:“美在其中,而畅於四支,发於事业,美之至也。”孔颖达疏:“所营谓之事,事成谓之业。”《北史·拓跋澄传》:“若非任城,朕事业不得就也。”元秦简夫《赵礼让肥》第四折:“男儿立事业,何用好容颜?铜刀安社稷,匹马定江山。”清刘大櫆《郭昆甫时文序》:“大行则发之於事业,穷居则不得已而见之於文章。”梁斌《播火记》第一卷二:“我还要拿工人的锤头……象男子汉大丈夫在世界上做一番事业。”2.政事;事务。《荀子·君道》:“故明主有私人以金石珠玉,无私人以官职事业。”明刘若愚《酌中志·大内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