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平 平 仄
拼音: wàng nán|nā chǔ|chù míng zhōng
【望】1. 看,往远处看:~见。眺~。张~。~尘莫及(喻远远落后)。~风捕影。 2. 拜访:看~。拜~。探~。 3. 希图,盼:期~。欲~。喜出~外。 4. 人所敬仰的,有名的:~族。名~。声~。威~。 5. 向,朝着:~东走。 6. 月圆,农历每月十五日前后:~日。 7. 埋怨,责备:怨~。 8. 姓。
【望】〔古文〕《唐韻》《正韻》巫放切《集韻》《韻會》無放切,音。《說文》出亡在外,望其還也。从亡,朢省聲。《釋名》望,惘也,視遠惘惘也。《詩·邶風》瞻望弗及。又《詩·大雅》令聞令望。《疏》爲人所觀望。又《孟子》望望然去之。《趙岐註》慚愧之貌也。《朱傳》去而不顧之貌。又《博雅》覗也。《韻會》爲人所仰曰望。又責望。又怨望。又祭名。《書·舜典》望于山川。《傳》皆一時望祭之。《公羊傳·僖三十一年》望者何,望祭也。又《廣韻》《集韻》《韻會》武方切《正韻》無方切,音亡。義同。《詩·小雅》萬夫所望。《釋文》協韻音亡。又《釋名
【南】1. 方向,早晨面对太阳,右手的一边,与“北”相对:~北。~方。~面。~国(指中国南部)。~陲(南部边疆)。~极。~半球。 2. 姓。 | ◎ 〔~无(mó)〕佛教用语,意思是合掌稽首,表示对佛尊敬或皈依,常加于佛、菩萨名的前面,如“~~阿弥陀佛”、“~~观世音菩萨”。
【南】〔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那含切,音男。《說文》草木至南方,有枝任也。《徐曰》南方主化育,故曰主枝任也。《前漢·律歷志》太陽者,南方。南,任也。陽氣任養物,於時爲夏。《白虎通》八月之律,謂之南呂何。南者,任也。言陽氣尚有任生薺麥也。又樂名。《詩·小雅》以雅以南。《韻會》南亦雅樂名,猶九夏也,南夏皆文明之方,故名南。周南召南,亦樂名。又姓。《韻會》魯大夫南遺。《宋書·律志》班左並馳,董南齊轡。又雙南,金也。《范仲淹金在鎔賦》英華旣發,雙南之價彌高。鼓鑄未停,百鍊之功可待。又《翻譯名義》合掌作禮
【处】1. 居住:穴居野~。 2. 存在,置身:设身~地。~心积虑。~世。 3.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 4. 决定,决断:~理。 5.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罚。~决。 6. 止,隐退:~暑。 | 1. 地方:~~。~所。 2. 点,部分:长(cháng )~。好~。 3. 机关,或机关、团体、单位里的部门:办事~。筹备~。 网
【处】《唐韻》昌與切《集韻》《正韻》敞呂切,音杵。《玉篇》居也。《詩·王風》莫或遑處。又止也。《詩·召南》其後也處。 《廣韻》留也,息也,定也。又居室也。《詩·大雅》于時處處。又歸也。《左傳·襄四年》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又分別也。《晉書·杜預傳》處分旣定,乃啓請伐吳之期。又制也。《晉書·食貨志》人閒巧僞滋多,雖處以嚴,而不能禁也。又姓。《前漢·藝文志》《處子》九篇。《師古註》《史記》云:趙有處子。《廣韻》《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又州名。《一統志》晉屬永嘉郡,隋置處州。又《廣韻》讀去聲,昌據切。
【鸣钟】后汉书·礼仪志上》:“诸行出入皆鸣钟,皆作乐。”2.谓食则鸣钟。形容富豪之家的生活。南朝梁刘孝标《广绝交论》:“出平原而联骑,居里閈而鸣钟。”南朝梁任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闢玄闈以阐化,寝鸣钟以体国。”参见“鐘鸣鼎食”。1.击钟发声。南朝齐谢朓《奉和竟陵王同沉右率过刘先生墓诗》:“善诱宗学原,鸣鐘霽幽抱。”宋范成大《玉堂寓值》诗:“上直马归催下钥,传更人唱促鸣鐘。”清褚人穫《坚瓠二集·夜半钟》:“六一居士谓继此诗,句则佳矣,奈夜半非鸣鐘时。或云姑苏寺鐘,多鸣於半夜。”2.古代青铜制乐器。悬挂架上,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