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十五青
平仄:仄 平 平 平
拼音: tíng guāng 4|4 yī
【庭】1. 堂阶前的院子:~院。~园。~除(“除”,台阶)。 2. 厅堂:~宇。~闱(父母所属内室,借指父母)。~训(父亲的教诲,亦指家教)。家~。 3. 审判案件的处所或机构:法~。 4. 古同“廷”,朝廷。
【庭】《唐韻》特丁切《集韻》《韻會》《正韻》唐丁切,音亭。《說文》宮中也。《玉篇》庭,堂階前也。《易·節卦》不出戸庭,无咎。《周禮·天官·閽人》掌埽門庭。又官名。《周禮·秋官》庭氏。《註》主射夭鳥,令國中淸潔如庭者也。又《爾雅·釋詁》直也。《疏》庭條,直也。《詩·小雅》播厥百穀,旣庭且碩。又州名。《唐書·地理志》庭州,貞觀十四年置,長安二年,爲北庭都護府,有後庭縣。《廣韻》卽漢車師後王庭之地,本烏孫國土,其前王庭,卽交河縣也。又天庭,星名。《石氏星傳》龍星左角曰天田,右角曰天庭。又洞庭,湖名。《楚辭·九歌》洞庭
【光】1. 太阳、火、电等放射出来耀人眼睛,使人感到明亮,能看见物体的那种东西:阳~。月~。火~。~华(明亮的光辉)。 2. 荣誉:~临(敬辞,意含宾客来临给主人带来光彩)。~顾。~复。 3. 使显赫:~大。~宗耀祖。 4. 景物:春~明媚。 5. 光滑:~滑。~洁。~泽。 6. 完了,一点不剩:杀~烧~。吃~用~。 7. 露着:~膀子。 8. 单,只:~剩下一口气。 9. 姓。
【光】〔古文〕炗《唐韻》古黃切《集韻》《韻會》《正韻》姑黃切,廣平聲。《說文》从火在人上。本作灮,今作光。《徐曰》光明意也。《易·需卦》有孚光亨。《程傳》有孚則能光明而亨通。《正韻》輝光,明耀華彩也。又《集韻》太歲在辛曰重光。又諡法,能紹前業曰光。又姓。《廣韻》田光後,秦末子孫避地,以光爲氏。晉有光逸。又《集韻》古曠切,廣去聲。飾色也。或作。
【内】1. 里面,与“外”相对:~部。~外。~定。~地。~阁。~行(háng )。~涵。 2. 称妻子或妻子家的亲戚:~人。~亲。~弟。 3. 亲近:~君子而外小人。 | ◎ 古同“纳”,收入;接受。
【内】〔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奴對切,餒去聲。《說文》入也,从冂入,自外而入也。《玉篇》裏也。《增韻》中也。《易·坤卦》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又《前漢·鼂錯傳》先爲築室家,有一堂二內。《註》二房也。《韻會》房室曰內,天子宮禁曰內。漢制,天子內中曰行,內猶禁中也。唐有三內,皇城在長安西北隅,曰西內。東內曰大明宮,在西內之東。南內曰興慶宮,在東內之南。又五內,五中也。《魏志·王浚傳註》聞命驚愕,五內失守。又職內,官名。《周禮·天官註》職內,主人也。若今之泉所入,謂之少內。又河內,地名。《周禮·夏官
【一】1. 数名,最小的正整数(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壹”代)。 2. 纯;专:专~。~心~意。 3. 全;满:~生。~地水。 4. 相同:~样。颜色不~。 5. 另外的:蟋蟀~名促织。 6. 表示动作短暂,或是一次,或具试探性:算~算。试~试。 7. 乃;竞:~至于此。 8. 部分联成整体:统~。整齐划~。 9. 或者:~胜~负。 10. 初次:~见如故。 11.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7”。
【一】〔古文〕弌《唐韻》《韻會》於悉切《集韻》《正韻》益悉切,漪入聲。《說文》惟初大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廣韻》數之始也,物之極也。《易·繫辭》天一地二。《老子·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又《廣韻》同也。《禮·樂記》禮樂政,其極一也。《史記·儒林傳》韓生推詩之意,而爲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其歸一也。又少也。《顏延之·庭誥文》選書務一不尚煩密。《何承天·答顏永嘉書》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又《增韻》純也。《易·繫辭》天下之動貞夫一。《老子·道德經》天得一以淸,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