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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除用形象演说佛理之外——城中蛾眉女

韵脚:去十四泰

平仄:仄 平 平 仄 平 仄 仄 仄 平 仄 平 仄

拼音: róng yòng wài lǐ chú 2|2|4|2 zhī 4|4 xíng xiàng yǎn shuō

内容除用形象演说佛理之外释义

【容】1. 包含,盛(chéng):~器。~量(liàng )。~积。~纳。无地自~。  2. 对人度量大:~忍。宽~。  3. 让,允许:~让。不~人说话。  4. 相貌,仪表,景象,状态:~止。~颜。~光。~貌。仪~。军~。市~。阵~。姿~。  5. 或许,也许:~或。  6. 姓。

【容】〔古文〕《廣韻》《集韻》《韻會》餘封切,音融。《說文》盛也。从宀从谷。《徐鉉曰》屋與谷,皆所以盛受也。《增韻》受也,包函也。《易·師卦》君子以容民畜衆。《書·君》必有忍其乃有濟,有容德乃大。《註》謂包之也。又《唐書·狄仁傑傳》婁公盛德,爲所包容久矣。又儀容也。《禮·冠義》禮義之始,在於正容體。《射義》試之於射宮,其容比於禮,其節比於樂。又《玉藻》君子之容舒遲,見所尊者齊遫,足容重,手容恭,目容端,口容止,聲容靜,頭容直,氣容肅,立容德,色容莊。又從容,安也。《書·君》從容以和。《中庸》從容中道,聖人也。又

【用】1.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使~。~心。~兵。~武。  2. 可供使用的:~品。~具。  3. 进饭食的婉辞:~饭。  4. 花费的钱财:费~。~项。~资。  5. 物质使用的效果:功~。有~之才。  6. 需要(多为否定):不~多说。  7. 因此:~此。

【用】〔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余頌切,容去聲。《說文》可施行也。《易·乾卦》初九,潛龍勿用。《疏》唯宜潛藏,勿可施用。《書·臯陶謨》天討有罪,五五用哉。又《廣韻》使也。《左傳·襄二十六年》惟楚有材,晉實用之。《杜甫詩》古來才大難爲用。又功用。《易·繫辭》顯諸仁,藏諸用。《疏》謂潛藏功用,不使物知,是藏諸用也。《論語》禮之用,和爲貴。又貨也。《書·大禹謨》正德利用厚生。《疏》謂在上節儉,不爲糜費,以利而用,使財物殷阜。《禮·王制》冢宰制國用,必於歲之杪,五穀皆入,然後制國用。又以也。《詩·小雅》謀

【外】1. 与“内”、“里”相对:~边。~因。里应(yìng )~合。~行(háng )。  2. 不是自己这方面的:~国。~路(同“外地”)。~族。~省。~星人。  3. 指“外国”:~域。~宾。~商。  4. 称母亲、姐妹或女儿方面的亲戚:~公。~婆。~甥。  5. 称岳父母:~父。~姑(岳母)。  6. 称丈夫:~子(亦指非婚生之子)。  7. 关系疏远的:~人。  8. 对正式的而言,指非正式的:~号(绰号)。~史(指正史以外的野史、杂史和以叙述人物为主的旧小说)。~传(zhuàn )。  9. 传统戏

【理】1. 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肌~。条~。事~。  2. 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由。~性。~智。~论。~喻。~解。~想。道~。~直气壮。  3. 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科,数~化。~疗。  4.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财。~事。管~。自~。修~。总~。  5.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睬。答~。  6. 古代指狱官、法官。  7. 姓。

【理】《唐韻》良止切《集韻》《韻會》兩耳切《正韻》良以切,音里。《說文》治玉也。《徐曰》物之脈理,惟玉最密,故从玉。《淮南子·覽冥訓》夏桀之時,金積折廉,璧襲無理。《註》用之煩數,皆鈍而無文。又《說文徐註》治玉治民皆曰理。《書·周官》論道經邦,燮理隂陽。《前漢·循吏傳》政平訟理。又《玉篇》正也。《左傳·成二年》先王疆理天下。《註》理,正也。又《玉篇》道也。《廣韻》義理。《易·繫辭》易而天下之理得矣。《史記·平原君傳》謂公孫龍曰:公無復與孔子高辨事也。其人理勝於辭,公辭勝於理,辭勝於理,終必受詘。《皇極經世》天下

【除】1. 去掉:~害。~名。~根。铲~。废~。排~。~暴安良。  2. 改变,变换:岁~(农历一年的最后一天)。~夕。  3. 不计算在内:~非。~外。  4. 算术中用一个数去分另一个数,是“乘”的反运算:~法。  5. 台阶:阶~。庭~。  6. 任命官职:~拜(授官)。~授。~书(授官的诏令)。

【除】《唐韻》直魚切《集韻》《韻會》如切《正韻》長魚切,音儲。《說文》殿陛也。《班固·西都賦》玉除彤庭。又《前漢·蘇武傳》扶輦下除。《註》除謂門屛之閒。又《玉篇》去也。《書·泰誓》除惡務本。《左傳·隱元年》蔓草猶不可除。又《昭十七年》振除火災。《周禮·春官》女巫掌歲時祓除釁浴。又《揚子·方言》病愈者或謂之除。又算法有乗除。《前漢·律歷志》法除之。又治也。《易·萃卦》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註》除者,治也。《禮·曲禮》馳道不除。又《周禮·地官·山虞》若祭山林,則爲主而修除。《註》治道路場壇。《左傳·昭十三年》令諸

【佛】1. 梵语“佛陀”,是对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的简称,亦是佛教徒对修行圆满的人的称呼:~爷。~像。借花献~。  2. 指“佛教”(世界主要宗教之一):~家。~寺。~老。~经。~龛。~事(佛教徒诵经、祈祷及供奉佛像等活动)。 | 1. 〔仿~〕见“仿”。  2. 古同“拂”,违背,违反。 | ◎ 古同“弼”,辅弼。 | ◎ 古同“勃”,兴起。

【佛】〔古文〕仏《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符勿切,音咈。《說文》見不諟也。又仿佛亦作彷彿,髣髴。《揚雄·甘泉賦》仿佛其若夢。《班固·幽通賦》夢登山而迥眺,覿幽人之髣髴。《漢書》作仿佛。又捩也。《禮·曲禮》獻鳥者,佛其首,畜鳥則勿佛。《註》恐鳥喙害人,爲小竹籠,以捩轉其首也。又逆也,戾也。《禮·學記》其施之也悖,其求之也佛。《揚子·法言》荒乎淫,佛乎正。與拂同。又輝粲貌。《黃香·九宮賦》銀佛律以順游。又三佛齊,佛郞機,柔佛,皆外國名。又佛桑,花名。又姓。明佛正。又佛佗。佛者,覺也。以覺悟羣生也。又《集韻》《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内】1. 里面,与“外”相对:~部。~外。~定。~地。~阁。~行(háng )。~涵。  2. 称妻子或妻子家的亲戚:~人。~亲。~弟。  3. 亲近:~君子而外小人。 | ◎ 古同“纳”,收入;接受。

【内】〔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奴對切,餒去聲。《說文》入也,从冂入,自外而入也。《玉篇》裏也。《增韻》中也。《易·坤卦》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又《前漢·鼂錯傳》先爲築室家,有一堂二內。《註》二房也。《韻會》房室曰內,天子宮禁曰內。漢制,天子內中曰行,內猶禁中也。唐有三內,皇城在長安西北隅,曰西內。東內曰大明宮,在西內之東。南內曰興慶宮,在東內之南。又五內,五中也。《魏志·王浚傳註》聞命驚愕,五內失守。又職內,官名。《周禮·天官註》職內,主人也。若今之泉所入,謂之少內。又河內,地名。《周禮·夏官

【形象】象xíngxiàng[image;form;figure]用有效和生动的语言刻画和描写的有形或可见的表现创造英雄形象典

【形象】“形像”。1.指具体事物。《吕氏春秋·顺说》:“善説者若巧士,因人之力以自为力,因其来而与来,因其往而与往。不设形象,与生与长,而言之与响;与盛与衰,以之所归。”2.指肖像。《东观汉记·高彪传》:“画彪形象,以劝学者。”宋陆游《驾礼部曾侍郎启》:“纪话言於竹帛,肖形像於丹青,垂之无穷。”3.塑像,偶像。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归心》:“县廨被焚,寄寺而住。民将牛酒作礼,县令以牛繫刹柱,屏除形象,舖设牀坐,於堂上接宾。”4.象征。晋干宝《搜神记》卷十:“汉蔡茂字子礼,河内怀人也。初在广汉,梦坐大殿,极上有禾三

【演说】ǎnshuō[lecture;givealecture;makeaspeech]说明事理;公开表明自己的观点◎演说yǎnshuō[speech]发表的见解将在电视上向全国发表演说

【演说】,解说。《莲社高贤传·慧远法师》:“又见水流光明,分十四支流注上下,演説苦空无常无我之音。”《晋书·姚兴载记上》:“兴如逍遥园,引诸沙门于澄玄堂听鳩摩罗什演説佛经。”唐王勃《广州宝庄严寺舍利塔碑》:“一音演説,本承听受之乡;五日继明,素隔照临之域。”2.表演叙说。清李渔《蜃中楼·献寿》:“待兄弟手舞足蹈,演説一番,只当做一齣戏文。”《儿女英雄传》第四回:“説书的当日听人演説《儿女英雄传》这桩故事的时候就考查过扬子《方言》那部书。”《老残游记》第二回:“这説鼓书本是山东乡下的土调,用一面鼓,两片梨花简,名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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