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仄 平
拼音: 2|4|4 jiào|jiāo yīng wǔ 3|1
【宁】1. 平安,安定:~静。~谧。息事~人。 2. 已嫁的女子或在外子女回家省视父母:~亲。归~。 3. 守父母之丧,丧假:“前博士弟子父母死,予~三年”。 4.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的别称。 5.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简称。 | 1. 情愿:~肯。~死不屈。~缺毋滥。 2. 岂,难道:王侯将相~有种乎? 3. 语助,无实际意义:不~唯是。 4. 姓。 | 1. 贮藏;积聚。同“贮”。 2. 久立。同“伫”。 3. 大门与屏风之间。
【宁】《唐韻》直呂切《集韻》《韻會》展呂切,音佇。《爾雅·釋宮》門屛之閒謂之宁。《禮·曲禮》天子當宁而立。《註》門內屛外,人君視朝所宁立處。又《集韻》通作著。《詩·齊風》俟我于宁乎而。今作著。又《廣韻》直魚切《集韻》《韻會》《正韻》如切,音除。義同。又《說文》宁辨積物也。象上隆四周之形。○按積物,與《爾雅》正意相背。《韻會》六麌分註。漢典考證:〔《說文》宁辦積物也。〕 謹照原文辦改辨。 考證:〔《說文》宁辦積物也。〕 謹照原文辦改辨。
【教】1. 指导,训诲:~习。~头。~正。~师。~导。管~。请~。~学相长。因材施~。 2. 使,令:风能~船走。 3. 指“宗教”:~士。~主。~皇。~堂。 4. 姓。 | ◎ 传授:~课。你~给我做。 典
【教】〔古文〕《廣韻》古孝切《集韻》《韻會》《正韻》居效切,音較。《說文》作敎上所施,下所效也。《釋名》敎,效也,下所法效也。《廣韻》敎訓也。《玉篇》敎令也。《易·觀卦》聖人以神道設敎。《書·舜典》敬敷五敎在寬。《傳》布五常之敎。又《禮·王制》明七敎以興民德。《註》七敎,父子,兄弟,夫婦,君臣,長幼,賔客,朋友也。《周禮·地官·司徒》使帥其屬,而掌邦敎。《註》敎所以親百姓,訓五品,有虞氏五,而周十有二焉。《禮·曲禮》敎訓正俗,非禮不備。《荀子·脩身篇》以善先人謂之敎。又《蔡邕·獨斷》諸侯言曰敎。《正字通》諭告之
【鹦鹉】◎鹦鹉yīngwǔ(1)[parrot](2)广泛分布于热带地区的许多属于鹦形目(Psittaciformes)的对趾足鸟,头圆,具有特别粗壮、弯曲而且有蜡膜的尖钩喙,上嘴大,常有羽冠,羽毛鲜艳多彩,能模仿人说话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礼记》(3)酒器名空持暖玉擎鹦鹉。——明·何景明《明月篇》
【鹦鹉】1.鸟名。头圆,上嘴大,呈钩状,下嘴短小,舌大而软,羽毛色彩美丽,有白、赤、黄、绿等色。能效人语,主食果实。《礼记·曲礼上》:“鸚鵡能言,不离飞鸟。”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羽篇》:“鸚鵡,能飞,众鸟趾前三后一,唯鸚鵡四趾齐分。凡鸟下瞼眨上,独此鸟两瞼俱动,如人目。”清吴兰修《黄竹子传》:“竹窗昼静,鸚鵡呼茶,香奩之福地也。”2.比喻有才之士。唐纪唐夫《送温庭筠尉方城》诗:“凤皇詔下虽霑命,鸚鵡才高却累身!”3.指鹦鹉杯。南朝梁简文帝《答张缵谢示集书》:“车渠屡酌,鸚鵡骤倾。”宋张元干《满庭芳·寿富枢密》词:
【哑】1. 不能说话:聋~。~巴。~子吃黄连(歇后语,喻有苦难言)。 2. 嗓子干涩发音困难或不清楚:沙~。嘶~。 3. 无声的:~剧。~铃(一种铁制的运动器械)。 4. 因发生故障,炮弹、子弹打不响:~炮。 | ◎ 〔咿~〕见“咿”。
【哑】《廣韻》烏格切《集韻》乙格切《韻會》《正韻》乙革切,音。《說文》笑也。《易·震卦》笑言啞啞。《疏》啞啞,笑語之聲也。《揚子·法言》或人啞爾笑曰:須以發策決科。《集韻》或作。又《集韻》乙却切,音約。義同。又《集韻》《類篇》遏鄂切,音惡。義同。《易林》鳧雁啞啞,以水爲宅,雌雄相和,心志娛樂。宅,達各切。又《廣韻》烏下切《集韻》《正韻》倚下切《韻會》幺下切,雅上聲。《玉篇》不言也。《集韻》瘖也。《戰國策》豫讓吞炭爲啞,變其音。《廣韻》同瘂。又《集韻》《正韻》於加切《韻會》幺加切,音鴉。《集韻》啞嘔,小兒學言。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