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二十一侵
平仄:平 平 仄 仄 平
拼音: 2|4|4 1|1 lín yě shù
【宁】1. 平安,安定:~静。~谧。息事~人。 2. 已嫁的女子或在外子女回家省视父母:~亲。归~。 3. 守父母之丧,丧假:“前博士弟子父母死,予~三年”。 4.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的别称。 5.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简称。 | 1. 情愿:~肯。~死不屈。~缺毋滥。 2. 岂,难道:王侯将相~有种乎? 3. 语助,无实际意义:不~唯是。 4. 姓。 | 1. 贮藏;积聚。同“贮”。 2. 久立。同“伫”。 3. 大门与屏风之间。
【宁】《唐韻》直呂切《集韻》《韻會》展呂切,音佇。《爾雅·釋宮》門屛之閒謂之宁。《禮·曲禮》天子當宁而立。《註》門內屛外,人君視朝所宁立處。又《集韻》通作著。《詩·齊風》俟我于宁乎而。今作著。又《廣韻》直魚切《集韻》《韻會》《正韻》如切,音除。義同。又《說文》宁辨積物也。象上隆四周之形。○按積物,與《爾雅》正意相背。《韻會》六麌分註。漢典考證:〔《說文》宁辦積物也。〕 謹照原文辦改辨。 考證:〔《說文》宁辦積物也。〕 謹照原文辦改辨。
【栖】1. 鸟禽歇宿:“夫以鸟养养鸟者,宜~之深林”。 2. 居留,停留:~身。~息。~止。~遁(隐居,遁世)。~迟(游息,居住)。 | 1. 〔~~〕形容不安定。 2. 〔~遑〕a.忙碌不安,到处奔波;b.被迫。均亦作“栖皇”。
【栖】解釋《唐韻》先稽切《集韻》《韻會》《正韻》先齊切,音西。西本古栖字。《說文》日在西方而鳥棲。故因以爲東西之西。《禽經》陸鳥曰栖,水鳥曰宿,獨鳥曰上,衆鳥曰集。《莊子·至樂篇》養馬者宜栖之深林。或作棲。又凡物止息皆曰栖。《魏書·顯祖記》栖心浩然。《陶潛·穫下潠詩》聊得從君栖。又栖遲,遊息也。《陶潛·與從弟詩》栖遲詎爲拙。又栖栖,猶皇皇也。《論語》何爲是栖栖者與。又《集韻》《韻會》《正韻》思計切。音細。雞所止。(棲)《玉篇》同栖。鳥棲也。又《博雅》棲謂之牀。《詩·陳風》衡門之下,可以棲遲。又草名。《詩·大雅》
【林】1. 长在一片土地上的许多树木或竹子:树~。森~。~海。~薮(a.山林小泽;b.喻丛集的处所)。 2. 聚集在一起的同类的人或事物:书~。艺~。碑~。儒~。 3. 姓。
【林】《唐韻》力尋切《集韻》《韻會》犂針切《正韻》犂沈切,音臨。《說文》平土有叢木曰林。徐曰:叢木,故从二木。平土,故二木齊。《詩·小雅》依彼平林。又野外謂之林。《詩·周南》施于中林。又山木曰林。《穀梁傳·僖十四年》林屬于山爲麓。又《周禮·地官·林衡註》竹木曰林,水衡曰衡。又《爾雅·釋詁》林,君也。又盛貌。《詩·小雅》有壬有林。又林鐘,律名。《禮·月令》季夏之月律中林鐘。《周禮》作函鐘。又羽林,星名。應劭曰:天有羽林,大將軍之星也。林喩若林木,羽翼,鷙擊之意,故以名武官。《前漢·宣帝紀》取從軍死事者之子,養爲羽
【野树】生长于野外的树木。明何景明《九日同诸友登贤隐山》诗之二:“野树斜侵郭,河流曲抱城。”清汤斌《送李子德奉旨归养》诗:“关河落照乡山逈,驛路鸣蝉野树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