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十四泰
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2|4|4 huāng wài zhī|zhì lǒng
【宁】1. 平安,安定:~静。~谧。息事~人。 2. 已嫁的女子或在外子女回家省视父母:~亲。归~。 3. 守父母之丧,丧假:“前博士弟子父母死,予~三年”。 4.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的别称。 5.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简称。 | 1. 情愿:~肯。~死不屈。~缺毋滥。 2. 岂,难道:王侯将相~有种乎? 3. 语助,无实际意义:不~唯是。 4. 姓。 | 1. 贮藏;积聚。同“贮”。 2. 久立。同“伫”。 3. 大门与屏风之间。
【宁】《唐韻》直呂切《集韻》《韻會》展呂切,音佇。《爾雅·釋宮》門屛之閒謂之宁。《禮·曲禮》天子當宁而立。《註》門內屛外,人君視朝所宁立處。又《集韻》通作著。《詩·齊風》俟我于宁乎而。今作著。又《廣韻》直魚切《集韻》《韻會》《正韻》如切,音除。義同。又《說文》宁辨積物也。象上隆四周之形。○按積物,與《爾雅》正意相背。《韻會》六麌分註。漢典考證:〔《說文》宁辦積物也。〕 謹照原文辦改辨。 考證:〔《說文》宁辦積物也。〕 謹照原文辦改辨。
【荒】1. 年成不好,收成不好:~年。灾~。防~。备~。 2. 长满野草,或无人耕种:~芜。~地。开~。 3. 废弃:~废。~疏。~置。业精于勤,~于嬉。 4. 冷落偏僻:~村。~郊。~落(luò)(a.荒凉冷落;b.荒疏衰退)。~颓。 5. 严重缺乏,不够用:煤~。 6. 不实在的,不正确的:~信。~唐(a.浮夸,不实在;b.行为放荡。“唐”均读轻声)。 7. 放纵,迷乱:~淫。~腆(沉湎于酒)。 8. 远,边远的地方:~远。~遐。八~。 9. 扩大:“天作高山大王~之”。 10. 包有:“
【荒】〔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呼光切,音肓。《說文》蕪也。一曰草掩地也。《周語》田疇荒蕪。《韓詩外傳》四穀不升謂之荒。《爾雅·釋天》果不熟爲荒。又廢也。《書·蔡仲之命》無荒棄朕命。《傳》無廢棄我命。又大也。《詩·周頌》天作高山,大王荒之。《書·益稷》惟荒度土功。《傳》大治度水土之功。又《書·禹貢》五百里荒服。《爾雅·釋地》觚竹、北戸、西王母、日下,謂之四荒。又掩也。《詩·周南》南有樛木,葛藟荒之。又空也。《吳語》荒成不盟。又蒙也。《禮·喪大記註》在旁曰帷,在上曰荒。又《集韻》同慌。《楚辭·哀郢》
【外】1. 与“内”、“里”相对:~边。~因。里应(yìng )~合。~行(háng )。 2. 不是自己这方面的:~国。~路(同“外地”)。~族。~省。~星人。 3. 指“外国”:~域。~宾。~商。 4. 称母亲、姐妹或女儿方面的亲戚:~公。~婆。~甥。 5. 称岳父母:~父。~姑(岳母)。 6. 称丈夫:~子(亦指非婚生之子)。 7. 关系疏远的:~人。 8. 对正式的而言,指非正式的:~号(绰号)。~史(指正史以外的野史、杂史和以叙述人物为主的旧小说)。~传(zhuàn )。 9. 传统戏
【知】1. 晓得,明了:~道。~名(著名)。~觉(有感觉而知道)。良~。~人善任。温故~新。~难而进。~情达理。 2. 使知道:通~。~照。 3. 学识,学问:~识,求~。无~。 4. 主管:~县(旧时的县长)。~府。~州。~宾(指主管招待宾客的人。亦称“知客”)。 5. 彼此了解:相~。~音。~近。 6. 彼此了解、交好的人:故~(老朋友)。 | ◎ 古同“智”,智慧。
【知】〔古文〕《唐韻》陟离切《集韻》《韻會》珍離切《正韻》珍而切,智平聲。《說文》詞也。从口从矢。《徐曰》知理之速,如矢之疾也。又《玉篇》識也,覺也。《增韻》喩也。《易·繫辭》百姓日用而不知。《書·臯陶謨》知人則哲,能官人。又漢有見知法。《史記·酷吏傳》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作見知法。《註》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又相交曰知。《左傳·昭四年》公孫明知叔孫于齊。《註》相親知也。又《昭二十八年》魏子曰:昔叔向適鄭,鬷蔑一言而善,執手遂如故知。《楚辭·九歌》樂莫樂兮新相知。又《爾雅·釋詁》匹也。《詩·檜風》樂子之無知。《
【垄】1. 田地分界高起的埂子:田~。~沟。 2. 农作物的行(háng ),或行与行间的空地:宽~密植。 3. 像垄的东西:瓦~。 4. 坟冢:“由是观之,生王之头,曾不若死士之~也”。 汉
【垄】《廣韻》力踵切《集韻》《韻會》魯勇切,音隴。冢也。《揚子·方言》秦晉之閒,冢謂之壟。《禮·曲禮》適墓不登壟。又田中高處。《史記·涉世家》輟耕而之壟上。又《集韻》盧東切,音籠。《東方朔·七諫》修往古以行恩兮,封比干之丘壟。與下同字叶。 亦作龍。通作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