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拼音: yàn|yān 2|4|4 fēi zhào zhī|zhì
【燕】1. 鸟类的一科,候鸟,常在人家屋内或屋檐下用泥做巢居住,捕食昆虫,对农作物有益:~尔(形容新婚夫妇亲睦和美的样子)。~好(常用以指男女相爱)。~侣。~雀处(chǔ)堂(喻居安而不知远虑,临祸却不能自知)。 2. 轻慢:“~朋逆其师”。 3. 古同“宴”,安闲,安乐。 4. 古同“宴”,宴饮。 | 1.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河北省北部和辽宁省南部:~赵。~山。~京。 2. 姓。
【燕】《唐韻》於甸切《集韻》《韻會》《正韻》伊甸切,音宴。《說文》鳥也。籋口布翄枝尾,象形。《爾雅·釋鳥》燕燕,。《疏》燕燕,又名。古人重言之。《詩·邶風》燕燕于飛。《玉篇》俗作鷰。《集韻》亦作。又《禮·學記》燕朋逆其師,燕辟廢其學。《註》燕,猶褻也。又與醼通。《廣韻》醼飮,古無酉,今通用。《詩·小雅》我有旨酒,嘉賔式燕以敖。《儀禮》燕禮第六。又《集韻》與宴通。安也,息也。《易·中孚》初九虞吉,有他不燕。《疏》燕,安也。《詩·小雅》悉率左右,以燕天子。《傳》以安待天子。《又》或燕燕居息。《傳》燕燕,安息貌。《齊
【宁】1. 平安,安定:~静。~谧。息事~人。 2. 已嫁的女子或在外子女回家省视父母:~亲。归~。 3. 守父母之丧,丧假:“前博士弟子父母死,予~三年”。 4.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的别称。 5.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简称。 | 1. 情愿:~肯。~死不屈。~缺毋滥。 2. 岂,难道:王侯将相~有种乎? 3. 语助,无实际意义:不~唯是。 4. 姓。 | 1. 贮藏;积聚。同“贮”。 2. 久立。同“伫”。 3. 大门与屏风之间。
【宁】《唐韻》直呂切《集韻》《韻會》展呂切,音佇。《爾雅·釋宮》門屛之閒謂之宁。《禮·曲禮》天子當宁而立。《註》門內屛外,人君視朝所宁立處。又《集韻》通作著。《詩·齊風》俟我于宁乎而。今作著。又《廣韻》直魚切《集韻》《韻會》《正韻》如切,音除。義同。又《說文》宁辨積物也。象上隆四周之形。○按積物,與《爾雅》正意相背。《韻會》六麌分註。漢典考證:〔《說文》宁辦積物也。〕 謹照原文辦改辨。 考證:〔《說文》宁辦積物也。〕 謹照原文辦改辨。
【飞】1. 鸟类或虫类等用翅膀在空中往来活动:~天(佛教壁画或石刻中的空中飞舞的神)。~跃。~鸟。 2. 在空中运动:~雪。火箭~向太空。 3. 形容极快:~驶。~黄腾达(喻人骤然得志,官位升迁快)。 4. 极,特别地:刀子~快。 5. 无根据的、无缘无故的:流言~语。 6. 像架在空中的形状:~桥。~阁。 7. 感情的表达与传递:~眼。 网
【飞】〔古文〕《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非。《玉篇》鳥翥。《廣韻》飛翔。《易·乾卦》飛龍在天。《詩·邶風》燕燕于飛。又官名。《前漢·宣帝紀》西羌反,應募佽飛射士。又《釋名》船上重室曰飛廬。在上,故曰飛也。又六飛,馬名。《前漢·袁盎傳》騁六飛,馳不測山。《註》六馬之疾若飛也。別作騛。又桑飛,鷦鷯別名。又飛廉,神禽名。《三輔黃圖》能致風,身似鹿,頭似雀,有角,蛇尾,文似豹。《郭璞云》飛廉,龍雀也。世因以飛廉爲風伯之名,其實則禽也。又《本草》漏蘆一名飛廉。又《廣韻》古通作蜚。《史記·秦紀》蜚廉善走。又借
【赵】1. 中国古代国名(a.战国时代的“赵”;b.西晋结束,匈奴族、羯族先后在北方建立“赵国”,史称“前赵”、“后赵”):~客(战国时燕赵多侠士,遂以“赵客”为侠士通称)。燕(yàn)~(燕赵之地,泛指北方)。 2. 姓。 方言集汇
【赵】《廣韻》治小切《集韻》《韻會》《正韻》直紹切,音肇。《說文》趍趙也。又《釋名》趙,朝也。本小邑,朝事于大國也。又《廣韻》趙,少也,久也。又姓。《史記·趙世家》繆王賜造父以趙城,由此爲趙氏。又國名。《前漢·地理志》趙地,昴畢之分野。趙分晉,得趙國。又《揚子·方言》牀杠,南楚之閒謂之趙。《註》趙當作兆,聲之轉也。中國亦呼杠爲挑牀,皆通也。又《集韻》徒了切,音窕。或作,通作趙。刺也。《詩·周頌》其鎛斯趙。《傳》趙,刺也。《箋》以田器刺也。又《集韻》起了切。《詩·周頌·釋文》沈重讀。又同掉。《荀子·賦論篇》頭銛達
【知】1. 晓得,明了:~道。~名(著名)。~觉(有感觉而知道)。良~。~人善任。温故~新。~难而进。~情达理。 2. 使知道:通~。~照。 3. 学识,学问:~识,求~。无~。 4. 主管:~县(旧时的县长)。~府。~州。~宾(指主管招待宾客的人。亦称“知客”)。 5. 彼此了解:相~。~音。~近。 6. 彼此了解、交好的人:故~(老朋友)。 | ◎ 古同“智”,智慧。
【知】〔古文〕《唐韻》陟离切《集韻》《韻會》珍離切《正韻》珍而切,智平聲。《說文》詞也。从口从矢。《徐曰》知理之速,如矢之疾也。又《玉篇》識也,覺也。《增韻》喩也。《易·繫辭》百姓日用而不知。《書·臯陶謨》知人則哲,能官人。又漢有見知法。《史記·酷吏傳》趙禹與張湯論定諸律令,作見知法。《註》吏見知不舉劾爲故縱。又相交曰知。《左傳·昭四年》公孫明知叔孫于齊。《註》相親知也。又《昭二十八年》魏子曰:昔叔向適鄭,鬷蔑一言而善,執手遂如故知。《楚辭·九歌》樂莫樂兮新相知。又《爾雅·釋詁》匹也。《詩·檜風》樂子之無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