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仄 仄 平 平
拼音: nuò guǎn xià tíng chú
【搦管】握笔;执笔为文。南朝梁简文帝《玄圃园讲颂序》:“搦管摛章,既便娟锦縟;清谈论辩,方参差玉照。”唐刘知几《史通·辨职》:“搦管操觚,归其仪的。”明陈汝元《金莲记·弹丝》:“与朝云妹子同枝连气,原为中表之亲;搦管拈针,更结相知之雅。”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辛亥六镇兵变纪实》:“今徒搦管以发其未竟之志事也,悲夫!”2.谓吹奏管乐器。清李渔《闲情偶寄·声容·习技》:“吹笙搦管之时,声则可听,而容不耐看。”典
【下】1. 位置在低处的,与“上”相对:~层。~款。 2. 等级低的:~级。~品。~乘(佛教用语,一般借指文学艺术的平庸境界或下品)。~里巴人(泛指通俗的普及的文学艺术,常与“阳春白雪”对举)。 3. 方面,方位:两~都同意。 4. 次序或时间在后的:~卷。~次。~限。 5. 由高处往低处,降落:~山。~车。~马。~达。 6. 使降落:~半旗。~棋。 7. 进入:~海。 8. 投送:~书。 9. 到规定时间结束日常工作或学习:~班。~课。 10. 谦辞:在~。~官。 11. 颁布:~令。
【下】〔古文〕丅《廣韻》胡雅切《集韻》《韻會》《正韻》亥雅切,遐上聲。在下之下,對上之稱。《易·乾·文言》本乎地者親下。又《說文》底也。《玉篇》後也。又賤也。又《儀禮·士相見禮》始見于君,執摯至下。《鄭註》下謂君所。《賈疏》不言所而言下者。凡臣視袷已下,故言下也。又《集韻》《韻會》亥駕切,遐去聲。《正韻》降也,自上而下也。《易·屯卦》以貴下賤。《詩序》君能下下。又《爾雅·釋詁》下,落也。《郉疏》下者,自上而落也。草曰零,木曰落。又去也。《周禮·夏官·司士》歲登,下其損益之數。又《韻補》叶後五切,音戶。《詩·召南
【庭】1. 堂阶前的院子:~院。~园。~除(“除”,台阶)。 2. 厅堂:~宇。~闱(父母所属内室,借指父母)。~训(父亲的教诲,亦指家教)。家~。 3. 审判案件的处所或机构:法~。 4. 古同“廷”,朝廷。
【庭】《唐韻》特丁切《集韻》《韻會》《正韻》唐丁切,音亭。《說文》宮中也。《玉篇》庭,堂階前也。《易·節卦》不出戸庭,无咎。《周禮·天官·閽人》掌埽門庭。又官名。《周禮·秋官》庭氏。《註》主射夭鳥,令國中淸潔如庭者也。又《爾雅·釋詁》直也。《疏》庭條,直也。《詩·小雅》播厥百穀,旣庭且碩。又州名。《唐書·地理志》庭州,貞觀十四年置,長安二年,爲北庭都護府,有後庭縣。《廣韻》卽漢車師後王庭之地,本烏孫國土,其前王庭,卽交河縣也。又天庭,星名。《石氏星傳》龍星左角曰天田,右角曰天庭。又洞庭,湖名。《楚辭·九歌》洞庭
【除】1. 去掉:~害。~名。~根。铲~。废~。排~。~暴安良。 2. 改变,变换:岁~(农历一年的最后一天)。~夕。 3. 不计算在内:~非。~外。 4. 算术中用一个数去分另一个数,是“乘”的反运算:~法。 5. 台阶:阶~。庭~。 6. 任命官职:~拜(授官)。~授。~书(授官的诏令)。
【除】《唐韻》直魚切《集韻》《韻會》如切《正韻》長魚切,音儲。《說文》殿陛也。《班固·西都賦》玉除彤庭。又《前漢·蘇武傳》扶輦下除。《註》除謂門屛之閒。又《玉篇》去也。《書·泰誓》除惡務本。《左傳·隱元年》蔓草猶不可除。又《昭十七年》振除火災。《周禮·春官》女巫掌歲時祓除釁浴。又《揚子·方言》病愈者或謂之除。又算法有乗除。《前漢·律歷志》法除之。又治也。《易·萃卦》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註》除者,治也。《禮·曲禮》馳道不除。又《周禮·地官·山虞》若祭山林,則爲主而修除。《註》治道路場壇。《左傳·昭十三年》令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