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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能甘蹇分——丁巳元日

韵脚:上平二十文

平仄:仄 平 平 仄 平

拼音: ǒu néng|nài gān jiǎn fēn|fèn

偶能甘蹇分释义

【偶】1. 用木头或泥土等制成的人形:~像。木~戏。  2. 双,对,成双成对,与“奇(jī)”相对:~数。~语(相对私语)。对~。无独有~。  3. 事理上不一定要发生而发生的:~或。~然。~合。~尔。~感。~发事件。  4. 指丈夫或妻子:佳~。配~。

【偶】《唐韻》五口切《韻會》語口切,音耦。凡數,雙曰偶,隻曰奇。《禮·郊特牲》鼎俎奇而籩豆偶,隂陽之義也。又《爾雅·釋詁》合也。《註》謂對合也。又牉合也。《賈誼·五餌》言偶人無時。《韓詩》言不失時,以偶爲牉合也。又《家語》聖人因時,以合偶男女。又儕輩曰偶。《前漢·黥布傳》率其曹偶,亡之江中。又適然也。《列子·楊朱篇》鄧析謂子產曰:鄭國之治偶耳,非子之功也。又俑也。象人曰偶,木土像亦曰偶。《史記·孟嘗君傳》木偶人謂土偶人。一作寓禺。《前漢·郊祀志》木寓龍。《史記·封禪書》木禺龍。同偶。別作,非。又姓。明洪武中,偶

【能】1. 才干,本事:~力。~耐。才~。  2. 有才干的:~人。~手。贤~。~工巧匠。~者为师。  3. 胜任,善于:~够。~柔~刚。力所~及。欲罢不~。~动。  4. 会(表示可能性):小弟弟~走路了。  5. 应该:你不~这样说他。  6. 物理学名词,“能量”的简称:电~。热~。  7. 和睦:“(萧)何素不与曹参相~”。  8. 传说中的一种兽,似熊。  9. 古代称一种三足鳖。 | ◎ 古同“耐”,受得住。

【能】《廣韻》《集韻》《正韻》奴登切,音儜。《說文》熊屬,足似鹿。能獸堅中,故稱。賢能而疆壯者稱能傑也。《徐曰》堅中,骨節實也。又《廣韻》善也。《增韻》勝任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又《正字通》順習也。《詩·大雅》柔遠能邇。又《廣韻》奴來切《正韻》囊來切,音。三足龞。《爾雅·釋魚》龞三足,能。《註》山海經,從山多三足龞,今陽羨縣君山池亦有之。又與台通。三能,星名。《史記·天官書》魁下六星,兩兩相比,名曰三能。《註》作三台。又《正字通》乃帶切,音柰。姓也。唐能延壽,能元皓,宋能迪。又與耐通。《前

【甘】1. 甜,味道好:~甜。~苦。~冽。~落。~之如饴。同~共苦。~旨(美味的食物)。  2. 美好:~雨(适时而有益于农事的雨)。~霖。  3. 自愿,乐意:~愿。~拜下风。  4. 姓。

【甘】〔古文〕《唐韻》古三切《集韻》《韻會》《正韻》沽三切,感平聲。《說文》美也。《徐曰》物之甘美者也。《韻會》五味之一。《正韻》甜也。《書·洪範》稼穡作甘。《傳》甘味生于百穀。《詩·衞風》誰謂荼苦,其甘如薺。《禮·月令》中央土,其味甘。又言之悅耳。亦曰甘。《左傳·昭十一年》幣重而言甘。又《詩·衞風》願言思伯,甘心首疾。《傳》甘,厭也。《疏》謂思之不已,乃厭足於心,用是生首疾也。凡人飮食口,甘遂至于厭足,故云:甘,厭也。又《左傳·莊九年》管召,讎也。請受而甘心焉。《註》甘心,言欲快意戮殺之。又《易·臨卦》六三甘

【蹇】1. 跛,行走困难:~足。~步。  2. 迟钝,不顺利:~涩。~滞。~拙。~运。时乖命~。  3. 傲慢。  4. 穷困。  5. 驽马,亦指驴。  6. 文言语助词:~谁留兮中洲?  7. 姓。

【蹇】《唐韻》居偃切《集韻》《韻會》紀偃切,音犍。《說文》跛也。《釋名》蹇,跛蹇也,病不能執事役也。《史記·晉世家》卻克僂,而魯使蹇,衞使眇。《前漢·敘傳》駑蹇之乗。《莊子·達生篇》聾盲跛蹇。又《易·蹇卦》蹇,難也,險在前也。《又》王臣蹇蹇。《疏》涉蹇難而往濟蹇,故曰王臣蹇蹇也。又《左傳·哀六年》彼皆偃蹇,將棄子命。《註》偃蹇,驕敖。《屈原·離騷》望瑤臺之偃蹇兮。《註》高貌。《又》何瓊珮之偃蹇兮。《註》衆盛貌。又《九歌》靈偃蹇兮姣服。《註》舞貌。《補註》委曲貌。又《史記·司馬相如傳》蹇產溝瀆。《註》蹇產,屈折也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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