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仄 平 平 平
拼音: zuò ǒu wéi|wèi lín quán
【坐】1. 古人双膝跪地,把臀部靠在脚后跟上,这是其本义,后泛指以臀部着物而止息:席地而~。~待。~垫。~骨。~化(佛教指和尚盘膝坐着死去)。~禅。~功。~骑。 2. 乘,搭:~车。~船。 3. 坚守,引申为常驻,不动:“楚人~其北门,而覆诸山下”。~庄。 4. 建筑物的位置或背对着某一方向:~落。~北朝南。 5. 把锅、壶等放在火上:~锅。 6. 物体向后施压力:房顶往后~。 7. 介词,因,由于,为着:“停车~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8. 副词(a.空,徒然,如“胡为~自苦,吞悲仍抚膺”
【坐】〔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徂臥切,音座。行之對也。《禮·曲禮》坐如尸。《又》虛坐盡後,食坐盡前。又便坐,別坐之處。《前漢·文翁傳》在便坐受事。又《後漢·宣秉傳》秉修高節,光武特拜御史中丞,詔與司隸校尉中書令同專席而坐,京師謂之三獨坐。又猶守也。《左傳·桓十二年》楚伐絞,軍其南門。絞人爭出,驅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門,而覆諸山下,大敗之。又古者謂跪爲坐。《禮·曲禮》先生琴瑟書策在前,坐而遷之。《註》坐,跪也。又《律》有罪坐。《前漢·文帝紀》除收帑相坐律令。又罪人對理曰坐。《左傳·僖二十八年》
【偶】1. 用木头或泥土等制成的人形:~像。木~戏。 2. 双,对,成双成对,与“奇(jī)”相对:~数。~语(相对私语)。对~。无独有~。 3. 事理上不一定要发生而发生的:~或。~然。~合。~尔。~感。~发事件。 4. 指丈夫或妻子:佳~。配~。
【偶】《唐韻》五口切《韻會》語口切,音耦。凡數,雙曰偶,隻曰奇。《禮·郊特牲》鼎俎奇而籩豆偶,隂陽之義也。又《爾雅·釋詁》合也。《註》謂對合也。又牉合也。《賈誼·五餌》言偶人無時。《韓詩》言不失時,以偶爲牉合也。又《家語》聖人因時,以合偶男女。又儕輩曰偶。《前漢·黥布傳》率其曹偶,亡之江中。又適然也。《列子·楊朱篇》鄧析謂子產曰:鄭國之治偶耳,非子之功也。又俑也。象人曰偶,木土像亦曰偶。《史記·孟嘗君傳》木偶人謂土偶人。一作寓禺。《前漢·郊祀志》木寓龍。《史記·封禪書》木禺龍。同偶。別作,非。又姓。明洪武中,偶
【为】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林泉】与泉石。《梁书·处士传·庾詵》:“经史百家无不该综,纬候书射,棊筭机巧,并一时之絶。而性记夷简,特爱林泉。”金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卷四:“此箇閤儿虽小,其间趣不让林泉。”元辛文房《唐才子传·许浑》:“浑乐林泉,亦慷慨悲歌之士,登高怀古,已见壮心。”2.指隐居之地。唐骆宾王《上兖州张司马启》:“虽则放旷林泉,颇得閒居之趣。”《旧唐书·隐逸传·崔觐》:“为儒不乐仕进,以耕稼为业……夫妇林泉相对,以啸咏自娱。”《儿女英雄传》第二三回:“我自今以后,纵然终老林泉,便算荣逾台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