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平 平 仄
拼音: pàn liǎo|le yī qián hái yì
【判】1. 区别,分辨,断定:~明。~辨。~据。~读(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断。 2. 分开,截然不同:~然。~若两人。~若鸿沟。 3. 评定:裁~。谈~。~卷子。 4.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词。~决。~案。 5. 古代官名:通~。~官(中国唐、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 汉
【判】《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普半切,音泮。《說文》分也。从刀,半聲。《玉篇》分散也。又《增韻》半也。《周禮·地官·媒氏》掌萬民之判。《註》判,半也。得耦爲合,主合其半。又《周禮·秋官·朝士》凡有責者,有判書以治則聽。《註》判,分半而合者,故書判爲辨。又《前漢·翟方進傳》天地判合。《註》師古曰:判之言片也。又斷也。《唐書·選舉志》試身言書判。又《韻會》宰相出典州曰判。又通作牉。《字林》牉合其半,以成夫婦。《儀禮·喪服禮》夫妻牉合。又通作泮。《史記·陸賈傳》自天地剖泮。
【了】1. 明白,知道:明~。一目~然。 2. 完结,结束:完~。~结。 3. 在动词后,与“不”、“得”连用,表示可能或不可能:看不~。办得~。 4. 与“得”、“不得”前后连用,表示异乎寻常或情况严重:那还~得! | 1. 放在动词或形容词后,表示动作或变化已经完成:写完~。 2. 助词,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顿的地方,表示变化,表示出现新的情况:刮风~。
【了】《唐韻》盧鳥切《集韻》《韻會》郞鳥切《正韻》盧皎切,聊上聲。《增韻》決也。《廣韻》慧也,曉解也。《後漢·孔融傳》融年十二聰慧。煒曰:小而了了,大未必奇。又《宋書·戴法興傳》彭城王覓一了了令史,得法興使爲之。又訖也,畢也。《晉書·傅毅傳》天下大器,非可稍了,而相觀每事欲了,生子癡了官事,官事未易了也。《杜甫詩》岱宗夫如何。齊魯靑未了。又《揚子·方言》了,快也。秦曰了。又秦吉了,鳥名。《仇池筆記注》似鸚鵡,腦有肉冠,能言笑。
【依】1. 靠,仗赖:~靠。~傍(a.依靠;b.摹仿,多指艺术、学问)。~恋。~偎。~存。~附。归~。 2. 按照:~照。~旧。~据。~次。 3. 顺从,答应:~从。~顺。~允。 4. 亲密的样子:“有~其士”。
【依】《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希切,音衣。《說文》倚也。《書·無逸》知小人之依。《註》言稼穡。《詩·小雅》謀之不臧,則具是依。《又》昔我往矣,楊柳依依。又依稀,猶彷彿也。《劉禹錫詩》宋臺梁館尚依稀。又姓。又《集韻》《韻會》隱豈切,音倚。《詩·大雅》于京斯依。又斧依,與扆通。《儀禮·覲禮》天子設斧依于戸牖之閒。《註》依,如今綈素屛風也。有繡斧文,所以示威也。又纏弦也。《儀禮·卽夕禮》設依撻焉。《疏》依,以韋依纏其弦,卽今時弓是也。又《儀禮·士虞禮》佐食無事,則出戸負依南面。《註》戸牖之閒謂之依。又喻也。
【前】1. 指空间,人面所向的一面;房屋等正门所向的一面;家具等靠外的一面,与“后”相对:~面。~边。~方。面~。~进。~程。 2. 指时间,过去的,往日的,与“后”相对:以~。~人。~此。~科。~嫌。~言。~车之鉴。 3. 顺序在先的:~五名。 4. 向前行进:勇往直~。
【还忆】回忆。宋朱熹《督役城楼》诗:“还忆故园日,策杖田中归。”宋吴文英《玉烛新》词:“素紈乍试,还忆是,绣懒思酸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