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平 平 仄
拼音: tíng shù liú guà piáo
【庭】1. 堂阶前的院子:~院。~园。~除(“除”,台阶)。 2. 厅堂:~宇。~闱(父母所属内室,借指父母)。~训(父亲的教诲,亦指家教)。家~。 3. 审判案件的处所或机构:法~。 4. 古同“廷”,朝廷。
【庭】《唐韻》特丁切《集韻》《韻會》《正韻》唐丁切,音亭。《說文》宮中也。《玉篇》庭,堂階前也。《易·節卦》不出戸庭,无咎。《周禮·天官·閽人》掌埽門庭。又官名。《周禮·秋官》庭氏。《註》主射夭鳥,令國中淸潔如庭者也。又《爾雅·釋詁》直也。《疏》庭條,直也。《詩·小雅》播厥百穀,旣庭且碩。又州名。《唐書·地理志》庭州,貞觀十四年置,長安二年,爲北庭都護府,有後庭縣。《廣韻》卽漢車師後王庭之地,本烏孫國土,其前王庭,卽交河縣也。又天庭,星名。《石氏星傳》龍星左角曰天田,右角曰天庭。又洞庭,湖名。《楚辭·九歌》洞庭
【树】1. 木本植物的通称:~木。~林。~大根深(喻势力大,根基牢固)。 2. 种植,培育:~艺(“艺”,种植)。~荆棘得刺,~桃李得荫。 3. 立,建立:~立。~敌。 4. 量词,相当于“株”、“棵”:一~梅花。 5. 姓。
【树】〔古文〕《唐韻》常句切《集韻》《韻會》《正韻》殊遇切,殊去聲。《說文》生植之總名。《左傳·昭二年》季氏有嘉樹,宣子譽之。《禮·祭義》樹木以時伐焉。《淮南子·原道訓》萍樹根于水,木樹根于土。又《爾雅·釋宮》屛謂之樹。《論語》邦君樹塞門。又《揚子·方言》牀謂之杠。北燕、朝鮮閒謂之樹。又獸名。《儀禮·鄉射禮》君國中射則皮樹中。《註》皮樹,獸名。謂皮作樹形以射之。又姓也。《後魏·官氏志》樹洛于氏。後改爲樹氏。又《唐韻》《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臣庾切,音豎。扶樹也。《徐鍇曰》樹之言豎也。種樹曰樹。《易·繫辭
【留】1. 停止在某一个地方:停~。~学。~任。~级。~步。~守。~驻。 2. 注意力放在上面:~心。~神。~意。 3. 不忍舍弃,不忍离去:~连。~恋。 4. 不使离开:~客。~宿。挽~。拘~。 5. 接受:收~。 6. 保存:保~。~存。~别。~念。~后路。
【挂】1. 借助绳索、钩子、钉子等使物体附着于高处或连到另一物体上:悬~。~图。~牌。~锄。~镰。~帅(掌帅印,喻居于领导、统帅地位)。披红~绿。~一漏万。 2. 牵记,牵连,牵累:牵~。记~。~念。~连。~累(连累)。 3. 登记:~号。~失。 4. 打电话,或放回耳机中止通话,亦指交换机接通电话:给小张~个电话。 5. 钩住:衣服被钉子~住了。 6. 物体表面蒙上或糊着:脸上像~了一层霜。 7. 量词,多用于成套或成串的东西:一~珠子。
【挂】《唐韻》《集韻》《韻會》古賣切《正韻》古畫切,音卦。《說文》畫也。《正字通》圭从二土,有畺畫義。又《玉篇》懸也。《儀禮·少牢禮》挂於季指。《戰國策》無把銚挂耨之勢,而有積栗之實。通作掛。又剛挂,矢鏃名。《潘岳·射雉賦》屬剛挂以潛擬。《註》一作罫。又《集韻》胡卦切,音畫。礙也。同罫。與絓通。又涓畦切,音圭。別也。《莊子·漁父篇》好經大事,變更易常,以挂功名。或作刲。一曰中鉤取物也。(掛)《唐韻》《集韻》《韻會》古賣切《正韻》古畫切,音卦。別也。又揲筮,置著小指閒也。《易·繫辭》掛一以象三。《註》置而不用曰掛
【瓢】1. 舀水或取东西的工具,多用对半剖开的匏瓜或木头制成:~泼大雨。 2. 形状像瓢的:~虫。~儿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