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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俭诚所尚——送杨氏女

韵脚:下平十陽

平仄:平 仄 平 仄 仄

拼音: jiǎn suǒ shàng chéng pín

贫俭诚所尚释义

【俭】1. 节省,不浪费:~省。~朴。勤~。克勤克~。  2. 贫乏,歉收:~月。~岁。~腹(腹中空虚,喻知识贫乏)。

【俭】〔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巨險切,箝上聲。《說文》約也。《禮·檀弓》國奢示之以儉,國儉示之以禮。又《王制》祭,豐年不奢,凶年不儉。《左傳·莊二十四年》儉德之共也。又少也,歲歉也。又姓。又《正韻》詰念切,箝去聲。義同。又與險同。《荀子·富國篇》下疑俗儉。《註》儉讀爲險。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所】〔古文〕《唐韻》疏舉切《集韻》《韻會》爽阻切,數上聲。《說文》伐木聲也。从斤,戶聲。又處所。《詩·鄭風》獻于公所。又《商頌》及爾斯所。又《漢制》車駕所在曰行在所。《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故所在曰行在所。又《關西方言》致力于一事爲所。所謂絕利一源也。《書·無逸》君子所其無逸。又《召誥》王敬作所。又語辭。《論語》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又誓辭。《論語》予所否者。《左傳·僖二十四年》所不與舅氏同心者。又指物之辭。《禮·檀弓》其高可隱也。《註》謂高四尺所。《前漢·疏廣傳》問金餘尙有幾所。《註》幾所,猶幾許也。《

【尚】1. 还(hái ),仍然:~小。~未。~不可知。  2. 尊崇,注重:~武。~贤(a.崇尚贤人;b.《墨子》篇名,内容阐述墨子的一种政治主张)。  3. 社会上共同遵从的风俗、习惯等:风~。时~。  4. 矜夸,自负:自~其功。  5. 古,久远:“故乐之所由来者~矣,非独为一世之所造也”。  6. 庶几,差不多:~飨(希望死者来享用祭品之意)。  7. 姓。 典

【诚】1. 真心:~恳。~朴。~实。~挚。忠~。心悦~服。  2. 实在,的确:~然。~有此事。 方言集汇

【诚】《唐韻》氏征切《集韻》《韻會》《正韻》時征切,音成。《說文》信也。《廣雅》敬也。《增韻》純也,無僞也,眞實也。《易·乾卦》閑邪存其誠。《疏》言防閑邪惡,當自存其誠實也。《書·太甲》鬼神無常享,享于克誠。《傳》言鬼神不係一人,能誠信者則享其祀。《眞德秀曰》唐虞時未有誠字,《舜典》允塞卽誠之義。至伊尹告太甲始見誠字。《禮·樂記》著誠去僞,禮之經也。《中庸》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註》誠者,眞實無妄之謂。又《玉篇》審也。《禮·經解》故衡誠縣,不可欺以輕重。《註》誠,猶審也。或作成。又郡名。《唐書·地

【贫】1. 穷,收入少,生活困难,与“富”相对:~穷。~寒。~民。清~。  2. 缺乏,不足:~乏。~血。~瘠。  3. 絮烦可厌:~相(xiàng )。~气(a.絮烦可厌;b.行动态度不大方。“气”均读轻声)。  4. 僧道谦称:~道。~僧。

【贫】〔古文〕《唐韻》符巾切《集韻》《韻會》皮巾切《正韻》毗賔切,音頻。《說文》財分少也。《爾雅·釋言》寠,貧也。《註》謂貧陋。《疏》貧者,無財也。《書·洪範》六極,四曰貧。《傳》困於財。《詩·邶風》終寠且貧。《晉語》韓宣子憂貧,叔向賀之。又《韻補》叶頻眠切,音騈。《歐陽修·送魏主簿詩》士欲見所守,視其居賤貧。何用慰離居,贈子以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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