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yǐ biāo qián dé|děi|de chuán qiǎng shuǐ
【已】1. 止,罢了:学不可以~。死而后~。 2. 表示过去:~经。事~至此。~往。业~。 3. 后来,过了一些时间,不多时:~忽不见。 4. 太,过:不为~甚。 5. 古同“以”。
【已】《廣韻》羊己切《集韻》《韻會》《正韻》養里切,音以。《玉篇》止也,畢也,訖也。《廣韻》成也。《集韻》卒事之辭。《易·損卦》已事遄往。又《玉篇》退也。《廣韻》去也,棄也。《書·堯典》試可乃已。《論語》三已之。又太也。《廣韻》已,甚也。《孟子》仲尼不爲已甚者。《註》不欲爲已甚,太過也。又《廣韻》過事語辭。《史記·灌夫傳》已然諾。《註》索隱曰:謂已許諾,必使副其前言也。又《類篇》語已也。《增韻》語終辭。《前漢·梅福傳》亦無及已。又踰時曰已而。《史記·高帝紀》已而有娠。又與以通。《荀子·非相篇》人之所以爲人者,何
【标】1. 树木的末端,引申为表面的,非根本的:~本。治~不治本。 2. 记号:商~。路~。~记。~志。~尺。~语。 3. 用文字或其他事物表明:~明。~题。~价。~榜(原为揭示、表明;后引申为宣扬、吹嘘)。 4. 给竞赛优胜者的奖品,亦指优胜:锦~。夺~。 5. 对一项工程或一批货物,依照一定的标准,提出价目,然后由竞争厂商选择,决定成交与否:投~。招~。 6. 准的(dì),榜样:目~。~领(杰出人物)。 7. 风度,格调:~格。 8. 中国清末陆军编制的名称,约相当于后来的一个团;亦用作计量
【标】《唐韻》甫遙切《集韻》《韻會》《正韻》遙切,音猋。木末也。《管子·霸言篇》大本而小標。《淮南子·天文訓》本標相應。又高枝曰標。《莊子·天地篇》上如標枝,民如野鹿。又表也。《禮·投壺》疏:飮畢之後,司射請爲勝者樹標。《晉書·宣帝紀》立兩標以別新舊。又旌旗也。《淸異錄》梁祖建火龍標。又標樹,位置也。《唐書·王義方傳》高自標樹。又書也。《孫綽·天台山賦》名標於奇紀。又《說文》敷沼切,音縹。《廣韻》方小切,音。義同。 《說文》作。漢典考證:〔《禮·投壺》飮畢之後,司射請爲勝者樹標。〕 謹按此孔疏非經文。謹照原書投
【前】1. 指空间,人面所向的一面;房屋等正门所向的一面;家具等靠外的一面,与“后”相对:~面。~边。~方。面~。~进。~程。 2. 指时间,过去的,往日的,与“后”相对:以~。~人。~此。~科。~嫌。~言。~车之鉴。 3. 顺序在先的:~五名。 4. 向前行进:勇往直~。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船】◎ 水上交通工具:~舶。~只。~舱。~帆。 典
【船】《唐韻》《集韻》《韻會》食川切,音膞。《說文》舟也。《世本》共鼓貨狄作船,黃帝臣。《揚子·方言》舟,自關而西謂之船。《釋名》船,循也,循水而行也。《史記·淮隂侯傳》信乃益爲疑兵,陳船欲渡臨晉。《註》索隱曰:劉氏云:陳船,地名,在舊關之西,今之朝邑,非也。案京兆有船司空縣,不名陳船。陳船者,陳列船艘,欲渡河也。《左思·蜀都賦》戈船掩乎江湖。又《正字通》皮船,明少保戚繼光濟水法,用生牛馬皮,竹木緣之如箱形,火乾,再用竿繫助之,以浮水。一皮船可乗一人,兩皮船合縫,可乗三人。又《韻會》衣領曰船。《正字通》俗以船爲
【抢水】张建封《竞渡歌》:“前船抢水已得标,后船失势空挥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