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平 平
拼音: qián fēi bú yào lùn|lún
【前】1. 指空间,人面所向的一面;房屋等正门所向的一面;家具等靠外的一面,与“后”相对:~面。~边。~方。面~。~进。~程。 2. 指时间,过去的,往日的,与“后”相对:以~。~人。~此。~科。~嫌。~言。~车之鉴。 3. 顺序在先的:~五名。 4. 向前行进:勇往直~。
【非】1. 不,不是:~凡。~法。~分(fèn )。~礼。~但。~同小可。啼笑皆~。 2. 不对,过失:痛改前~。文过饰~。习~成是(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反认为是对的)。 3. 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我~看这本书。 4. 责怪,反对:~难(nàn )。~议。无可厚~。 5. 指“阿非利加洲”(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简称“非洲”):东~。西~。
【非】《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又《玉篇》下也。又《玉篇》隱也。又《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又《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又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又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又《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又《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又《韻會
【不要】要bùyào(1) [donot]∶表示禁止和劝阻不要逼我(2) [refrainfrom]∶制止或阻止一个倾向或一个冲动请他不要打断别人讲话汉
【不要】禁止和劝阻。唐杜甫《八哀诗·故秘书少监武功苏公源明》:“不要悬黄金,胡为投乳贙?”《红楼梦》第七回:“你千万看着我不要理他。”杜鹏程《在和平的日子里》第二章:“你不要穷催,要我没日没夜地卖命办不到。”汉
【论】1. 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断。~点。~辩。~据。~者。议~。讨~。辩~。 2. 分析阐明事物道理的文章、理论和言论:理~。舆~。专~。社~。 3. 学说,有系统的主张:系统~。 4. 看待:一概而~。 5. 衡量,评定:~罪。~功行赏。 6. 按照:~件。~资排辈。 7. 姓。 | 1. 古同“伦”,条理。 2. 〔~语〕中国古书名,内容主要是记载孔子及其门人的言行。 3. 古同“抡”,挑选。 典网
【论】《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盧昆切,音崘。《說文》議也。《廣韻》說也。《周禮·春官·大司樂·賈疏》直言曰論,答難曰語。論者,語中之別,與言不同。又《論語·序解正義》論者,綸也,輪也,理也,次也,撰也。以此書可經綸世務,故曰綸,圓轉無窮故曰輪,蘊含萬理故曰理,篇章有序故曰次,羣賢集定故曰撰。《文心雕龍》昔仲尼微言,門人追述,故仰其經目,稱爲論語,蓋羣論立名,始于兹矣。又《釋名》倫也,有倫理也。《玉篇》思理也。《詩·大雅》於論鼓鐘。《傳》思也。《鄭箋》論之言倫也。《朱傳》言得其倫理也。又《增韻》紬繹討論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