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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乔义取斯——龟兹闻莺

韵脚:上平五支

平仄:平 平 仄 仄 平

拼音: qǔ yì 1 qiān qiáo

迁乔义取斯释义

【取】1. 拿:索~。~书。~款。窃~。  2. 选择:选~。~材。~景。~道。~样。  3. 采用:采~。听~。吸~。可~。~精用弘。  4. 得到,招致:获~。~经。~偿。~悦。  5. 消去:~消。~缔。

【取】《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又《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又《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又《集韻》《

【义】1.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正~。~不容辞。~无反顾。仗~直言。  2.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举。~务。~愤。~演。见~勇为。  3. 情谊:~气。恩~。~重如山。  4. 意思,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意~。含~。释~。微言大~。  5. 指认为亲属的:~父。  6. 人工制造的(人体的部分):~齿。~肢。  7. 姓。

【义】《廣韻》《集韻》《韻會》宜寄切,音議。《說文》己之威儀也。从我羊。《註》臣鉉等曰:與善同意,故从羊。《釋名》義,宜也。裁制事物,使各宜也。《易·乾卦》利物足以和義。又《說卦傳》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容齋隨筆》人物以義爲名,其別最多。仗正道曰義,義師,義戰是也。眾所尊戴曰義,義帝是也。與衆共之曰義,義倉,義社,義田,義學,義役,義井之類是也。至行過人曰義,義士,義俠,義姑,義夫,義婦之類是也。自外入而非正者曰義,義父,義兒,義兄弟,義服之類是也。衣裳器物亦然。在首曰義髻,在衣曰義襴,義領之類是也。合眾物爲

【斯】1. 这,这个,这里:~人。~时。以至于~。  2. 乃,就:有备~可以无患。  3. 劈:“墓门有棘,斧以~之”。  4. 古同“厮”,卑贱。  5. 古同“澌”,尽。  6. 姓。

【斯】〔古文〕《廣韻》息移切《集韻》《韻會》相支切,音私。《說文》析也。《爾雅·釋言》斯,離也。《註》齊曰斯。《詩·風》墓門有棘,斧以斯之。《箋》維斧可以開析之。《呂覽·報更篇》趙宣孟見桑下餓人,與之脯一朐,曰斯食之。《註》斯,析也。又《爾雅·釋詁》斯,此也。《易·解卦》朋至斯孚。《詩·召南》何斯違期。又《詩·小雅》鹿斯之奔。《疏》此鹿斯與斯柳斯,斯皆辭也。又《禮·玉藻》二爵而言言斯。《註》斯,猶耳也。《疏》耳是助句之辭。又卽也。《書·金縢》大木斯拔。又賤也。《後漢·左雄傳》郞官部吏,職斯祿薄。《註》斯,賤也。

【迁乔】1.语出《诗·小雅·伐木》:“出自幽谷,迁于乔木。”谓鸟从低处迁往高处。南朝梁刘孝绰《咏百舌》:“迁乔声迥出,赴谷响幽深。”唐李峤《莺》诗:“写囀清弦里,迁乔暗木中。”唐孙昌胤《清明》诗:“不及林间鸟,迁乔并羽仪。”2.比喻人的地位上升。晋桓温《荐谯元彦表》:“中华有顾瞻之哀,幽谷无迁乔之望。”《陈书·陈宝应传》:“起家临郡,兼昼绣之荣;裂地置州,假藩麾之盛。自谷迁乔,孰復为拟?”唐卢肇《除歙州途中寄座主王侍郎》诗:“忽忝专城奉六条,自怜出谷屡迁乔。”明顾大典《青衫记·坐湿青衫》:“教坊中声名久标,便于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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