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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簪莫弃捐——感旧陈情五十韵献淮南李仆射

平仄:仄 平 仄 仄 平

拼音: mò|mù zān qiǎn qì juān

遣簪莫弃捐释义

【莫】1. 不要:~哭。  2. 没有,无:~大。~非。~名其妙(亦作“莫明其妙”)。  3. 不,不能:~如。~逆。~须有。~衷一是(不能得出一致的结论)。爱~能助。  4. 古同“漠”,广大。  5. 姓。 | ◎ 古同“暮”。

【莫】〔古文〕《唐韻》慕各切《集韻》《正韻》末各切,音寞。《韻會》無也,勿也,不可也。《易·繫辭》莫之與,則傷之者至矣。又定也。《詩·大雅》監觀四方,求民之莫。又謀也。《詩·小雅》秩秩大猷,聖人莫之。又《博雅》强也。《論語》文莫吾猶人也。《晉書·欒肇·論語駁曰》燕齊謂勉强爲文莫。《揚子·方言》侔莫,强也,凡勞而相勉謂之侔莫。《淮南子·謬稱訓》猶未之莫與。《註》莫,勉之也。又削也。《管子·制分篇》屠牛垣,朝解九牛而刀可莫鐵。又《博雅》莫莫,茂也。《詩·周南》維葉莫莫。《註》莫莫,茂密之貌。又《莊子·逍遙遊》廣莫之

【簪】1. 用来绾住头发的一种首饰,古代亦用以把帽子别在头发上:~子。金~。玉~。~缨(做官者显贵之称)。~绅。  2. 插,戴:~戴。~菊。~笔(古人朝见,插笔于冠,以备记事)。~笏(古代笏以记事,簪笔以备写,臣僚奏事执笏簪笔。故亦称做官)。

【簪】〔古文〕兂《廣韻》側吟切《集韻》《韻會》緇岑切《正韻》緇深切,音。首筓也。《釋名》簪,兓也,連冠于髮也。又也,因形名之也。又《廣韻》作含切《集韻》《韻會》《正韻》祖含切,音鐕。義同。又疾也。《易·豫卦》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疏》簪,疾也。以信待之,則羣朋合聚,而疾來也。又《前漢·百官表》爵一級曰公士,二上造,三簪嫋裊。《註》師古曰:以組帶馬曰裊。簪裊者,言飾此馬也。又《集韻》子感切,音昝。《易》朋盍簪。王肅讀。又徂官切。《易》朋盍簪。李鼎祚曰:簪舊讀作攢。 《集韻》或作、篸。漢典考證:〔《易·豫卦

【遣】1. 派,送,打发:派~。~送。差(chāi)~。调(diào)~。~返(遣送回到原来的地方)。~散(sàn)。~词(说话、写文章运用词语)。  2. 排解,发泄:~闷。消~。~兴(xìng)。~怀。

【遣】《廣韻》《集韻》去演切《正韻》驅演切,音繾。《說文》縱也。《廣韻》送也。《儀禮·旣夕》書遣于策。《註》遣,猶送也。又《正韻》祛也,逐也,發也。《左傳·僖二十三年》姜氏與子犯謀,醉而遣之。《前漢·孔光傳》遣歸故郡。又《廣韻》去戰切《集韻》《韻會》《正韻》詰戰切,繾去聲。《廣韻》人臣賜車馬曰遣車。《正韻》將葬而祭曰遣奠。旣祭,乃包牲體,載之以車,隨柩而行,曰遣車。《禮·檀弓》遣車一乗。《註》人臣賜車馬者,乃得有遣車。

【弃捐】;废置。《战国策·秦策五》:“子曰:‘少弃捐在外,尝无师傅所教学,不习於诵。’”《淮南子·览冥训》:“弃捐五帝之恩刑,推厥三王之法籍。”唐胡适《行路难》诗之一:“黄金如斗不敢惜,片言如山莫弃捐。”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所谓圣明之主者,亦非远于人情者也,果能敝屣其黄屋,而弃捐所有以利汉人邪?”2.特指士人不遇于时或妇女被丈夫遗弃。汉刘向《<战国策>序》:“当此之时……重约结誓,以守其国,故孟子、孙卿儒术之士,弃捐於世;而游説权谋之徒,见贵於俗。”唐张籍《离妇》诗:“十载来夫家,闺门无瑕疵……念君终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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