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qiáo mù jìng 2 guò|guo|guō
【乔木】◎乔木qiáomù[tree]高大的树木并汾乔木。——宋·沈括《梦溪笔谈》废池乔木。——宋·姜夔《扬州慢》词
【乔木】1.高大的树木。《诗·周南·汉广》:“南有乔木,不可休思。”唐张乔《题友人林斋》诗:“乔木带凉蝉,来吟暑雨天。”郭沫若《芍药及其他·影子》:“我手栽的那株大山朴,怕已经长成乔木了。”2.《孟子·梁惠王下》:“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赵岐注:“所谓是旧国也者,非但见其有高大树木也,当有累世修德之臣,常能辅其君以道,乃为旧国可法则也。”后因以“乔木”为形容故国或故里的典实。《文选·颜延之<还至梁城作>》诗:“故国多乔木,空城凝寒云。”李善注:“《论衡》曰:‘观乔木,知旧都。’”明高攀龙《
【竟】1. 终了,完毕:继承先烈未~的事业。 2. 到底,终于:毕~。有志者事~成。 3. 整,从头到尾:~日。~夜。 4. 居然,表示出乎意料:~然。~至(竟然至于)。~自(竟然)。
【竟】《廣韻》《韻會》《正韻》居慶切,音敬。窮也,終也。《史記·項羽紀》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高祖紀》歲竟,兩家常折券棄責。《前漢·元帝紀》竟寧元年。《師古註》竟者,終極之言,言永安寧也。《霍光傳》縣官重太后,故不竟。《師古註》竟,窮竟其事也。又《說文》樂曲盡爲竟。又地名。《史記·白起傳》遂東至竟陵。《註》在郢州長壽縣南百五十里。又姓。出《何氏姓苑》。又《集韻》舉影切,音景。與境同,界也。《禮·曲禮》入竟而問禁。《疏》竟,界首也。《左傳·莊二十七年》卿非君命不越竟。《字彙補》按竟界之竟,宜从上聲。徐師
【谁】1. 疑问人称代词:你是~?~何(a.哪一个人;b.诘问,呵问)。~们。~人。~个。 2. 任何人,无论什么人:这件事~都不知道。
【谁】《五音集韻》是爲切《玉篇》是推切,音垂。《說文》何也。《玉篇》不知其名也。《易·同人》出門同人。又誰咎也。《詩·召南》誰其尸之,有齊季女。《左傳·隱元年》其誰曰不然。《老子·道德經》吾不知誰之子。《莊子·天運篇》子生,五月而能言,不至乎孩而始誰。《註》未至孩童,便知人之姓名爲誰。又《爾雅·釋訓》誰昔昔也。《詩·國風》誰昔然矣。《傳》猶言疇昔也。郭璞曰:誰,發語辭。又《正韻》誰何,詰問也。《前漢·賈誼傳》利兵而誰何。《師古註》問之爲誰也。又《前漢·五行志》大誰卒。《師古註》主問非常之人,云姓名是誰也。大誰,
【过】1. 从这儿到那儿,从此时到彼时:~江。~账。~程。~渡。~从(交往)。经~。 2. 经过某种处理方法:~秤。~磅。~目。 3. 超出:~于。~度(dù)。~甚。~奖(谦辞)。~量(liàng)。~剩。~犹不及。 4. 重新回忆过去的事情:~电影。 5. 从头到尾重新审视:把这篇文章再~一~。 6. 次,回,遍:把文件看了好几~儿。 7. 错误:~错。记~。 | 1. 用在动词后表示曾经或已经:看~。用~。 2. 用在动词后,与“来”、“去”连用,表示趋向:拿~来。走~去。 | ◎ 姓。
【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臥切,戈去聲。《玉篇》度也,越也。《正韻》超也。《易·繫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禮·檀弓》過之者,俯而就之。《史記·贾生傳》自以爲過之,今不及也。又過失也。《書·大禹謨》宥過無大。《註》過者,不識而誤犯也。《前漢·文帝紀》俱去細過,偕歸大道。又罪愆也。《周禮·天官·大宰》八柄,八曰誅,以馭其過。又責也。《史記·項羽紀》聞大王有意督過之。又卦名。易大過,小過。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禾切,音戈。《廣韻》經也。《書·禹貢》東過洛汭,北過洚水。又過所也。《釋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