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五十三勘
平仄:仄 平 平 仄 仄
拼音: qì shěn|chén quán pǔ àn
【气】1. 没有一定的形状、体积,能自由散布的物体:~体。 2. 呼吸:没~了。~厥。~促。~息。一~呵成。 3. 自然界寒、暧、阴、晴等现象:~候。~温。~象。 4. 鼻子闻到的味:~味。臭~。 5. 人的精神状态:~概。~节。~魄。~派。~馁。 6. 怒,或使人发怒:不要~我了。~恼。~盛(shèng )。忍~吞声。 7. 欺压:受~。 8. 中医指能使人体器官发挥机能的动力:~功。~血。~虚。 9. 中医指某种症象:痰~。湿~。 10. 景象:和~。~氛。~韵(文章或书法绘画的意境或韵味
【气】《唐韻》去旣切《集韻》丘旣切,音炁。《說文》雲气也。象形。一曰息也。或作氣、炁。又與人物也。今作乞。又《玉篇》去乙切《廣韻》去訖切《集韻》《類篇》欺訖切,音乞。《博雅》求也。一曰取也。或省文作乞。《徐官·古今印史》氣,小篆本作气。氣爲火所化,其出必炎上,故象炎上之形。凡求乞者必於上,因借爲求乞字。气、乞本同一字也。後世隷楷以二字易混,乃省一筆以別之。又《六書正譌》气,俗用氣,乃稟氣之氣。雲气必用气。○按天地人物之氣雖別,而气、氣字義實同,分屬則泥矣,《正譌》之說非是。(氣)〔古文〕《唐韻》去旣切《集韻》《
【沈】1. 通“瀋”。汁:“为榆~”。 2. “瀋”的简化字。中国辽宁省沈阳市的简称。 3. 姓。 | ◎ 同“沉”。
【沈】《唐韻》直深切《集韻》《韻會》《正韻》持林切,音霃。《說文》陵上滈水也。一曰濁黕也。《風俗通·山澤篇》沈者,莽也。言其平望,莽莽無涯際也。沈澤之無水斥鹵之類也。《前漢·法志》山川沈斥。《註》斥卽斥鹵,沈卽川澤。《莊子·達生篇》沈有履。《註》沈水,汚泥也。又齊人謂湖曰沈。《郭緣生述征記》有鳥當沈。又沒也。《詩·小雅》載沈載浮。《戰國策》智伯攻趙,圍晉陽而水之,城之不沈者三板。《又》常民溺於習俗,學者沈於所聞。又以毒沈水也。《周禮·秋官》雍氏禁山之爲苑,澤之沈者。《註》謂毒魚及水蟲之屬。又五齊之一。《周禮·天
【全】1. 完备,齐备,完整,不缺少:齐~。完~。智勇双~。求~责备。 2. 整个,遍:~部。~国。~民。~神贯注。~心~意。 3. 都:代表~来了。 4. 使不受损伤:保~。 5. 姓。
【浦】1. 水边或河流入海的地区。 2. 姓。 网
【浦】《唐韻》滂古切《集韻》《韻會》頗五切《正韻》滂五切,音普。《說文》瀕也。《詩·大雅》率彼淮浦。又《玉篇》水源枝注江海邊曰浦。《風土記》大水有小口別通曰浦。又浦陽,江名。《廣輿記》浦江,本吳越三江之一。又浦江,縣名,屬金華府。浦城,屬建寧府。又合浦,漢郡名,屬交州。又荒浦,舒鳩地名,見《左傳·襄二十四年》。又姓。晉起居注浦選。
【暗】1. 不亮,没有光,与“明”相对:黑~。~淡(a.不光明;b.喻景象悲惨)。阴~。~无天日。 2. 不公开的,隐藏不露的:~藏。~号。~杀。~娼。~沟。~含(做事、说话包含某种意思而未明白说出)。~流(a.流动的地下水;b.喻潜伏的思想倾向或社会动态)。明察~访。 3. 愚昧,糊涂:~昧。~弱(愚昧软弱)。兼听则明,偏信则~。
【暗】《唐韻》《集韻》《韻會》烏紺切。音闇。《說文》日無光也。《玉篇》不明也。又《博雅》深也。《揚雄·甘泉賦》稍暗暗而靚深。《註》暗暗,深空之貌。又《集韻》鄔感切,音黤。義同。又《韻補》叶伊甸切。《歐陽修·送胡學士詩》都門春漸動,柳色綠將暗。挂帆千里風,水闊江灩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