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仄 仄 平 仄
拼音: qì fù yǒu|yòu guī chǔ
【弃】◎ 舍去,扔掉:抛~。遗~。~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养(父母死亡的婉辞)。~置不顾。~瑕录用。 典
【弃】《說文》古文棄字。《左傳·襄四年》是弃也。《史記·周本紀》周后稷名弃,其母姜原欲弃之,因名曰弃。餘詳木部八畫。(棄)〔古文〕弃《唐韻》詰利切《韻會》磬致切《正韻》去冀切,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棄)漢典考證:〔《爾雅·釋詁》忘也。〕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詩·召南》不我遐棄。〕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 考證:〔《爾雅·釋詁》忘也。〕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詩·召南》不我遐棄。〕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
【妇】1. 已婚的女子:~人。少(shào )~。 2. 妻,与“夫”相对:夫~。 3. 儿媳:~姑(婆媳)。媳~。 4. 泛指女性:~女。~孺(妇女儿童)。~幼。 典
【妇】〔古文〕《唐韻》房九切《集韻》《韻會》扶缶切《正韻》房缶切,音阜。《說文》服也。《爾雅·釋親》子之妻爲婦。又女子已嫁曰婦。婦之言服也,服事於夫也。《禮·昏義》婦人先嫁,三月敎以婦德、婦言、婦容、婦功。又《郊特牲》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又冢婦、長婦、介婦,衆婦也。見《內則》。又嬪婦,化治絲枲。見《周禮·天官》。又世婦,后宮官,所謂二十七世婦也。又屬婦,婦之窮獨,當聯屬者。《書·梓材》至于屬婦。又嫠婦,寡婦也。《蘇軾·赤壁賦》泣孤舟之嫠婦。又好貌。《荀子·樂論篇》其容婦。又物類之隂者亦曰
【有】1.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2.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3.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4.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5. 表示大、多:~学问。 6.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7.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8.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 ◎ 古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典
【有】〔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
【归处】归依。《诗·曹风·蜉蝣》:“心之忧矣,於我归处。”郑玄笺:“归,依归。”归依之处。唐白居易《重题》诗之三:“心泰身寧是归处,故乡何独在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