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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芳飘野丛——送僧方及南谒柳员外

平仄:平 平 平 仄 平

拼音: qíng fāng piāo yě cóng

晴芳飘野丛释义

【晴】◎ 天空中无云或云很少:~天。~朗。~和。~丽。~爽。~碧。~雨表。

【晴】《唐韻》疾盈切《集韻》《韻會》慈盈切,音情。夝或作晴暒。《玉篇》雨止也,晴明也,無雲也。《史記·天官書》天晴而見景星。又《韻補》叶慈良切。《張籍·祭韓愈詩》公因同歸還,居處各一方。中秋十六夜,魄圓天差晴。又《說文》夝,雨而夜除星見也。《註》今俗作晴,非。

【芳】1. 花草的香气:~香。~草。~菲(a.花草的香气;b.指花草)。~馥。~馨。芬~。  2. 喻美好的:~名。~龄(年龄,用于少女)。~姿(美好的姿态,用于少女)。~邻(关系融洽的邻居,用作敬辞)。流~百世。  3. 花卉:群~竞艳。~时(花盛时节)。 网

【芳】《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又《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又《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又《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又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 《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漢典考證:〔《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貌也。〕 謹照原文貌改臭。 考證:〔《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

【飘】◎ 随风飞动:~扬。~摆。~散(sàn )。~洒。~逸(洒脱自然,与众不同)。~溢(飘荡洋溢)。~拂。~忽(a.风云等轻快地移动;b.摇摆,浮动)。~荡。~泊(同“漂泊”)。~渺(同“漂渺”)。~摇。~零(a.飘荡;b.漂泊,流落无依)。~~然。 典

【飘】《集韻》《韻會》《正韻》遙切,音標。《玉篇》旋風也。《詩·檜風》匪風飄兮。《釋文》符遙反,又必遙反。《前漢·蒯通傳》飄至風起。《註》必遙反。謂疾風。又《廣韻》符霄切《集韻》毗霄切,音瓢。義同。《爾雅·釋天》回風爲飄。《釋文》飄,音瓢。《詩·小雅》飄風發發。《釋文》飄,避遙反。又《唐韻》撫招切《集韻》紕招切,音嫖。飄颻。《史記·司馬相如傳》天子大說,飄飄有凌雲之氣。又《韻會》吹也。《曹植詩》驚風飄白日。《陶潛·歸去來辭》風飄飄而吹衣。又落也。《莊子·達生篇》雖有忮心者,不怨飄瓦。《註》落也。《韻義》飄,匹遙

【野】1. 郊外,村外:~外。~景。~游。~趣。~餐。~战。四~。郊~。  2. 界限,范围:分~。视~。  3. 指不当政的地位,与“朝(cháo )”相对:朝~。下~。在~。~史。  4. 不讲情理,没有礼貌:~蛮。粗~。  5. 巨大而非分的欲望:~心。  6. 不受约束:心玩儿~了。  7. 不是人工驯养或栽培的(动物或植物):~生。~兽。~味。~花。~菜。

【野】〔古文〕埜《唐韻》羊者切《集韻》《韻會》《正韻》以者切,音也。《說文》郊外也。《易·同人》同人于野,亨。《疏》野,是廣遠之處。《詩·魯頌》駉駉牡馬,在坰之野。《傳》邑外曰郊,郊外曰野。又《周禮·地官·遂人》掌邦之野。《註》郊外曰野,此野爲甸稍縣都。又《周禮·秋官》縣士掌野。《註》地距王城二百里以外至三百里曰野。又《韻會》朴野。《論語》質勝文則野。《禮·檀弓》故騷騷爾則野。《疏》田野之人,急切無禮。又官名。《左傳·昭十八年》使野司各保其徵。《註》野司,縣士也。《禮·月令》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註》野

【丛】1. 聚集,许多事物凑在一起:~生。~聚。~密。  2. 聚在一起的(人或物):人~。草~。~刊。为~驱雀(喻不善于团结人,把可以依靠的力量赶到敌人方面去)。~祠。  3. 姓。

【丛】《唐韻》《正韻》徂紅切《集韻》《韻會》徂聰切,族平聲。《說文》聚也。从丵从取。《書·無逸》是叢于厥身。又姓。南北朝滁州刺史叢鐇。又臺名。在邯鄲。又《集韻》或作樷。《前漢·東方朔傳》樷珍怪。又作藂。《前漢·息夫躬傳》藂棘棧棧。《註》詩葛覃註:灌木曰藂。又《韻補》叶徂黃切,音牀。《韓愈·此日足可惜詩》蕭條千萬里,會合安可逢。淮之水舒舒,楚山直叢叢。逢音房。《韻會》後人誤作菆,或作蕞,二字皆非。毛氏曰:丵,上从四直,兩長兩短。从丱,非。丵原刻下从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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