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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数系虏事——感怀诗

韵脚:去七志

平仄:仄 仄 仄 仄 仄

拼音: xì|jì shì shù|shǔ|shuò qǐng 3

请数系虏事释义

【系】1. 有联属关系的:~统。~列。~数。水~。世~。  2. 高等学校中按学科分的教学单位:中文~。化学~。  3. 关联:干~。关~。  4. 联结,栓:~缚。~绊。~马。维~。名誉所~。  5. 牵挂:~恋。~念。  6. 是:确~实情。  7. 把人或东西捆住上提或向下送:从井下把土~上来。  8. 某些学科中分类的名称:汉藏(zàng )语~。寒武~(地质学名词)。 | ◎ 结,扣:把鞋带~上。

【系】《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胡計切,音繫。《說文》繫也。《博雅》相連繫也。《前漢·敘傳》系高頊之胄兮。《註》應劭曰:連也。《後漢·張衡傳》系曰。《註》系,繫也。《文選註》言繫賦之前意也。又《張衡·東京賦》雖系以隤牆塡塹。《註》系,繼也。又《左思·魏都賦》本前修以作系。《註》系者,胤也。又《廣韻》緒也。《增韻》聯屬也。又姓。《廣韻》楚有系益。○按《說文》系自爲部,今倂入。

【事】1.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情。~件。~业。  2. 变故:~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端。  3. 职业:谋~(指找职业)。  4.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了。  5.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儿,还得另找出路。  6. 做,治:不~生产。无所~事。  7. 服侍:~父母。

【事】〔古文〕叓《唐韻》鉏吏切《集韻》《韻會》仕吏切,音示。大曰政,小曰事。《廣韻》使也,立也,由也。《釋名》事,偉也。偉立也。凡所立之功也。《書·大禹謨》六府三事允治。又《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註》三公也。又《詩·大雅》三事就緒。《註》三農之事也。又奉也。《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又營也,治也。《史記·曹參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又《廣韻》《類篇》側吏切。事刃,與倳剚同。別見人部倳字註。又《韻補》叶逝支切,音時。《蔡邕詞》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又叶詩紙切,音始。

【数】1. 表示、划分或计算出来的量:~目。~量。~词。~论(数学的一支,主要研究正整数的性质以及和它有关的规律)。~控。  2. 几,几个:~人。~日。  3. 技艺,学术:“今夫弈之为~,小~也”。  4. 命运,天命:天~。气~。 | 1. 一个一个地计算:不可胜~。~九。  2. 比较起来突出:~得着。  3. 责备,列举过错:~落。  4. 谈论,述说:~说。~典忘祖(喻忘掉自己本来的情况,亦喻对于本国历史的无知)。 | ◎ 屡次:~见不鲜(亦称“屡见不鲜”)。

【数】《廣韻》所矩切《集韻》爽主切,音籔。《說文》計也。《易·說卦》數往者順。《詩·小雅》心焉數之。《禮·曲禮》問國君之富,數地以對。又《博雅》責也。《左傳·昭二年》使吏數之。《註》責數其罪。又《集韻》阻切,音所。義同。又《廣韻》色句切《集韻》《韻會》《正韻》雙遇切,音捒。算數也。《羣經音辨》計之有多少曰數。《類篇》枚也。《易·節卦》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疏》數度,謂尊禮命之多少。又《繫辭》極數知來之謂占。《疏》蓍策之數。《書·大禹謨》天之曆數在汝躬。《疏》天之曆運之數。《周禮·天官·小宰》掌官常以治數。《註》

【请】1. 求:~求。~示。~假(jiǎ )。~命。~战。~教(jiào )。~愿。~君入瓮。~缨(喻请战杀敌)。  2. 敬辞,用于希望对方做某事:~进。~坐。~安。~便。  3. 延聘、邀、约人来:~客。~柬。邀~。  4. 谒见、会见:“造~诸公,不避寒暑”。

【请】《唐韻》七井切《集韻》《韻會》此靜切《正韻》七靜切,淸上聲。《說文》謁也。《廣雅》求也。《玉篇》乞也,問也。《增韻》祈也,扣也。《書·湯誥》以與爾有衆請命。《左傳·僖十年》余得請於帝矣。《禮·曲禮》請業則起,請益則起。又《王制》墓地不請。《儀禮·士昏禮》者出,請事入告。《前漢·張湯傳》造請諸公,不避寒暑。《師古註》請,謁問也。又《爾雅·釋詁》告也。《禮·昏義》納徵請期。《註》請昏姻之期日也。又《韻會》漢請室,請罪之室也。《前漢·賈誼傳》造請室而請罪耳。又《集韻》親盈切《正韻》七情切,音淸。亦謁也,祈也。又

【虏】1. 俘获:~获。俘~。(a.打仗时捉住敌人;b.打仗时捉住的敌人)。  2. 俘获的人。  3. 中国古代对北方外族的贬称。 汉

【虏】《唐韻》郞古切《集韻》《韻會》籠五切,音魯。虜掠也。《漢書·晉灼註》生得曰虜,斬首曰獲。又地名。《水經注》淄水又東逕臨淄縣故城,其外郭卽晉獻公所徙臨淄城也,世謂之虜城。 《六書正譌》生得者,則以索貫而拘之,故字从毌从力。俗从男,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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