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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香误采人——奉和圣制立春日侍宴内殿出剪彩花应制

韵脚:上平十七眞

平仄:平 平 仄 仄 平

拼音: qīng xiāng wù 3|4 rén

轻香误采人释义

【轻】1. 分量小,与“重(zhòng )”相对:~重。~型。~便(biàn )。~于鸿毛。~尘栖弱草(喻人生渺小短暂)。  2. 程度浅,数量少:年~。工作~。  3. 用力小:~放。~声。~闲。~描淡写。  4. 负载少,装备简省:~装。~骑。~锐(轻装的精锐部队)。  5. 认为容易,不以为重要:~视。~蔑。~生。  6. 随便,不庄重:~率(shuài)。~佻。~浮。

【轻】〔古文〕《廣韻》去盈切《集韻》《韻會》牽盈切《正韻》丘京切,音卿。《說文》輕車也。《廣韻》重之對也。又去聲。《廣韻》虛正切《集韻》《韻會》牽正切《正韻》丘正切,音慶。《集韻》疾也。《左傳·桓十二年》絞小而輕,輕則寡謀。又《僖三十三年》秦師輕而無禮。

【香】1. 气味好闻,与“臭”相对:~味。~醇。芳~。清~。  2. 舒服:睡得~。  3. 味道好:这鱼做得真~。  4. 受欢迎:这种货物在农村~得很。  5. 称一些天然或人造的有香味的东西:麝~。灵猫~。龙涎~。檀~。沉~。  6. 旧时用以形容女子事物或作女子的代称:~闺。~艳。  7. 祭祖、敬神所烧的用木屑搀上香料做成的细条:~火。烧~拜佛。~炉。~烛。  8. 姓。

【香】〔古文〕《廣韻》許良切《集韻》《韻會》《正韻》虛良切,音鄕。《玉篇》芳也。《正韻》氣芬芳。《書·君》至治馨香,感于神明。《詩·周頌》有飶其香。《禮·月令》中央土,其臭香。又草木之香,如沉香,棧香,蜜香,檀香,具載。《洪芻·香譜》及《葉延珪·香隸》諸書。又獸亦有香。《談苑》商女山中多麝,其性絕愛其臍,爲人逐急,卽投巖舉爪,剔裂其香。又《本草》麝香有三等:第一生香,亦名遺香,乃麝自剔出者。其次臍香。其三心結香。又有小麝,其香更奇。又風香。《庾信詩》結客少年塲,春風滿路香。又含香。《漢官儀》尚書郞含雞舌香,伏奏

【误】1. 错,不正确:错~。失~。笔~。~差(chā)。  2. 耽搁:耽~。  3. 因自己做错而使受损害:~国。~人子弟。  4. 不是故意而有害于人:~伤。

【误】《唐韻》《集韻》《韻會》《正韻》五故切,音寤。《說文》謬也。《書·立政》其勿誤于庶獄庶愼。《傳》誤,失也。《禮·聘義》使者聘而誤,主君弗親饗食也。《註》誤,謂禮節錯誤也。《前漢·張耳傳》君何言之誤。《吳志·周瑜傳》瑜精音樂,雖三爵後,其閒缺誤,知之必顧。故時人謠曰:曲有誤,周郞顧。又《字林》通作悞。惑也。《荀子·正論篇》是特姦人之誤于亂說,以欺愚者。

【采】1. 摘取:~撷。~花。~摘。~制。  2. 开采:~煤。~矿。  3. 选取,取:~访(搜集寻访)。~纳(接受意见)。~集。~购。~写。  4. 神采,神色,精神:神~。精~。  5. 同“彩”。  6. 〔~~〕盛多的样子。  7. 古代指官。 | ◎ 〔~地〕古代卿大夫的封地。亦称“采邑”。

【采】《唐韻》倉宰切《集韻》《韻會》此宰切,音採。《說文》捋取也。《詩·周南》采采卷耳。《朱註》采采,非一采也。又擇也。《禮·昏義》昏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釋文》采,擇也。《疏》納采者,謂采擇之禮。《史記·秦始皇紀》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班固·西都賦》奚斯魯頌,同見采於孔氏。又采色。《書·益稷》以五采彰施于五色。《史記·項羽紀》吾令人望其氣,皆爲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又物采。《左傳·隱五年》取材以章物,采謂之物。《疏》取鳥獸之材以章明物色,采飾謂之爲物。《文六年》分之采物。《疏》采物,謂采

【人】1.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类。  2. 别人,他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待~热诚。  3. 人的品质、性情、名誉:丢~,文如其~。

【人】〔古文〕《唐韻》如鄰切《集韻》《韻會》《正韻》而鄰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又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又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又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又姓。明人傑。又左人,聞人,俱複姓。又《韻補》叶如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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