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蛩鸣切——更漏子

韵脚:去十二霽

平仄:平 平 平

拼音: míng 1|4 qióng

蛩鸣切释义

【鸣】1. 鸟兽或昆虫叫:~啭。~唱。~叫。~禽。鸟~。  2. 发出声音,使发出声音:~响。~奏。孤掌难~。  3. 声明,发表意见、情感:~谢。~冤。百家争~。  4. 闻名,著称:“以文~江东”。

【鸣】《唐韻》武兵切《集韻》《韻會》《正韻》眉兵切,音明。《說文》鳥聲也。《玉篇》聲相命也,嘷也。《詩·大雅》鳳凰鳴矣,于彼高岡。又獸亦曰鳴。《易·說卦傳》其於馬也爲善鳴。又《增韻》凡出聲皆曰鳴。《禮·學記》叩之以小,則小鳴。叩之以大,則大鳴。《莊子·德充符》子以堅白鳴。又鳥名。《山海經》弇州山有五彩之鳥,仰天鳴,名曰鳴鳥。《書·召誥》我則鳴鳥不聞。《音義》馬云:鳴鳥,謂鳳凰也。又姓。出《姓苑》。又《集韻》《韻會》《正韻》眉病切,音命。鳥相呼也。《馬融·長笛賦》山雞晨羣,野雉朝雊。求偶鳴子,悲號長嘯。《註》鳴,

【切】◎ 用刀从上往下用力:~菜。~除。~磋(本义是把骨角玉石加工制成器物,引申为在业务、思想各方面互相吸取长处,纠正缺点,如“~~琢磨”)。 | 1. 密合,贴近:~当(dàng )。~肤(切身)。~己。亲~。  2. 紧急:急~。迫~。  3. 实在:~忌。恳~。  4. 旧时汉语标音的一种方法,用两个字,取上一字的声母与下一字的韵母拼成一个音。亦称“反切”。

【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千結切,音竊。《說文》刌也。从刀,七聲。《廣韻》割也,刻也。《爾雅·釋器》骨謂之切。《註》治骨器。《禮·內則》聶而切之爲膾。又迫也,急也。《禮·禮器疏》祭祀之事,必以積漸敬愼,不敢偪切也。又愨實也。《後漢·馮衍傳》明君不惡切愨之言。又《揚雄·長楊賦》請略舉凡,而客自覽其切。《註》師古曰:切,要也。又《史記·扁鵲傳》不待切脈。《註》切,按也。又《韻會》譏切也,剴切也。又《韻會》反切。一音展轉相呼謂之反,亦作翻,以子呼母,以母呼子也。切謂一韻之字相摩以成聲謂之切。又《前漢·外戚

【蛩】1. 蝗虫:“飞~满野”。  2. 蟋蟀:~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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