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二仙
平仄:仄 仄 平
拼音: kě|kè juān qiǔ zhāng
【可】1. 允许:许~。认~。宁~。 2. 能够:~见。~能。~以。不~思议。 3. 值得,认为:~怜。~悲。~亲。~观。~贵。~歌~泣。 4. 适合:~身。~口。~体。 5. 尽,满:~劲儿干。 6. 大约:年~二十。“潭中鱼~百许头”。 7. 表示转折,与“可是”、“但”相同。 8. 表示强调:他~好了。 9. 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都这么说,~谁见过呢? 10. 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这件事他~同意? 11. 姓。 | ◎ 〔~汗(hán)〕中国古代鲜卑、突厥、回纥、蒙古等族君
【可】《唐韻》肯我切《集韻》《韻會》《正韻》口我切,音坷。《說文》肯也。《廣韻》許可也。《韻會》可者,否之對。《書·堯典》囂訟可乎。《文中子·事君篇》達人哉山濤也,多可而少怪。又僅可,未足之辭。《論語》子曰:可也。又《禮·內則》擇于諸母與可者。《註》諸母,衆妾也,可者,傅御之屬也。又所也。《禮·中庸》體物而不可遺。《註》體猶生也,可猶所也。不有所遺,言萬物無不以鬼神之氣生也。又姓。《正字通》唐諫議大夫可中正,宋紹興進士可懋。又《字彙補》苦格切,音克。《魏書·吐谷渾傳》可汗,此非復人事。《唐書·突厥傳》可汗猶單于
【捐】1. 舍弃,抛弃:~弃。~生。~躯。 2. 献助:~资。~献。~助。募~。 3. 旧时献钱得官职:~官。~纳。 4. 赋税的一种:车~。房~。 典
【捐】《唐韻》與專切《集韻》《韻會》余專切,音沿。《說文》弃也。《前漢·竇嬰傳》侯自我得之,自我捐之,無所恨。又《增韻》除去也,損也。《史記·吳起傳》捐不急之官。又病死曰捐瘠。《列子·楊朱篇》生相憐,死相捐。又《正韻》于權切,音員。義同。又叶于倫切,音筠。《陸雲詩》靑雲方乗,芳餌可捐。達觀在一,萬物自賔。俗捐字。別見七畫。捐字原从作。
【糗粻】食粮。唐韩愈《送穷文》:“窃具船与车,备载糗粻,日吉时良,利行四方。”《新唐书·柳宗元传》:“赋彻而藏,厚我糗粻。”明宋濂《济公塔铭》:“闢斋馆,乞糗粻,摄授徒侣,多至数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