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十一唐
平仄:仄 平 仄 仄 平
拼音: qì zhī hǎi shàng háng|xíng
【弃】◎ 舍去,扔掉:抛~。遗~。~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养(父母死亡的婉辞)。~置不顾。~瑕录用。 典
【弃】《說文》古文棄字。《左傳·襄四年》是弃也。《史記·周本紀》周后稷名弃,其母姜原欲弃之,因名曰弃。餘詳木部八畫。(棄)〔古文〕弃《唐韻》詰利切《韻會》磬致切《正韻》去冀切,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棄)漢典考證:〔《爾雅·釋詁》忘也。〕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詩·召南》不我遐棄。〕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 考證:〔《爾雅·釋詁》忘也。〕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詩·召南》不我遐棄。〕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海上】;海岛。《吕氏春秋·恃君》:“柱厉叔事莒敖公,自以为不知而去,居於海上,夏日则食菱芡,冬日则食橡栗。”《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公孙弘﹞家贫,牧豕海上。”《后汉书·荀爽传》:“﹝荀爽﹞后遭党錮,隐於海上,又南遁汉滨。”明陆深《春雨堂随笔》:“予家海上,园亭中喜种杂花。”2.指湖滨。《文选·江淹<恨赋>》:“迁客海上,流戍陇阴。”李善注引《汉书》:“匈奴乃徙苏武北海上无人处。”3.海面上。《汉书·郊祀志上》:“及秦始皇至海上,则方士争言之。”南朝梁沉约《夕行闻夜鹤》诗:“愍海上之惊鳧,伤云閒之离鹤。”唐
【行】1. 行列:字里~间。罗列成~。 2. 兄弟姐妹的次弟;排行:我~二,你~几? 3. 步行的阵列。 4. 量词。用于成行的东西:泪下两~。 5. 某些营业所:银~。花~。商行。 6. 行业:同~。各~各业。 7. 用长的针脚成行地连缀:~棉袄。~几针。 | 1. 走:~走。步~。旅~。~踪。~百里者半九十。~云流水(喻自然不拘泥)。~远自迩。 2. 出外时用的:~装。~箧。~李。 3. 流通,传递:~销。风~一时。 4. 从事:进~。 5. 流动性的,临时性的:~商。~营。 6. 足
【行】《唐韻》戸庚切《集韻》《韻會》《正韻》何庚切,音蘅。《說文》人之步趨也。《類篇》从彳从亍。《韻會》从彳,左步。从亍,右步也。左右步俱舉,而後爲行者也。《爾雅·釋宮》堂上謂之行,堂下謂之步。《釋名》行,伉也,伉足而前也。又《廣韻》適也,往也,去也。又《增韻》路也。《禮·月令》孟冬,其祀行。《註》行,在廟門外之西,爲軷壤,高二寸,廣五寸,輪四尺,設主軷上。又道也。《晉語》下有直言,臣之行也。又五行。《書·洪範》我聞在昔,鯀陻洪水,汨其五行。《韻會》五行,運于天地閒,未嘗停息,故名。又行人,官名。《廣韻》周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