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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非触石分——梢云(一作曹松)

韵脚:上平二十文

平仄:平 平 仄 仄 平

拼音: quán fēn|fèn chù shí|dàn fēi

全非触石分释义

【全】1. 完备,齐备,完整,不缺少:齐~。完~。智勇双~。求~责备。  2. 整个,遍:~部。~国。~民。~神贯注。~心~意。  3. 都:代表~来了。  4. 使不受损伤:保~。  5. 姓。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触】1. 抵、顶:抵~。“羝羊~藩,赢其角”。  2. 碰,撞:~礁。~电。~动。~摸。~发。~犯。~怒。  3. 遇着:接~。~觉(jué)。~目惊心。~角(jiǎo)。~景生情。~类旁通。  4. 因某种刺激而引起感情变化:感~。忽有所~。

【触】《古今注》音紅。白魚赤尾者曰触。一曰魧。或曰雌者曰白魚,雄者曰触魚。亥集有字,同。魧,原从角从亢作。又,魧字之譌。(觸)〔古文〕《唐韻》尺玉切《集韻》《韻會》樞玉切,衝入聲。《說文》牴也。《易·大壯》羝羊觸籓。《前漢·元帝紀》去禮義,觸法。《荀子·議兵篇》觸之者角摧。《揚子·太經》星辰不相觸。又《玉篇》據也。《增韻》污也。又觸衣。《本草綱目》褌襠,一名觸衣。又人名。《左傳·襄十一年》鄭人賂晉侯以師觸。《註》樂師名。又姓。《史記·趙世家》左師觸龍。又《集韻》昌句切,芻去聲。亦牴也。《揚雄·羽獵賦》票禽之紲踰

【石】1. 构成地壳的矿物质硬块:~破天惊(喻文章议论新奇惊人)。  2. 指石刻:金~。  3. 指古代用来治病的针:药~。药~之言(喻规劝别人的话)。  4.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  5. 姓。 | ◎ 中国市制容量单位,十斗为一石。

【石】〔古文〕《唐韻》《集韻》《正韻》常隻切《韻會》常亦切,音碩。《增韻》山骨也。《釋名》山體曰石。《易·說卦傳》艮爲山,爲小石。《楊泉物理論》土精爲石,石氣之核也。氣之生石,猶人筋絡之生爪牙也。《春秋·說題詞》石,隂中之陽,陽中之隂,隂精補陽,故山含石。又樂器,八音之一。《書·益稷》擊石拊石。《註》石,磬也。又樂聲不發揚亦曰石。《周禮·春官·典同》厚聲石。《註》鐘太厚則如石,叩之無聲。又堅也。《前漢·揚雄傳》石畫之臣。《師古註》言堅固如石。亦作碩。又星亦稱石。《左傳·僖十六年》隕石于宋五,隕星也。又量名。十斗

【非】1. 不,不是:~凡。~法。~分(fèn )。~礼。~但。~同小可。啼笑皆~。  2. 不对,过失:痛改前~。文过饰~。习~成是(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反认为是对的)。  3. 与“不”呼应,表示必须(有时后面没有“不”字):我~看这本书。  4. 责怪,反对:~难(nàn )。~议。无可厚~。  5. 指“阿非利加洲”(位于东半球的西南部。简称“非洲”):东~。西~。

【非】《唐韻》甫微切《集韻》《韻會》匪微切,音飛。《說文》違也。从飛下翄,取其相背。《玉篇》不是也。《書·說命》無恥過作非。《易·繫辭》辨是與非。又《玉篇》下也。又《玉篇》隱也。又《增韻》訾也。《孝經·五章》非聖人者無法,非孝者無親。又《玉篇》責也。《前漢·魏相傳》使當世責人非我。又山名。《山海經》非山之首,其上多金玉。又姓。《風俗通》非子,伯益之後。又《集韻》《韻會》《正韻》尾切,音斐。《集韻》本作誹。謗也。《前漢·食貨志》不入言而腹非。《史記·平準書》作腹誹。又《鼂錯傳》非謗不治。《註》非,讀曰誹。又《韻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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