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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秦不受赏——赠从兄襄阳少府皓

平仄:仄 平 平 仄 仄

拼音: shòu què shǎng qín bù|fǒu

却秦不受赏释义

【受】1. 接纳别人给的东西:接~。感~。~精。~权。~托。~降。~益。~业(a.跟随老师学习;b.学生对老师自称)。~教。~领。~聘。~理。  2. 忍耐某种遭遇:忍~。~苦。~制。~窘。~累(受到劳累)。  3. 遭到:遭~。~害。~挫。~屈。~辱。~阻。  4. 适合,中:~吃。~看。~听。~使。

【受】〔古文〕《唐韻》殖酉切《集韻》《韻會》《正韻》是酉切,音壽。《說文》相付也。《玉篇》得也。《易·旣濟》實受其福。《詩·大雅》受天之祜。又承也。《李適之法觀禪師銘》孰承最上,密受居多。又盛也。《杜甫詩》野航恰受兩三人。又容納也。《論語》君子不可以小知,而可大受也。又《正字通》神呪切,收去聲。《詩·小雅》投畀有北,有北不受。叶下昊。昊,許切。○按受字《韻書》無去聲。又叶音暑。《張衡·誚靑衣賦》晏嬰潔志,不顧景女。乃雋不疑,奉霍不受。《韻會》毛氏曰:从从冖。俗或作,非。音胡到切,下从丈。zd

【却】1. 退:~步(因畏惧或厌恶而后退,如“望而~~”)。退~。  2. 退还,不受:盛情难~。  3. 表示转折:我来了,他~走了。  4. 去掉:失~。了(liǎo)~。

【却】《唐韻》俗卻字。(卻)《唐韻》去約切《集韻》《韻會》《正韻》乞約切,羌入聲。《說文》節欲也。从卩,谷聲。《增韻》止也,不受也。《孟子》卻之爲不恭。又《廣韻》退也。《前漢·袁盎傳》引卻愼夫人坐。《註》蘇林曰:卻謂而退之也。又《儀禮·士昏禮》啓會,卻于敦南。《疏》卻,仰也,謂仰於地。《韻會》俗作却。又訛作。

【赏】1. 指地位高的人或长辈给地位低的人或晚辈财物:~金。~赐。奖~。~罚分明。  2. 因爱好某种东西而观看:~阅。~析。~花。~月。欣~。鉴~。~心悦目。  3. 认识到人的才能或作品的价值而给予重视:~识。赞~。  4. 敬辞:~脸。~光。  5. 姓。  6. 古同“尚”,尊重。

【赏】《廣韻》書兩切《集韻》《韻會》《正韻》始兩切,音曏。《說文》賜有功也。《書·大禹謨》賞延于世。又《仲虺之誥》功懋懋賞。《周禮·天官·大宰》三載,則計羣吏之治而誅賞之。又《戰國策》故賞韓王,以近河外。《註》賞,猶勸也。又《類篇》一曰玩也,嘉也。《陶潛·移居詩》奇文共欣賞。又凡貽與者亦曰賞。《柳宗元·送薛存義序》于其往也,賞以酒肉,重之以辭。又姓。《姓纂》晉人賞慶,註《周易》。

【秦】1.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在今陕西省和甘肃省一带:朝(zhāo )~暮楚。~晋之好。~楼楚馆(旧时指妓院)。  2. 中国朝代名:~代。~镜高悬(喻法官判案的公正严明。亦称“明镜高悬”)。  3. 中国陕西省的别称。

【秦】〔古文〕《唐韻》《廣韻》匠隣切《集韻》《類篇》《韻會》《正韻》慈隣切,音螓。國名。《說文》伯益之後所封國。地宜禾。《詩·秦風·車鄰註》秦,隴西谷名。在雍州鳥鼠山之東北。《疏》今秦亭,秦谷也。《韻會》春秋秦國,漢置天水郡,後魏改秦州。《釋名》秦,津也。其地沃衍有津潤也。又三秦。《史記·項羽紀》三分關中,王秦降將,章邯雍王,司馬欣塞王,董翳翟王,爲三秦。又大秦國。《後漢·西域傳》大秦在海西,亦云海西國。其人民長大平正,有類中國,故謂之大秦。又姓。秦自顓頊後,子嬰旣滅,支庶以爲秦氏。又《說文》一曰秦,禾名。又叶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不】〔古文〕《韻會》《正韻》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又《廣韻》《韻會》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缶去聲。義同。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音浮。夫不,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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