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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金之精——四言诗

韵脚:下平十四清

平仄:仄 平 平 平

拼音: qǔ zhī jīng jīn

取金之精释义

【取】1. 拿:索~。~书。~款。窃~。  2. 选择:选~。~材。~景。~道。~样。  3. 采用:采~。听~。吸~。可~。~精用弘。  4. 得到,招致:获~。~经。~偿。~悦。  5. 消去:~消。~缔。

【取】《唐韻》七庾切《集韻》《韻會》《正韻》此主切,娶上聲。《說文》捕取也。从又耳。《玉篇》資也,收也。《廣韻》受也。《增韻》索也。《禮·儒行》力行以待取。《史記·魯仲連傳》爲人排難解紛,而無取也。《管子·白心篇》道者,小取焉則小得福,大取焉則大得福。又《韻會》凡克敵不用師徒曰取。又《前漢·王莽傳》考論五經,定取禮。《註》師古曰:取,讀曰娶。又《集韻》《韻會》《正韻》逡須切,音趨。《集韻》取慮,縣名,在臨淮。又《集韻》雌由切,音秋。《前漢·地理志》留浚儀。《註》師古曰:取慮,縣名。音秋盧。取又音趨。又《集韻》《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之】〔古文〕《唐韻》《正韻》止而切《集韻》《韻會》眞而切,音枝。《說文》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玉篇》是也,適也,往也。《禮·檀弓》延陵季子曰:若氣,則無不之也。又於也。《禮·大學》之其所親愛而辟焉。《註》之,適也。《朱傳》猶於也。又語助辭。《書·金縢》禮亦宜之。《禮·文王世子》秋冬亦如之。《正字通》凡之字,或句中,或語尾,或層出。如毛詩我之懷矣,共武之服,及女曰雞鳴章知子之來之,六句九之字,常華章左之左之,六句八之字,可以例推。又此也。《詩·周南》之子于歸。《註》之子,是子也。又變也。《

【精】1. 上好的白米:“食不厌~”。  2. 细密的,与“粗”相对:~密。~细。~确。~制。~读。~选。~心。~研。~雕细镂。  3. 聪明,思想周密:~悍。~敏。~明。  4. 物质中最纯粹的部分,提炼出来的东西:~华。~英。~神(a.指人主观世界,包括意识、思维活动和一般心理状态;b.内容实质,主要的意义;c.指人表现出来的活力)。  5. 人表现出来的活力、生气:~力。聚~会神。无~打采。  6. 专一,深入:~诚。~忠。~炼。~湛。~严。  7. 雄性动物体内的生殖物质:~子。  8. 很、极:~湿。

【精】《廣韻》《正韻》子盈切《集韻》《韻會》咨盈切,音晶。《說文》擇也。《廣韻》熟也,細也,專一也。《書·大禹謨》惟精惟一。《易·繫辭》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又密也。《公羊傳·莊十年》觕者曰侵,精者曰伐。《註》精,猶精密也。侵,責之不服,推兵入竟,伐,擊之益深,用意稍精密。又靈也,眞氣也。《易·繫辭》精氣爲物。《疏》隂陽精靈之氣,氤氳積聚而爲萬物也。《左傳·昭七年》子產曰:用物精多,則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又《莊二十五年·日有食之疏》日者陽精,月者隂精。又《襄二十八年·春無水疏》五星者五行之精:木精曰歲星,火

【金】1. 一种化学元素,符号Au,原子序数79,黄赤色,质软:黄~。~子。~笔。  2. 金一类的,具有光泽、延展性,容易传热和导电的固体的通称(汞除外)。:~属。五~(旧指金银铜铁锡)。合~(两种或多种金属混合而成的金属)。~文(铸或刻在商周青铜器上的铭文,旧称“钟鼎文”)。  3. 钱:现~。基~。挥~如土。  4. 指兵器或金属制的乐器:~革(兵器甲铠的总称,引申指战争)。~声(a.钲声;b.钟声)。~鼓(锣鼓)。  5. 中国古代乐器八音之一。  6. 喻尊贵、贵重、难得、持久、坚固、有光泽等:~兰(

【金】〔古文〕《唐韻》居音切《集韻》《韻會》《正韻》居吟切,音今。《易·繫辭註》天地之數,五五相配以成金木水火土。《疏》地四與天九相得,合爲金。《書·洪範》五行,四曰金,金曰從革。《傳》金可以攺更。《疏》可銷鑄以爲器也。《又》從革作辛。《傳》金之氣味。《疏》金之在火,別有腥氣,非苦非酸,其味近辛,故云金之氣味。又金有五色。《說文》五色金,黃爲之,長久薶,不生衣。百煉不輕,從革不違,西方之行,生於土。《爾雅·釋器》黃金謂之璗,其美者謂之鏐,白金謂之銀,其美者謂之鐐。《書·禹貢》厥貢惟金三品。《傳》金銀銅也。《前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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