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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锄护其芳——种兰

韵脚:下平十陽

平仄:平 平 仄 平 平

拼音: rén chú hù qí|jī fāng

仁锄护其芳释义

【仁】1. 一种道德范畴,指人与人相互友爱、互助、同情等:~义(a.仁爱与正义;b.通情达理,性格温顺,能为别人着想)。~爱。~政。~人志士(仁爱有节操的人)。~义礼智(儒家的伦理思想)。~至义尽。一视同~(同样看待,不分厚薄)。  2. 果核的最内部分或其他硬壳中可以吃的部分:核桃~儿。  3. 姓。

【仁】〔古文〕忎《唐韻》如鄰切《集韻》《韻會》《正韻》而鄰切,音人。《釋名》忍也。《易·乾卦》君子體仁,足以長人。《禮·禮運》仁者,義之本也,順之體也。得之者尊。《程顥曰》心如穀種。生之性,便是仁。又《方書》手足痿爲不仁。後漢班超妹昭,以兄老西域,請命超還漢土,上書云:兄年七十,兩手不仁。又果核中實有生氣者亦曰仁。又姓。又《韻補》叶如延切,音然。《歐陽修·送吳子京南歸詩》我笑謂吳生,爾其聽我言。顏回不貳過,後世稱其仁。 《六書正譌》元,从二从人。仁則从人从二。在天爲元,在人爲仁。人所以靈於萬物者,仁也。

【锄】1. 弄松土地及除草的工具:~头。铁~。  2. 耪,弄松土地及除草:~草。~耘。~地。  3. 铲除:~奸。

【锄】《廣韻》士魚切《集韻》牀魚切,音鉏。《左傳·僖三十三年註》耨,鋤也。《釋文》本又作鉏。《楚辭卜居》寧誅鋤草茅,以力耕乎。《釋名》鋤,助也,去穢助苗長也。又《集韻》狀所切。與鉏同。鉏鋙亦作鋤鋙。

【护】1. 使不受侵犯和损害:保~。~卫。~理。~士。~航。~林。辩~。守~。  2. 掩蔽,包庇:~短。庇~。

【护】《唐韻》《集韻》《韻會》《正韻》胡故切,音瓠。《說文》救視也。《廣韻》助也。《增韻》擁全之也。《書·畢命序孔傳》成定東周郊境,使有保護。《史記·蕭相國世家》高祖爲布衣時,何數以吏事護高祖。《前漢·西域傳》凡遣使送客者,欲爲防護害也。《晉書·紀瞻傳》帝使謂瞻曰:卿雖病,但爲朕臥護六軍,所益多矣。又官名。《前漢·百官公卿表》護軍都尉,秦官。又《西域傳》武帝時,西域內屬者三十六國,置使者校尉領護之,宣帝攺爲都護。《唐書·百官志註》龍朔閒攺左右庶子爲左右中護。又樂名。《呂覽·古樂篇》湯乃命伊尹作《大護》。《周禮·

【其】1. 第三人物代词,相当于“他(她)”、“他们(她们)”、“它(它们)”;“他(她)的”、“他们(她们)的”、“它(们)的”:各得~所。莫名~妙。三缄~口。独行~是。自食~果。  2. 指示代词,相当于“那”、“那个”、“那些”:~他。~余。~次。文如~人。名副~实。言过~实。  3. 那里面的:~中。只知~一,不知~二。  4. 连词,相当于“如果”、“假使”:“~如是,熟能御之?”  5. 助词,表示揣测、反诘、命令、劝勉:“~如土石何?”  6. 词尾,在副词后:极~快乐。大概~。 | ◎ 〔郦食(

【其】〔古文〕丌亓《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音碁。《韻會》指物之辭。《易·繫辭》其旨遠,其辭文。《詩·大雅》其在于今。又助語辭。《書·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詩·周南》灼灼其華。《玉篇》辭也。又姓。《韻會》漢陽阿侯其石。又《唐韻》《集韻》《韻會》居之切,音姬。《韻會》語辭。《書·微子》若之何其。《詩·小雅》夜如何其。又人名。《史記·酈生傳》酈生食其者,留高陽人也。《註》正義曰:酈食其,三字三音,讀曆異幾。《前漢·楚元王傳》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註》師古曰:食音異,其音基。又山名。《前漢·

【芳】1. 花草的香气:~香。~草。~菲(a.花草的香气;b.指花草)。~馥。~馨。芬~。  2. 喻美好的:~名。~龄(年龄,用于少女)。~姿(美好的姿态,用于少女)。~邻(关系融洽的邻居,用作敬辞)。流~百世。  3. 花卉:群~竞艳。~时(花盛时节)。 网

【芳】《唐韻》《集韻》《正韻》敷方切,音妨。《說文》香草也。《屈原·離騷》雜杜蘅與芳芷。《註》杜蘅、芳芷,皆香草名。又《玉篇》芬芳,香氣貌。《司馬相如·美人賦》芳香芬烈。又《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臭也。《晉書·元帝紀》文景垂仁,傳芳于南頓。又《韻會》州名。地多芳草,置在常芳縣。又姓。《通志·氏族略》《風俗通》云:漢有幽州刺史芳垂敷。 《韻學集成》作芳。芳字从屮作屮下方。漢典考證:〔《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註》芳,德之貌也。〕 謹照原文貌改臭。 考證:〔《屈原·離騷》芳與澤其雜糅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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