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十一暮
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拼音: zhēng rén kān zuò jiǎ|jià
【争】1. 力求获得,互不相让:~夺。竞~。~长论短。 2. 力求实现:~取。~气。~胜。 3. 方言,差,欠:总数还~多少? 4. 怎么,如何(多见于诗、词、曲):~不。~知。~奈。
【争】〔古文〕《唐韻》側莖切《集韻》甾耕切,音箏。《說文》引也。从。《徐鉉曰》音曳。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又《玉篇》諫也。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禮不決。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 《韻會》俗作争,非。漢典考證:〔《禮·曲禮》非理不決。〕 謹照原文非理改非禮。 考證:〔《禮·曲禮》非理不決。〕 謹
【人】1.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类。 2. 别人,他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待~热诚。 3. 人的品质、性情、名誉:丢~,文如其~。
【人】〔古文〕《唐韻》如鄰切《集韻》《韻會》《正韻》而鄰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又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又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又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又姓。明人傑。又左人,聞人,俱複姓。又《韻補》叶如延
【堪】1. 能,可以,足以:不~设想。~当重任。~以告慰。 2. 忍受,能支持:难~。不~一击。狼狈不~。疲惫不~。
【堪】《唐韻》口含切《集韻》《韻會》枯含切《正韻》苦含切,音戡。《說文》勝也。又任也,可也。《家語》子貢曰:吳王爲人猛暴,羣臣不堪。《羊祜讓開府表》臣有何功,可以堪之。又堪輿,天地總名。《范浚心箴》茫茫堪輿,俯仰無垠。又《孟康曰》堪輿,神名,造輿宅書者。又山形奇怪也。《揚雄·蜀都賦》堪當隱倚。又姓。《風俗通》八元仲堪之後。又《說文》地突也。《徐鉉註》地穴中出也,據此與龕同。又《集韻》楚錦切,音墋。土也。一曰不淸澄。 通作勘,戡。別作龕。《正字通》經傳錯互者,因聲近而譌。
【作】1. 起,兴起,现在起:振~。枪声大~。 2. 从事,做工:工~。~息。~业。 3. 举行,进行:~别(分别)。~乱。~案。~战。~报告。 4. 干出,做出,表现出,制造出:~恶(è)。~弊。~梗。~祟。~态。~色。~为。~难。~奸犯科(为非作歹,触犯法令)。 5. 当成,充当:~罢。~保。~伐(做媒人)。~壁上观(人家交战,自己站在营垒上看,喻坐观别人成败)。 6. 创造:创~。写~。~曲。~者。 7. 文艺方面的成品:~品。不朽之~。 8. 同“做”。 9. 旧时手工业制造加工的场所:
【作】〔古文〕胙《唐韻》則洛切《集韻》《韻會》《正韻》卽各切,臧入聲。興起也。《易·乾卦》聖人作而萬物覩。《書·堯典》平秩東作。又振也。《書·康誥》作新民。又造也。《禮·樂記》作者之謂聖。《詩·鄘風》定之方中,作于楚宮。又爲也。《詩·鄭風》敝予又改作兮。又始也。《詩·魯頌》思馬斯作。又坐作。《周禮·夏官》大司馬敎坐作進退之節。又將作,秦官名。《前漢·百官表》秩二千石,掌宮室。又作猶斮也。《禮·內則》魚曰作之。《註》謂削其鱗。又汨作,逸書篇名。又姓。漢涿郡太守作顯。又與詛同。怨謗也。《詩·大雅》侯作侯祝。又《集韻
【假】1. 不真实的,不是本来的,与“真”相对:~山。~话。~冒。~释。~死。虚~。真~。弄虚作~。 2. 借用,利用:~借。~货。~道(借路)。~手(利用他人为自己办事)。~公济私。不~思索(用不着想)。 3. 〔~名〕日本文所用的字母,多借用汉字的偏旁。楷书称“片~~”,草书称“平~~”。 4. 据理推断,有待验证的:~设。~使。~令。~如。~若。 | ◎ 照规定或经请求批准暂时离开工作或学习场所:~日。~条。病~。
【假】《廣韻》古雅切《集韻》《韻會》舉下切,音賈。《詩·小雅》不遑假寐。《註》不脫衣冠而寢。又借也。《禮·王制》大夫祭器不假。《左傳·桓六年》申繻曰:取于物爲假。又《周禮·六書註》假借者,令長之類是也。又《禮·曲禮》假爾泰龜有常,假爾泰筮有常。《疏》假,因也。又《楚漢春秋》會稽假守殷通。《註》假謂兼攝也。又《爾雅·釋詁》假,大也。《詩·大雅》假哉天命。《儀禮·士冠禮》髦士攸宜,宜之于假。又設辭。《列子·楊朱篇》楊子曰:世固非一毛之所濟。禽子曰:假濟爲之乎。又北假,地名。《史記·秦始皇紀》使蒙恬渡,取高關陶山北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