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平十一模
平仄: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rén zū nà huǒ tián
【人】1. 由类人猿进化而成的能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并能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动物:~类。 2. 别人,他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待~热诚。 3. 人的品质、性情、名誉:丢~,文如其~。
【人】〔古文〕《唐韻》如鄰切《集韻》《韻會》《正韻》而鄰切,音仁。《說文》天地之性最貴者也。《釋名》人,仁也,仁生物也。《禮·禮運》人者,天地之德,隂陽之交,鬼神之會,五行之秀氣也。又一人,君也。《書·呂》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又予一人,天子自稱也。《湯誥》嗟爾萬方有衆,明聽予一人誥。又二人,父母也。《詩·小雅》明發不寐,有懷二人。又左人,中人,翟國二邑。又官名。《周禮》有庖人,亨人,漿人,凌人之類。又楓人,老楓所化,見《朝野僉載》。又蒲人,艾人,見《歲時記》。又姓。明人傑。又左人,聞人,俱複姓。又《韻補》叶如延
【租】1. 出代价暂用别人的东西:~房。~用。~借地。 2. 收取一定的代价,把房屋、土地、器物等借给别人使用:~佃。~价。~让。~赁(a.出租;b.租用)。 3. 出租所收取的钱或实物:房~。地~。 4. 田赋:~税。
【租】《唐韻》則吾切《集韻》《韻會》《正韻》宗蘇切,祖平聲。《說文》田賦也。《長箋》且,古祖字。田賦用以給宗廟,故从且。《史記·孝文紀》賜天下民田租之半。又凡稅皆曰租。《史記·馮唐傳》軍市之租。《註》謂軍中立市,市有稅,卽租也。《前漢·昭帝紀》罷榷酟官,令民得以律占租。《註》謂令民賣酒,以所得利占而輸其租。又《廣韻》積也。《詩·豳風》予所蓄租。又《六書故》田中禾稭也。《正字通》豳風蓄租,對上捋荼言。租當訓禾稾。蓄謂拾取餘稾待用。又地名。《前漢·地理志》樂浪郡夫租。又《集韻》子余切,音苴。包也。又《集韻》《韻會》
【纳】1. 收入,放进:出~。藏污~垢。 2. 接受:采~。笑~。~谏。 3. 享受:~福。~凉。 4. 缴付:~税。 5. 补缀,缝补;现多指密密地缝:~鞋底。 6. 姓。
【纳】《廣韻》奴答切《集韻》諾答切,音衲。《說文》絲濕納納也。又《博雅》入也。《釋名》納,弭也。弭之兩致之言也。《書·堯典》寅餞納日。《傳》餞,送也。日入言送。又《舜典》納于百揆。又夙夜出納,朕命惟允。又《禹貢》百里賦納總,二百里納銍,三百里納秸。又《儀禮·旣夕禮》屨外納。《註》納,收餘也。又《禮·曲禮》納女于天子。《註》納女,猶致女也。又《禮·雜記》納幣一束。《註》納,徵也。又姓。《廣韻》出《何氏姓苑》。又與內同。《周禮·春官·鐘師》納夏。《註》故書納爲內。又《玉篇》或作衲、靹。《篇海》補綴也。又與軜同。《荀
【火田】1.以火焚烧草木而田猎。《礼记·王制》:“昆虫未蛰,不以火田。”《尔雅·释天》:“火田为狩。”2.火耕之田。《晋书·食货志》:“往者东南草创人稀,故得火田之利。”唐白居易《东南行一百韵寄通州元九》:“吏徵鱼户税,人纳火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