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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事无别——杂诗

韵脚:入十七薛

平仄:仄 仄 仄 平 平

拼音: wú 4 bié|biè yòng shì

日用事无别释义

【无】◎ 没有,与“有”相对;不:~辜。~偿。~从(没有门径或找不到头绪)。~度。~端(无缘无故)。~方(不得法,与“有方”相对)。~非(只,不过)。~动于衷。~所适从。 典

【无】〔古文〕《唐韻》武夫切,音巫。《說文》,亡也。奇字,无通。王育說,天屈西北爲无。《易·乾卦》无咎。《釋文》无音無。易內皆作此字。《藝苑雄黃》无亦作亡。古皆用亡无,秦時始以蕃橆之橆爲有無之無。詩、書、春秋、禮記、論語本用无字,變篆者變爲無,惟易、周禮盡用无。然論語亡而爲有,我獨亡,諸無字,蓋變隸時誤讀爲存亡之亡,故不改也。又《廣韻》莫胡切,音模。南无,出《釋典》。(無)〔古文〕《唐韻》武扶切《廣韻》武夫切《集韻》《韻會》《正韻》微夫切,音巫。《說文》亡也。《玉篇》不有也。《書·舜典》剛而無虐,而無傲。又《益

【日】1. 离地球最近的恒星(亦称“太阳”):~月星辰。~晷(guǐ)(古代利用太阳投射的影子来测定时刻的装置)。~珥。~薄西山(太阳快要落山了,喻衰老的人或腐朽的事物接近死亡)。  2. 白天,与“夜”相对:~班。  3. 天,一昼夜:多~不见。今~。~程。  4. 某一天:纪念~。  5. 计算工作的时间单位,通常以八小时或六小时为一个工作日。  6. 时候:春~。往~。  7. 每天,一天一天地:~记。~益。  8. 特指“日本国”。

【日】〔古文〕《唐韻》《正韻》人質切《集韻》《韻會》入質切,音。《說文》實也。太陽之精不虧。《博雅》君象也。《釋名》日,實也,光明盛實也。《易·乾卦》與日月合其明。又《繫辭》縣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又《說卦》離爲火爲日。《周禮·天官·九註》日者天之明。《禮·祭義》日出於東。《史記·天官書註》日者,陽精之宗。《前漢·律歷志》日合於天統。《後漢·荀爽傳》在地爲火,在天爲日。《淮南子·天文訓》火氣之精者爲日。又《書·舜典》協時月正日。《傳》合四時之氣節,月之大小,日之甲乙,使齊一也。又《洪範》五紀,三曰日。《傳》紀一日

【别】1. 分离:~离。~情。~绪(离别时离别后的情感)。分~。告~。久~重逢。分门~类。  2. 差别:霄壤之~。  3. 分类:类~。性~。职~。级~。派~。  4. 另外的:~人。~号。~字。~墅。~论。~开生面。  5. 卡住,插住,绷住:~针。~花。  6. 不要,不准:~动。 | ◎ 〔~扭〕不顺心,不相投(“扭”读轻声)。

【别】〔古文〕《唐韻》方別切《集韻》《韻會》筆別切《正韻》必列切,鞭入聲。《說文》分解也。《玉篇》分別也。《增韻》辨也。《禮·曲禮》日月以告君,以厚其別也。《爾雅·釋山》小山別大山,鮮。《疏》謂小山與大山不相連屬者名鮮。《淮南子·齊俗訓》宰庖之切割分別也。《晉·仲長敖覈性賦》同稟氣質,無有區別。又傅別,謂券書也。《周禮·天官·小宰》八成,聽稱責以傳別。《註》鄭曰:爲大手書於一札,中字別之。又《唐韻》《集韻》《韻會》皮列切《正韻》避列切,便入聲。《玉篇》離也。《增韻》解也,訣也。《江淹·別賦》黯然銷者,惟別而已矣

【用事】◎用事yòngshì(1)[beinpower]∶执政;当权赵太后新用事。——《战国策·赵策》用事擅权(2)[act]∶[凭感情、意气等]行事;办事方春,少阳用事,未可大热。——《汉书·丙吉传》感情用事(3)[quote]∶引用典故押韵不必有出处,用事不必拘来历。——《沧浪诗话·诗法》文章用事,不使人觉

【用事】1.谓有所事。指行祭祀之事。《周礼·春官·大祝》:“过大山川,则用事焉。”郑玄注:“用事,亦用祭事告行也。”《穀梁传·定公四年》:“﹝蔡昭公﹞归,乃用事乎汉”范宁注:“用事者,祷汉水神。”2.谓有所事。指执法行刑。《商君书·赏刑》:“晋文公将欲明刑,以亲百姓,于是合诸侯大夫于侍千宫,颠頡后至,吏请其罪,君曰:‘用事焉。’吏遂断颠頡之脊以徇。”3.谓有所事。指起兵;使用武力。《汉书·田儋传》:“且秦復得志於天下,则齮齕首用事者坟墓矣。”颜师古注:“首用事,谓起兵而立号者也。”五代罗隐《谗书·书马嵬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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