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四十六徑
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róng 1 1|4 yǐ dìng
【荣】1. 草木茂盛,引申为兴盛:~枯(草木盛衰,喻得意失意)。~悴(荣枯)。 2. 受人敬重,与“辱”相对:光~。~升。~誉。 3. “梧桐”的别称。 4. 草开花,亦泛指草木的花:绿叶素~。~华。 5. 姓。
【荣】《唐韻》永兵切《集韻》《正韻》于平切《韻會》於營切,音營。《說文》桐木也。見桐字註。又屋梠之兩頭起者爲榮。《禮·喪大記》升自東榮,降自西北榮。《註》榮屋翼也。又榮華。《爾雅·釋草》木謂之華,草謂之榮。不榮而實者謂之秀,榮而不實者謂之英。又《淮南子·時則訓》秋行夏令爲華,行春令爲榮。又榮者,辱之反。《老子·道德經》知其榮,守其辱。又人以血爲榮,以氣爲衞。《內經》榮衞不行,五臟不通。又《諡法》寵祿光大曰榮。又州名。《前漢·地理志》屬犍爲郡,唐置榮州。又杜榮,草也。《爾雅》莣,杜榮。註似茅,皮可以爲繩索履屩。又
【枯】1. 失去水分,水全没有了:干~。~萎。~槁。~荣。~鱼衔索(串在绳索上的干鱼,形容存日不多)。 2. 没趣味,无生趣:~燥。~肠(喻枯涩贫乏的思路)。
【枯】《唐韻》苦胡切《集韻》《韻會》《正韻》空胡切,音刳。《說文》槀木也。《史記·諸侯表》摧枯朽者易爲力。又《周禮·天官·鄭註》童枯不稅。《疏》山林不茂爲童,山澤無水爲枯。又《集韻》後五切,音戸。竹名。通作楛。詳楛字註。又叶苦禾切,音科。《黃庭經》金鈴朱帶坐婆娑,調血理命身不枯。
【应】1. 该,当,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当。~该。~分(fèn )。~有尽有。 2. 回答:答~。喊他不~。~承。 3. 随,即:“桓督诸将周旋赴讨,~皆平定”。 4. 姓。 | 1. 回答或随声相和:~答。呼~。~对(答对)。~和(hè)。反~(a.化学上指物质发生化学变化,产生性质和成分与原来不同的新物质;b.人和动物受到刺激而发生的活动和变化;c.回响,反响)。 2. 接受,允许,答应要求:~邀。~聘。~考。 3. 顺合,适合:顺~。适~。~机。~景。~时。~用文。 4. 对待:~付。~变。
【应】《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陵切,音膺。《說文》當也。从心聲。《徐曰》,鷹字也。本作,今作應。又料度辭也。《唐詩》應須,祇應,皆是也。又《周語》其叔父實應且憎。《註》猶受也。又國名。《括地志》故應城,因應山爲名,在汝州葉縣。又姓。出南頓,本周武王後。《左傳·僖二十四年》邗晉應韓,武之穆也。漢有應曜,與四皓偕隱,曜獨不出,八代孫應劭,集解漢書。又通作膺。《書·武成》誕膺天命。《註》當也。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於證切,音譍。《集韻》答也。《廣韻》物相應也。《易·咸卦》二氣感應以相與。又樂名。
【已】1. 止,罢了:学不可以~。死而后~。 2. 表示过去:~经。事~至此。~往。业~。 3. 后来,过了一些时间,不多时:~忽不见。 4. 太,过:不为~甚。 5. 古同“以”。
【已】《廣韻》羊己切《集韻》《韻會》《正韻》養里切,音以。《玉篇》止也,畢也,訖也。《廣韻》成也。《集韻》卒事之辭。《易·損卦》已事遄往。又《玉篇》退也。《廣韻》去也,棄也。《書·堯典》試可乃已。《論語》三已之。又太也。《廣韻》已,甚也。《孟子》仲尼不爲已甚者。《註》不欲爲已甚,太過也。又《廣韻》過事語辭。《史記·灌夫傳》已然諾。《註》索隱曰:謂已許諾,必使副其前言也。又《類篇》語已也。《增韻》語終辭。《前漢·梅福傳》亦無及已。又踰時曰已而。《史記·高帝紀》已而有娠。又與以通。《荀子·非相篇》人之所以爲人者,何
【定】1. 不动的,不变的:~额。~价。~律。~论。~期。~型。~义。~都(dū)。~稿。~数(shù)(a.规定数额;b.指天命;c.规定的数额)。断~。规~。鉴~。 2. 使不变动:~案。~罪。决~。确~。 3. 平安,平靖(多指局势):大局已~。 4. 镇静,安稳(多指情绪):心神不~。 5. 确凿,必然的:必~。镇~。 6. 预先约妥:~计。~情。~货。~做。 7. 姓。
【定】〔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徒徑切,庭去聲。《說文》安也。《增韻》靜也,正也,凝也,決也。《易·說卦》天地定位。《書·堯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禹貢》震澤底定。又《禮·王制》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註》謂各署其所長也。又止也。《書·洛誥》公定,予往已。《註》成王欲周公止洛,自歸往宗周也。又《儀禮·鄕飮酒禮》羹定。《註》定猶熟也。《疏》熟卽止,故以定言之。又《諡法》純行不差,安民法古,曰定。又州名。漢中山郡,唐改定州,以安定天下爲名。又丘名。《爾雅·釋丘》左澤曰定。又《廣韻》《集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