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yì 4|4 rú mēng|méng|měng yī
【议】1. 意见,言论:~论。提~。建~。 2. 讨论,商量:商~。会~。协~。~案。~决。~价。 3. 评论是非,多指责备:非~。恐招物~。 4. 旧时文体的一种,用以论事说理或陈述意见:奏~。驳~。
【议】《唐韻》《集韻》《韻會》宜寄切,音義。《說文》語也。《徐曰》定事之宜也。《廣雅》言也,謀也。《廣韻》評也。《正韻》謪也。《易·節卦》君子以制數度議德行。《書·周官》議事以制。《禮·曲禮》公事不私議。《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內,聖人論而不議。《文中子·問易篇》議其盡天下之心乎。《註》續書有議。又《廣韻》擇也。《儀禮·有司徹》乃議侑于賔以異姓。《鄭註》議猶擇也。擇賔之賢者,可以侑尸,必用異姓廣敬也。又《玉篇》法有八議。《周禮·秋官·小司》以八辟麗邦法,附罰。一議親,二議故,三議賢,四議能,五議功,六議貴,七議勤
【召】1. 召唤:~集。~见。 2. 召致,引来:~祸。~人怨。 | ◎ 古通“邵”,古邑名,在今中国陕西省岐山县西南。(三)姓氏。
【召】《唐韻》直少切《集韻》《韻會》《正韻》直笑切,潮去聲。《說文》評也。《王逸曰》以手曰招,以言曰召。《書·甘誓》大戰于甘,乃召六卿。《詩·齊風》自公召之。《禮·曲禮》父召,無諾唯而起。又《廣韻》《正韻》實照切《集韻》《韻會》時照切,同邵。《廣韻》邑名。《詩序》甘棠,美召伯也。《箋》召伯,姬姓,名奭,食邑于召。又姓。《廣韻》召公之後。《前漢·循吏傳》召信臣,九江壽春人。《氏族博考》春秋召與邵一氏,後分爲二,汝南安陽之族皆从邵。
【如】1. 依照顺从:~愿。~意。~法炮制。 2. 像,相似,同什么一样:~此。~是。~同。~故。~初。游人~织。 3. 比得上,及:百闻不~一见。自叹弗~。 4. 到,往:~厕。 5. 假若,假设:~果。~若。假~。 6. 奈,怎么:~何。不能正其身,~正人何? 7. 与,和:“公~大夫入”。 8. 或者:“方六七十,~五六十”。 9. 用在形容词后,表示动作或事物的状态:突~其来。 10. 表示举例:例~。 11. 应当:“若知不能,则~无出”。 12. 〔~月〕农历二月的别称。 1
【蒙】1. 欺骗:~骗。~哄。~事。欺上~下。 2. 昏迷,眼发黑:~头转向。 3. 胡乱猜测:瞎~。 | 1. 没有知识,愚昧:启~。发~。~昧。 2. 遮盖起来:~罩。~子。~蔽。 3. 受:承~。~难。~尘。~垢。 4. 形容雨点细小:~~细雨。 5. 姓。 6. 同“艨”。 | ◎ 〔~古族〕a.中国少数民族之一。B.蒙古国的主要民族。
【蒙】《唐韻》莫紅切《集韻》謨蓬切,音濛。《爾雅·釋草》蒙,王女也。《註》女蘿別名。又《詩傳》唐蒙,菜名。又大蒙,藥名。《管子·地員篇》羣藥安生,小辛大蒙。又《易疏》蒙者,微昧闇弱之名。《書·洪範傳》蒙,隂闇也。又《左傳·昭元年》又使圍蒙其先君。《註》欺也。又《左傳·昭十三年》晉人執季孫意如,以幕蒙之。《註》裹也。又《前漢·宣帝紀》雖有患禍,猶蒙死而存之。《註》冒也。又《書·伊訓》具訓于蒙士。《疏》謂蒙稚,小之稱。又《詩·秦風》蒙伐有苑。《傳》蒙,討羽也。《箋》畫雜羽之文于伐。又縣名。《史記·老莊列傳》莊子者,
【一】1. 数名,最小的正整数(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壹”代)。 2. 纯;专:专~。~心~意。 3. 全;满:~生。~地水。 4. 相同:~样。颜色不~。 5. 另外的:蟋蟀~名促织。 6. 表示动作短暂,或是一次,或具试探性:算~算。试~试。 7. 乃;竞:~至于此。 8. 部分联成整体:统~。整齐划~。 9. 或者:~胜~负。 10. 初次:~见如故。 11.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7”。
【一】〔古文〕弌《唐韻》《韻會》於悉切《集韻》《正韻》益悉切,漪入聲。《說文》惟初大始,道立於一。造分天地,化成萬物。《廣韻》數之始也,物之極也。《易·繫辭》天一地二。《老子·道德經》道生一,一生二。又《廣韻》同也。《禮·樂記》禮樂政,其極一也。《史記·儒林傳》韓生推詩之意,而爲內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閒殊,然其歸一也。又少也。《顏延之·庭誥文》選書務一不尚煩密。《何承天·答顏永嘉書》竊願吾子舍兼而遵一也。又《增韻》純也。《易·繫辭》天下之動貞夫一。《老子·道德經》天得一以淸,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