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上八語
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平 仄
拼音: sān qiān gōng mǎn hǎo|hào guī qù
【三千】1.《书·吕刑》:“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二百。五刑之属三千。”后因以“三千”指古代所有的刑罚。《三国志·魏志·陈群传》:“夫三千之属,虽未可悉復,若斯数者,时之所患,宜先施用。”《晋书·谢尚传》:“夫无后之罪,三千所不过。”《南史·孔琳之传》:“若三千行於叔世,必有踊贵之尤,此五帝不相循法,肉刑不可悉復者也。”2.泛言数目之多。三国魏陈琳《饮马长城窟行》:“长城何连连,连连三千里。”唐李白《秋浦歌》之十五:“白髮三千丈,缘愁似箇长。”3.指三千大千世界。南朝宋谢灵运
【功】1. 劳绩,成绩,与“过”相对:~勋。~绩。论~行赏。徒劳无~。~德无量(liàng )。~成不居(立了功而不把功劳归于自己)。 2. 成就,成效:成~。~能。~亏一篑。事半~倍。急~近利。 3. 物理学上指用力使物体移动的工作,等于力乘移动的距离:~率。 4. 本领,能耐:~夫。~底。~力(a.功夫和力量;b.功效)。~到自然成。
【功】《唐韻》古紅切《集韻》《韻會》沽紅切,音公。《說文》以勞定國曰功。从力,工聲。《廣韻》功績也。《書·禹謨》九功惟敘。又自以爲功曰功之。《史記·信陵君傳》公子乃自驕而功之,竊爲公子不取也。又功,毛詩作公。《詩·小雅》以奏膚公。《註》功也。又《韻會》大功,小功,喪服名。謂治布有精麤之分。或作紅。史記漢書,大功小功,作大紅小紅。又《廣韻》漢複姓。《何氏姓苑》漢營陵令成功恢。禹治水告成功後爲氏。又《韻補》叶姑黃切,音光。《東方朔·七諫》信直退而毀敗兮,虛僞進而得當。追悔過之無及兮,豈盡忠而有功。又叶居銀切,音巾。
【满】1. 全部充实,没有余地:~足。~意。充~。饱~。美~。~腔热血。琳琅~目。~载而归。 2. 到了一定的限度:~员。~月。不~周岁。 3. 骄傲,不虚心:自~。志得意~。 4. 十分,全:~世界(到处)。~堂灌。~天飞。~园春色。 5. 使满,斟酒:~上一杯酒。 6. 中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于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北等省和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族。~文。~汉全席。 7. 姓。
【满】〔古文〕《唐韻》《正韻》莫旱切《集韻》母伴切,音懣。《說文》盈溢也。《書·大禹謨》不自滿假。《傳》滿謂盈實。《正義》滿以器喩,故爲盈實。《管子·霸言篇》地大而不爲,命曰土滿。人衆而不理,命曰人滿。兵威而不止,命曰武滿。又姓,晉滿奮。又《集韻》莫困切,音悶。同懣。《說文》煩也。或省作滿。《前漢·霍光傳》憂滿不食。又《韻補》叶美辨切,音免。《蘇軾詩》南都從事亦學道,不恤枯腸誇腦滿。問羊他日到金華,應時相將遊閬苑。又、満、。
【好】1. 优点多或使人满意的,与“坏”相对:~人。~汉。~歹。~事多磨。 2. 身体康健,疾病消失,生活幸福:您~。安~。 3. 友爱,和睦:友~。相~。 4. 容易:~办。~使。~懂。 5. 完成,完善:办~了。 6. 表示应允、赞成:~!你干得不错。 7. 很,甚:~冷。~快。~坏。~一会儿。 8. 便于:场地清理干净~打球。 9. 反话,表示不满意:~,这下可坏了! | 1. 喜爱,与“恶”(wù ㄨˋ)相对:~奇。~色。~尚(爱好和崇尚)。~高骛远(亦作“好高务远”)。~逸恶劳。 2
【好】〔古文〕《唐韻》呼皓切《集韻》《韻會》《正韻》許皓切,蒿上聲。美也,善也。《詩·鄭風》琴瑟在御,莫不靜好。又相善也。《詩·衞風》永以爲好也。又好會也。《周禮·春官》琬圭以結好。《左傳·文十二年》藉寡君之命,結二國之好。又人名。張好好,年十三,姣麗善歌,杜牧置樂籍中。見《唐書·杜牧傳》。又曲名。武夷君于山頂會鄕族,仙樂競奏,唱人閒好。見《武夷山志》。又《廣韻》呼到切《集韻》《韻會》《正韻》虛到切,音耗。《說文》愛而不釋也。女子之性柔而滯,有所好,則愛而不釋,故於文,女子爲好。《詩·唐風》中心好之。又孔也。《
【归】1.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2. 还给:~还。物~原主。 3.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4.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5.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6. 结局:~宿(sù)。 7.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8.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9. 自首。
【去】1.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与“来”相对:~处。~路。~国。 2. 距离,差别:相~不远。 3. 已过的,特指刚过去的一年:~年。~冬今春。 4. 除掉,减掉:~掉。~皮。~势(a.阉割;b.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 5.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他~男主角。 6. 用在动词后,表示趋向:上~。进~。 7. 用在动词后,表示持续:信步走~。 8. 汉语四声之一:~声(a.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b.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
【去】《唐韻》《集韻》《韻會》丘據切,墟去聲。《說文》人相違也。《廣韻》離也。《增韻》來去,離去,去就之去。《玉篇》行也。《史記·莊助傳》汲黯招之不來,麾之不去。又棄也。《後漢·申屠剛傳》愚聞人所歸者,天所與。人所畔者,天所去也。又《唐韻》羌舉切《集韻》《韻會》口舉切《正韻》丘舉切,墟上聲。《集韻》徹也。又藏也。《前漢·蘇武傳》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註》去,收藏也。又《集韻》或作弆。《前漢·遵傳》遵善書,與人尺牘,皆藏弆以爲榮。《註》弆,亦藏也。又《韻會》《正韻》丘於切,音墟。疾走。《正字通》同驅。《詩·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