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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序六奏未动衣——霓裳羽衣歌(和微之)

韵脚:上平八微

平仄:仄 仄 仄 仄 仄 仄 平

拼音: wèi sàn|sǎn liù|lù xù yī dòng 4

散序六奏未动衣释义

【未】1. 不,不曾,没有:~必。~曾(céng )。~来。~尝。~竟(没有完成的)。~及(a.没有来得及;b.没有达到)。  2. 地支的第八位,属羊。  3. 用于记时:~时(下午一点至三点)。  4. 放在句末,表示疑问:“君除吏尽~?吾亦欲除吏”。 典

【未】《唐韻》《集韻》《類篇》《韻會》《正韻》無沸切,音味。《說文》未,味也。六月,百果滋味已具,五行木老於未,象木重枝葉之形。《爾雅·釋天》太歲在未曰協洽。《禮·月令註》季夏者,斗建未之辰也。又《前漢·律歷志》昧薆於未。《釋名》未,昧也。日中則昃,向幽昧也。又《玉篇》未猶不也,未有不,卽有也。又未央,複姓。見《李淳風·乙巳占》。

【散】1. 分开,由聚集而分离:分~。解~。涣~。~落。~失。~逸。  2. 分布,分给:~布。~发(fā)。天女~花。  3. 排遣:~心。~闷(mèn)。  4. 解雇:他干的不好,让那家饭店给~了。 | 1. 没有约束,松开:松~。~漫。懒~。~曲。~记。~板。~文。披~头发。  2. 分开的,分离的:~居。~乱。~座。~兵游勇。  3. 零碎的:~碎。~装。~页。  4. 中医称药末:~剂。丸~膏丹。

【散】〔古文〕枚《廣韻》《韻會》蘇旱切《集韻》顙旱切,音傘。,通作散。《易·說卦》風以散之。《禮·曲禮》積而能散。又《公羊傳·莊十二年》散舍諸宮中。《註》散,放也。又《博雅》布也。《廣韻》散,誕也。《增韻》又宂散,閒散。《韻會》不自檢束爲散。《莊子·養生主》散人又惡知散木。《註》不在可用之數。又姓。《書·君奭》有若散宜生。《傳》散氏,宜生名。又酒尊名。《周禮·春官·鬯人》凡疈事用散。《註》漆尊也,無飾曰散。《儀禮·燕禮》酌散西階上。《註》酌散者,酌方壷酒也。《禮·禮器》賤者獻以散。《註》五升曰散。○按《周禮》《

【六】1. 数名,五加一(在钞票或单据上常用大写“陆”代):~书(古时分析汉字形、音、义而归纳出来的六种造字法)。~甲。~艺(a.古时指“礼”、“乐”、“射”、“御”、“书”、“数”六种技艺;b.六经)。~欲(佛教名词,指“色欲”、“形貌欲”、“威仪姿态欲”、“言语音声欲”、“细滑欲”、“人想欲”;泛指人的各种欲望)。~合(“东”、“南”、“西”、“北”、“上”、“下”,用以指天地和宇宙)。~亲(较早是指“父”、“母”、“妻”、“子”、“兄”、“弟”;泛指所有亲属)。~经(六种儒家经典,即《诗》、《书》、《易》

【六】《唐韻》《集韻》《韻會》力竹切《正韻》盧谷切,音陸。《說文》易之數,隂變于六,正于八。《玉篇》數也。《增韻》三兩爲六,老隂數也。又國名。《左傳·文五年》楚人滅六。《史記·黥布傳》布者,六人也。《註》索隱曰:地理志,廬江有六縣。蘇林曰:今爲六安也。又叶錄直切,音近力。《前漢·西域敘傳》總統城郭,三十有六。修奉朝貢,各以其職。

【序】1. 次第:顺~。秩~。次~。工~。程~。~数。  2. 排列次第:~次。~列。  3. 开头的,在正式内容之前的:~言。~跋。~曲。~幕。~论。  4. 古代指送别赠言的文字。  5. 指季节:四~。  6. 古代地方办的学校:庠~。

【序】《唐韻》徐呂切《集韻》《韻會》《正韻》象呂切,音緒。《爾雅·釋宮》東西牆謂之序。《註》所以序別內外。《疏》此謂室前堂上東廂西廂之牆也。《集韻》或作。又《玉篇》學也。《禮·王制》夏后氏養國老于東序,養庶老于西序。《註》東序,大學,在國中,王宮之東。西序,小學,在西郊。又《明堂位》夏后氏之序也。《孟子》殷曰序。又《玉篇》長幼也。《孟子》長幼有序。又《廣雅》次也。《詩·大雅》序賔以賢。《箋》謂以射中多少爲次第。《周禮·春官·小宗伯》掌四時祭祀之序事。《註》次序之時。又姓。《禮·射義》序點揚觶。《疏》序氏點名也。

【衣】1. 人穿在身上用以蔽体的东西:~服。~着(zhuó)。~冠。~架。~锦还(huān)乡。  2. 披或包在物体外面的东西:炮~。糖~。肠~。  3. 中医把胎盘和胎膜统称为“胞衣”。  4. 姓。

【动】1. 改变原来位置或脱离静止状态,与“静”相对:变~。波~。浮~。振~(物体通过一个中心位置,不断作往复运动。亦称“振荡”)。震~(a.颤动或使颤动,如“门窗~~了一下”;b.重大事情或消息使人心不平静,如“~~全国”)。  2. 使开始发生:发~。  3. 使用:~用。~武。~问(客套话,请问)。  4. 使起作用或变化,使感情起变化:感~。~人心弦。娓娓~听。~容。  5. 吃(多用于否定式):这几天不~荤腥。  6. 非静止的:~画。  7. 可变的:~产。  8. 行为:举~。~作。  9. 常常

【动】〔古文〕《唐韻》《正韻》徒摠切《集韻》《韻會》杜孔切,同上聲。《說文》作也。《增韻》動,靜之對。《易·坤卦》六二之動,直以方也。《書·說命》慮善以動,動惟厥時。又《廣韻》出也。《禮·月令》仲春,蟄蟲咸動。又搖也。《庾信·夢入內堂詩》日光釵焰動,窗影鏡花搖。又《韻會》《正韻》徒弄切,同去聲。《易·繫辭》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韻會》凡物自動,則上聲。彼不動而我動之,則去聲。又《集韻》覩孔切,音董。振動,拜也,以兩手相擊而拜。今倭人拜以兩手相擊,蓋古之遺法。

【奏】1. 作乐(yuè ㄩㄝˋ),依照曲调吹弹乐器:演~。~国歌。~鸣曲。  2. 封建时代臣子对皇帝陈述意见或说明事情:启~。~议。~疏。~折。~本。~对。  3. 呈现,取得:~效。~功。~捷(取得胜利)。大~奇功。 典

【奏】〔古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則切,諏去聲。進也,薦也。《書·舜典》敷奏以言。《詩·小雅》以奏膚公。又樂一更端曰奏,故九成謂之九奏。《周禮·春官》九奏乃終,謂之九成。《詩·小雅》樂具入奏。《禮·樂記》節奏合以成文。《註》節謂曲節,奏謂動作。《漢書》作族。《嚴安傳》調五聲,使有節族。又類。《晉法》召王公以一尺奏,王公以下用一尺版。又人臣言事章疏曰奏。《前漢·汲黯傳》上嘗坐武帳,黯前奏事。又與腠通。《儀禮·公食大夫禮》載體進奏。《註》奏,謂牲體皮膚之理也。又與輳湊通。《前漢·成帝紀》帝帥羣臣,橫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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