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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门重得向曹家——送魏校书兼呈曹使君

韵脚:下平九麻

平仄:仄 平 平 平 仄 平 平

拼音: 1|0|0 4 dé|děi|de cáo zhòng|chóng sǎo mén

扫门重得向曹家释义

【家】1. 共同生活的眷属和他们所住的地方:~庭。~眷。~长(zhǎng )。~园。~谱。~塾。~乡。~风。~训。~规。~喻户晓。如数~珍。  2. 家庭所在的地方:回~。老~。安~。  3. 居住:“可以~焉”。  4. 对人称自己的尊长、亲属:~祖。~父。~翁。~母。~慈。  5. 家里养的,不是野生的:~畜。~禽。  6. 经营某种行业的人家或有某种身份的人家:酒~。农~。  7. 掌握某种专门学识或有丰富实践经验及从事某种专门活动的人:专~。行(háng )~。作~。科学~。  8. 学术流派:儒~。法

【家】〔古文〕《唐韻》古牙切《集韻》《韻會》《正韻》居牙切,音加。《說文》家居也。《爾雅》戸牖之閒謂之扆。其內謂之家。《詩·周南》宜其室家。《註》家謂一門之內。又婦謂夫曰家。《孟子》女子生而願爲之有家。又一夫受田百畝,曰夫家。《周禮·地官》上地家七人,中地家六人,下地家五人。《註》有夫有婦,然後爲家。又大夫之邑曰家,仕於大夫者曰家臣。《左傳·襄二十九年》大夫皆富,政將在家。又天家,天子之稱。《蔡邕·獨斷》天子無外,以天下爲家。又居其地曰家。《史記·陸賈傳》以好畤田地,善往家焉。又著述家。《前漢·武帝紀》表章六經

【向】1. 对着,朝着,与“背”相对:~背(bèi )。~北。  2. 目标,意志所趋:志~。方~。  3. 偏袒,袒护:偏~。  4. 近,临:~晚。秋天漠漠~昏黑。  5. 从前:~日。~者。  6. 从开始到现在:~例。一~。  7. 姓。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得】〔古文〕《唐韻》《正韻》多則切《集韻》《韻會》的則切,音德。《說文》行有所得也。《玉篇》獲也。《韻會》凡有求而獲皆曰得。又賦受亦曰得。《易·乾卦》知得而不知喪。《禮·曲禮》臨財毋苟得。《左傳·定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孟子》求則得之。又貪也。《論語》戒之在得。又《韻會》與人契合曰相得。《王褒·聖主得賢臣頌》聚精會神,相得益章。又得得,唐人方言,猶特地也。《全唐詩話》貫休入蜀,以詩投王建曰:一瓶一鉢垂垂老,千水千山得得來。又叶都木切,音篤。《老子·道德經》罪莫大於可欲,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

【曹】1. 等,辈:尔~(你们)。吾~。  2. 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部~(中国明、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  3. 诉讼的原告、被告两方。  4. 姓。

【曹】《唐韻》昨牢切《集韻》《韻會》財勞切,音漕。《說文》作。獄之兩也。在廷東,从。治事者,从曰。《註》徐鍇曰:以言詞治獄也,故从曰。《前漢·成帝紀註》尙書四人爲四曹,成帝置五人,有三公曹,主斷獄事。《後漢·百官志》世祖分六曹。又《詩·大雅》乃造其曹。《傳》曹,羣也。《朱傳》羣牧之處也。又《史記·平準書》分曹循行郡國。《註》曹,輩也。又《楚辭·招魂》分曹並進。《註》曹,偶也。又國名。《詩·曹風譜》周武王封弟叔振鐸於曹,今濟隂定陶是也。又姓。《姓氏急就篇》周武王封曹叔振鐸,後以國爲氏。又《韻補》叶徂侯切。《楚辭·

【重】1. 分(fèn)量较大,与“轻”相对:~负。~荷。~量(liàng )。~力。举~。负~。  2. 程度深:~色。~病。~望。~创。  3. 价格高:~价收买。  4. 数量多:~金聘请。眉毛~。~兵。  5. 主要,要紧:~镇。~点。~任。~托(国家重大的托付)。~柄。  6. 认为重要而认真对待:~视。尊~。器~。隆~。  7. 言行不轻率:慎~。自~。 | 1. 再:~复。~申。~版。~沓(重复繁冗)。~阳。~逢。  2. 〔~庆〕地名,中国四个直辖市之一,地处中国西南。  3. 层:~叠。~霄。

【重】〔古文〕《唐韻》柱用切《集韻》《韻會》儲用切,音緟。《說文》厚也。《增韻》輕之對也。《易·繫辭》夫茅之爲物薄,而用可重也。《禮·王制》輕任幷,重任分。又《廣韻》更爲也。《博雅》重,再也。又難也。《戰國策》臣之所重處重留也。《註》重,猶難也。《前漢·淮南王傳》文帝重自切責之。《註》如淳曰:重,難也。又貴也。《戰國策》張儀之殘樗里疾也,重而使之。《註》重,猶貴也。又尊也。《禮·祭統》所以明周公之德,而又以重其國也。《註》重,猶尊也。又尚也。《禮·緇衣》臣儀行不重辭。《註》重,猶尚也。《疏》爲臣之法,不尚虛華之

【扫门】少时欲求见齐相曹参,贫无以自通,乃常早起为齐相舍人扫门。齐相舍人怪而为之引见。见《史记·齐悼惠王世家》。后以“扫门”为求谒权贵的典故。唐钱起《送杨錥归隐》诗:“悔作扫门事,还吟招隐诗。”宋无名氏《释常谈·扫门》:“凡欲求事,先施功力,谓之扫门。”明沉德符《野获编·科场·荐主同咨》:“次年楚王妖书诸事起,沉遂为公议所弃……旋以扫门入幕,受指目矣。”清袁枚《枚方以诗呈中丞而中丞适以诗至病中如数奉答即以留别》之四:“扫门魏勃从今远,识曲钟期自古稀。”2.洒扫门庭。表示迎宾诚意。《玉娇梨》第十八回:“苏友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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