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下平十五青
平仄:平 平 仄 仄 平
拼音: sì líng huán|hái sēng 4
【寺】1. 古代官署名:太常~(古代掌管宗庙礼仪的官署)。鸿胪~(略同于现代的礼宾司)。 2. 佛教出家人居住的地方:佛~。~观(guàn )。 3. 伊斯兰教徒礼拜、讲经的地方:清真~。
【寺】《廣韻》《集韻》《韻會》祥吏切,音嗣。《說文》廷也,有法度者也。从寸聲。《徐曰》寸,法度也,守也。《釋名》寺,嗣也,官治事者相嗣續於其內也。《唐書·百官表》漢以太常,光祿,勳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司農,少府爲九卿。後魏以來,卿名雖仍舊,而所蒞之局謂之寺,因名九寺。又《漢書註》凡府廷所在,皆謂之寺。又漢明帝時,攝摩騰自西域白馬駝經來,初止鴻臚寺,遂取寺名,爲創立白馬寺。後名浮屠所居皆曰寺。又宦寺。《詩·秦風》寺人之令。《傳》內小臣也。令,使也。又《周禮·天官》掌王之內人及女宮之戒今。鄭註寺之言侍也
【灵】1. 有效验:~验。~丹妙药。 2. 聪明,不呆滞:~巧。机~。~慧。 3. 敏捷的心理活动:~机。~感。~性。 4. 精神:~魂。心~。英~。 5. 旧时称神或关于神仙的:神~。精~。 6. 反映敏捷,活动迅速:~活。~犀。~便(biàn )。 7. 关于死人的:幽~。~魂。~柩。
【灵】《廣韻》郞丁切,音靈。《字類》小熱貌。又《正字通》俗靈字。(靈)〔古文〕霛《唐韻》《集韻》《韻會》郞丁切,音鈴。《玉篇》神靈也。《大戴禮》陽之精氣曰神,隂之精氣曰靈。《書·泰誓》惟人萬物之靈。《傳》靈,神也。《詩·大雅》以赫厥靈。又《大雅·靈臺傳》神之精明者稱靈。又《詩·鄘風》靈雨旣零。《箋》靈,善也。又《廣韻》福也。又《廣韻》巫也。《楚辭·九歌》思靈保兮賢姱。又靈氛,古之善占者。《屈原·離騷》欲從靈氛之吉占兮。又《周禮·地官·鼓人》以靈鼓鼓社祭。《註》靈鼓,六面鼓也。又《禮·檀弓》塗車芻靈。《註》芻靈,
【还】1. 回到原处或恢复原状:~乡。~俗。衣锦~乡。返老~童。 2. 回报别人对自己的行动。~手。~击。以眼~眼。以牙~牙。 3. 偿付:归~。偿~。~本。原物奉~。 4. 古同“环”,环绕。 5. 姓。 | 1. 依然,仍然:这本书~没有看完。 2. 更加:今天比昨天~冷。 3. 再,又:锻炼身体,~要注意休息。 4. 尚,勉强过得去:身体~好。 5. 尚且:他~搬不动,何况我呢?
【还】《篇海類編》音浮。又音否。俗作還字,非。(還)《唐韻》戸關切《集韻》《韻會》《正韻》胡關切,音環。《說文》復也。《玉篇》反也。《詩·小雅》爾還而入,我心易也。還而不入,否難知也。《註》反也。又《正韻》退也,歸也。《儀禮·鄕飮酒禮》主人答拜還,賔拜辱。《註》還,猶退也。《前漢·高帝紀》還守豐。又《灌嬰傳》還定三秦。又顧也。《左傳·昭二十年》無所還忌。《註》還,猶顧也。又償也。《老子·道德經》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還。又大還、小還,日至之名。《淮南子·天文訓》日至于鳥次,是謂小還。至于女紀,是謂大
【僧】◎ 佛教指出家修行的人,梵语“僧伽”的简称:~侣。~尼。~人。~众。~俗。高~。
【僧】《廣韻》蘇增切《集韻》慈陵切《韻會》思澄切《正韻》思登切,塞平聲。沙門也。梵音云僧伽,從浮屠敎者,或稱上人。梵語僧伽邪三合音,俗取一字,名曰僧。《魏書·釋老志》其始修心,則依佛法,僧之三歸,若君子之三畏也。又《禪宗記》禪僧衣褐,講僧衣紅,瑜伽僧衣蔥白。瑜伽僧者,今應赴僧也。又眞臘國呼僧爲苧菇,僧皆茹魚肉,惟不飮酒,供佛亦用魚肉。僧用金銀轎,扛傘柄者,國王有大政,亦咨訪之。又《唐本草》密陀,僧一名沒多僧,出波斯國,形似黃龍齒而堅重。
【爱】1. 对人或事有深挚的感情:喜~。~慕。~情。~戴。~抚。~怜。~恋。~莫能助(虽同情并愿意帮助,但力量做不到)。友~。挚~。仁~。厚~。热~。 2. 喜好(hào ):~好(hào)。~唱歌。 3. 容易:铁~生锈。 4. 重视而加以保护:~护。~惜。 5. 吝惜:“百姓皆以王为~也”。
【爱】〔古文〕《唐韻》烏代切《集韻》《韻會》於代切《正韻》於蓋切,同。仁之發也。从心旡聲。又親也,恩也,惠也,憐也,寵也,好樂也,吝惜也,慕也,隱也。又《孝經·諫諍章疏》愛者,奉上之通稱。又《諡法》嗇於賜與曰愛。又姓。宋刺史愛申。又叶烏胃切,音穢。《詩·小雅》心乎愛矣,遐不謂矣。《楚辭·九章》世溷濁莫吾知,人心不可謂兮。知死不可讓,願勿愛兮。《袁宏·名臣贊》滄海橫流,玉石同碎。達人兼善,廢已存愛。《謝瞻·答靈運詩》尋塗塗旣睽,卽理理已對。絲路有恆悲,矧乃所在愛。 小篆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