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仄 仄 平 仄
拼音: yǔ|yù guò|guo|guō jìn|jǐn bǎi huā shān chéng
【雨】◎ 从云层中降落的水滴:~水。~季。 | ◎ 下雨,落下:~雪。
【雨】〔古文〕《唐韻》《集韻》《韻會》王矩切,音羽。《說文》水从雲下也。一象天,冂象雲,水霝其閒也。《玉篇》雲雨也。《元命包》隂陽和爲雨。《大戴禮》天地之氣和則雨。《釋名》輔也。言輔時生養。《易·乾卦》雲行雨施,品物流行。《書·洪範》八庶徵,曰雨,曰暘。又《爾雅·釋天》暴雨謂之涷,小雨謂之霡霂,久雨謂之淫。陸佃云:疾雨曰驟,徐雨曰零,久雨曰苦,時雨曰澍。又穀雨,二十四氣之一。見《後漢·律曆志》。又《正字通》雨虎,蟲名。遁甲開天圖曰:霍山有雨虎,狀如蠶,長七八寸,在石內,雲雨則出,可炙食。或曰石蠶之類。詳見《本草
【过】1. 从这儿到那儿,从此时到彼时:~江。~账。~程。~渡。~从(交往)。经~。 2. 经过某种处理方法:~秤。~磅。~目。 3. 超出:~于。~度(dù)。~甚。~奖(谦辞)。~量(liàng)。~剩。~犹不及。 4. 重新回忆过去的事情:~电影。 5. 从头到尾重新审视:把这篇文章再~一~。 6. 次,回,遍:把文件看了好几~儿。 7. 错误:~错。记~。 | 1. 用在动词后表示曾经或已经:看~。用~。 2. 用在动词后,与“来”、“去”连用,表示趋向:拿~来。走~去。 | ◎ 姓。
【过】《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臥切,戈去聲。《玉篇》度也,越也。《正韻》超也。《易·繫辭》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禮·檀弓》過之者,俯而就之。《史記·贾生傳》自以爲過之,今不及也。又過失也。《書·大禹謨》宥過無大。《註》過者,不識而誤犯也。《前漢·文帝紀》俱去細過,偕歸大道。又罪愆也。《周禮·天官·大宰》八柄,八曰誅,以馭其過。又責也。《史記·項羽紀》聞大王有意督過之。又卦名。易大過,小過。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古禾切,音戈。《廣韻》經也。《書·禹貢》東過洛汭,北過洚水。又過所也。《釋名》過
【尽】1. 完毕:用~。说不~。取之不~。 2. 达到极端:~头。山穷水~。~情。自~(自杀)。 3. 全部用出,竭力做到:~心。~力。~瘁。~职。~忠。~责。人~其才。物~其用。 4. 都,全:~然。~是白的。~收眼底。~释前嫌。 | 1. 极,最:~底下。 2. 力求达到最大限度:~量(liàng )。~管。
【尽】《正字通》俗盡字,詳皿部盡字註。(盡)《唐韻》《正韻》慈忍切《集韻》《韻會》在忍切,秦上聲。《說文》器中空也。《小爾雅》止也。《玉篇》終也。《廣韻》竭也。《集韻》悉也。《易·繫辭》書不盡言,言不盡意。《左傳·哀元年》去惡莫如盡。《穀梁傳·定十年》孔子歷階而上,不盡一等。《禮·曲禮》君子不盡人之歡。《中庸》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史記·禮書》明者,禮之盡也。《荀子·正名篇》欲雖不可盡,可以近盡也。《註》適可而止也。又《韓鄂歲華紀麗》大酺小盡。《註》月三十日爲大盡,二十九日爲小盡。又姓。見《萬姓統譜》。又《
【百花】亦作“百华”。各种花。北周庾信《忽见槟榔》诗:“緑房千子熟,紫穗百花开。”唐熊孺登《祗役遇风谢湘中春色》诗:“应被百华撩乱笑,比来天地一閒人。”宋梅尧臣《依韵和李密学会流杯亭》:“来从百花底,转向众宾前。”郭小川《投入火热的斗争》诗:“就连梦,都像百花盛开的旷野,那般清新。”
【山城】1.依山而筑的城市。北周庾信《奉和泛江》:“岸社多乔木,山城足迴楼。”唐白居易《郡中》诗:“乡路音信断,山城日月迟。”宋欧阳修《霁后看雪走笔呈元珍判官》诗之二:“山城岁暮惊时节,已作春风料峭寒。”谢觉哉《观花小记》:“重庆是一个美丽的山城。”2.指依山固守的营垒。《六韬·鸟云山兵》:“衢道通谷,絶以武车,高置旌旗,谨勑三军,无使敌人知吾之情,是谓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