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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抚琴瑟有文章——宜城放琴客歌(柳浑封宜城县伯)

平仄:仄 仄 平 仄 仄 平 平

拼音: shàn fǔ qín sè yǒu|yòu wén zhāng

善抚琴瑟有文章释义

【善】1. 心地仁爱,品质淳厚:~良。~心。~举。~事。~人。~男信女。慈~。  2. 好的行为、品质:行~。惩恶扬~。  3. 高明的,良好的:~策。~本。  4. 友好,和好:友~。亲~。和~。  5. 熟悉:面~。  6. 办好,弄好:~后。  7. 擅长,长(cháng )于:~辞令。多谋~断。  8. 赞许:“群臣百姓之所~,则君~之”。  9. 好好地:~待。~罢甘休。  10. 容易,易于:~变。~忘。多愁~感。  11. 姓。

【善】〔古文〕譱《廣韻》常演切《集韻》《韻會》《正韻》上演切,音蟺。《說文》吉也。《玉篇》大也。《廣韻》良也,佳也。《書·湯誥》天道福善禍淫。又《詩·鄘風》女子善懷。《箋》善,猶多也。《禮·文王世子》嘗饌善,則世子亦能食。《註》善謂多于前。又《禮·曲禮·入國不馳註》馳善躙人也。《疏》善猶好也,車馳則好行刺人也。又《禮·王制註》善士謂命士也。又《禮·學記》相觀而善之謂摩。《疏》善猶解也。又《禮·少儀》問道藝,曰:子習于某乎,子善于某乎。《疏》道難,故稱習。藝易,故稱善。又《前漢·西域傳》鄯善國,本名樓蘭王。又與單

【抚琴】。《韩非子·十过》:“师涓曰:‘诺。’因静坐抚琴而写之。”汉王粲《七哀诗》之二:“独夜不能寐,摄衣起抚琴。”《警世通言·俞伯牙摔琴谢知音》:“去岁我原为抚琴惊动知音。”汉

【瑟】1. 弦乐器,似琴。长近三米,古有五十根弦,后为二十五根或十六根弦,平放演奏:鼓~。  2. 矜持端庄的样子。  3. 〔~~〕a.形容轻微的声音;b.形容颤抖。  4. 洁净鲜明的样子。

【瑟】〔古文〕《唐韻》所櫛切《集韻》《韻會》《正韻》色櫛切,音璱。《說文》庖犧氏所作弦樂也。《徐曰》黃帝使素女鼓五十絃珡,黃帝悲,乃分之爲二十五絃。今文作瑟。《樂書》朱襄氏使士達制五絃之瑟,後瞽瞍判五絃瑟爲十五絃,復增以八爲二十三。又《禮圖》雅瑟八尺一寸,廣一尺八寸,二十三絃,其常用者十九絃,頌瑟七尺二寸,廣同,二十五絃盡用。《爾雅·釋樂》大瑟謂之灑。《註》長八尺一寸,廣一尺八寸,二十七絃。《書·益稷》搏拊琴瑟。《詩·周南》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又《集韻》衆多貌。《詩·大雅》瑟彼作棫。《傳》瑟,衆貌。又《集韻》矜

【有】1. 存在:~关。~方(得法)。~案可稽。~备无患。~目共睹。  2. 表示所属:他~一本书。  3. 表示发生、出现:~病。情况~变化。  4. 表示估量或比较:水~一丈多深。  5. 表示大、多:~学问。  6. 用在某些动词前面表示客气:~劳。~请。  7. 无定指,与“某”相近:~一天。  8. 词缀,用在某些朝代名称的前面:~夏。~宋一代。 | ◎ 古同“又”,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典

【有】〔古文〕《唐韻》云久切《集韻》《韻會》《正韻》云九切,音友。《說文》不宜有也。《春秋傳》曰:日月有食之。从月又聲。《九經字樣》有,从月。从冃,譌。又《玉篇》不無也。《易·大有疏》能大所有。又《繫辭》富有之謂大業。又《詩·商頌》奄有九有。《傳》九有,九州也。又《左傳·桓三年》有年。《註》五穀皆熟書有年。又《玉篇》果也,得也,取也,質也,寀也。又姓。《論語》有子。《註》孔子弟子有若。又《集韻》尤救切。與又通。《書·堯典》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詩·邶風》不日有曀。《註》有,又也。又《韻補》叶羽軌切。《前漢·敘

【文】1.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灿若~锦。  2. 刺画花纹:~身。  3. 记录语言的符号:~字。~盲。以~害辞。  4. 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凭。~艺。~体。~典。~苑。~献(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采(a.文辞、文艺方面的才华;b.错杂艳丽的色彩)。  5. 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化。~物。  6. 自然界的某些现象:天~。水~。  7. 旧时指礼节仪式:虚~。繁~缛节(过多的礼节仪式)。  8. 文华辞采,与“质”、“情”相对:~质彬彬。  9. 温和:~火。~静。~雅。

【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無分切,音紋。《說文》錯畫也。《玉篇》文章也。《釋名》文者,會集衆綵,以成錦繡。合集衆字,以成辭義,如文繡然也。《易·繫辭》物相雜,故曰文。《周禮·天官·典絲》供其絲纊組文之物。《註》畫繪之事,靑與赤謂之文。《禮·樂記》五色成文而不亂。又《尚書序》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疏》文,文字也。《說文》序》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卽謂之字。《古今通論》倉頡造書,形立謂之文,聲具謂之字。又《易·乾卦文言疏》文謂文飾。又《易·坤卦

【章】1. 歌曲诗文的段落:~节。~句。乐~。~回体。顺理成~。断~取义。  2. 条目,规程:~程。~法。简~。党~。约法三~。  3. 修理:杂乱无~。  4. 花纹,文采:黑质而白~。  5. 戳记:图~。盖~。  6. 佩带的身上的标志:袖~。领~。徽~。像~。  7. 奏本:奏~。本~。  8. 古同“彰”,彰明。  9. 姓。

【章】《廣韻》《集韻》《韻會》諸良切《正韻》止良切,音彰。《說文》樂竟爲一章。从音从十。十,數之終也。又采也。《書·臯陶謨》五服五章哉。《周禮·冬官考工記》畫繢之事,靑與赤謂之文,赤與白謂之章。又明也。《易·垢卦》品物咸章。《書·洪範》俊民用章。又文章也。《詩·小雅》維其有章矣。《箋》禮文也。又篇章。《詩疏》詩有章句,總義包體,所以明情也。又成事成文曰章。《孟子》不成章不達。《周語》將以講事成章。又《周語》余敢以私勞,變前之大章。《註》表也,表明天子與諸侯異物也。又條也,程也。《史記·高祖紀》約法三章。《太史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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