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平 仄
拼音: 1 2 fēn|fèn lǐ lǘ
【山】1. 地面形成的高耸的部分:土~。~崖。~峦。~川。~路。~头。~明水秀。~雨欲来风满楼(喻冲突或战争爆发之前的紧张气氛)。 2. 形状像山的:~墙(人字形房屋两侧的墙壁。亦称“房山”)。 3. 形容大声:~响。~呼万岁。 4. 姓。
【山】《廣韻》所閒切《集韻》《韻會》師閒切《正韻》師姦切,與刪音同。《說文》山宣也。宣氣散生萬物,有石而高也。《徐曰》象山峰起之形。《釋名》山,產也。產萬物者也。《易·說卦》天地定位,山澤通氣。《書·禹貢》奠高山大川。《爾雅·釋山》河南華,河西嶽,河東岱,河北恆,江南衡,《周禮》謂之鎮。《鄭註》鎮名山安地德者也。又《山海經》山分東西南北中五經。南則自蜀中西南至吳越諸山界。西則自華隂嶓冢以至崑崙積石諸山,今隴西甘肅玉門外,其地也。北則自狐岐大行以至王屋孟門諸山,是禹貢冀雍兩州之境也。東則自泰岱姑射沿海諸境,則禹貢
【河】1. 水道的通称:~道。~沟。~谷。~流。~滩。~沿。~鲜(供食用的新鲜河鱼、河虾等)。~港。~湾。~网。~运。内~。 2. 特指中国黄河:~套。~防。 3. 指“银河系”:天~。~汉。
【河】《唐韻》乎哥切《集韻》《韻會》《正韻》寒歌切,音何。水名。《說文》水出敦煌塞外崑崙山,發源注海。《春秋·說題辭》河之爲言荷也。荷精分佈,懷隂引度也。《釋名》河,下也。隨地下處而通流也。《前漢·西域傳》河有兩源,一出蔥嶺,一出于闐。于闐在南山下,其河北流,與蔥嶺河合,東注蒲昌海,潛行地下。南出於積石,爲中國河云。《書·禹貢》導河積石,至于龍門。《爾雅·釋水》河出崑崙,色白,所渠幷千七百一川,色黃,百里一小曲,千里一曲一直。又九河。《書·禹貢》九河旣道。《傳》九河,徒駭一,太史二,馬頰三,覆釜四,胡蘇五,六,
【分】1. 区划开:~开。划~。~野(划分的范围)。~界。~明。条~缕析。~解。 2.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发。~忧。~心劳神。 3.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会。~行(háng )。 4. 散,离:~裂。~离。~别。~崩离析。~门别类。 5. 辨别:区~。~析。 6. 区划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7. 一半:人生百年,昼夜各~。春~。秋~。 | 1. 名位、职责、权利的限度:~所当然。身~。~内。恰如其~。安~守己。 2. 构成事物的不同的物质或因素:成~。天~(天资)。情~(情谊)。
【分】《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从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
【里】1. 居住的地方:故~。返~(回老家)。 2. 街坊(古代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弄(lòng )。 3. 中国市制长度单位:一~(等于五百米)。~程牌。 4. 衣物的内层:被~。 5. 内部,与“外”相对,并引申为一定范围以内:~外。心~。这~。那~。 6. 姓。
【里】《廣韻》良已切《集韻》兩耳切《正韻》良以切,音裏。《爾雅·釋言》里,邑也。《詩·鄭風》將仲子兮,無踰我里。《傳》里,居也。《周禮·地官·遂人》五家爲鄰,五鄰爲里。《前漢·法志》在壄曰廬,在邑曰里。《風俗通》五家爲軌,十軌爲里。里者,止也,五十家共居止也。又《正韻》路程,今以三百六十步爲一里。又憂也。《詩·大雅》瞻卬昊天,云如何里。《箋》里,憂也。又姓。《左傳·昭十七年》鄭之未災也,里析告子產。《註》里析,鄭大夫。又百里、相里,複姓。又地名。《左傳·宣三年》子臧得罪而出,誘子華而殺之南里。《註》南里,鄭地。
【闾】1. 古代二十五家为一闾。 2. 原指里巷的大门,后指人聚居处:倚~而望。~里。~巷。~左(秦代居于里门之左的贫苦百姓)。 3. 汇聚:尾~(水~汇聚之处,泄水的处所)。 方言集汇
【闾】《廣韻》力居切《集韻》《韻會》《正韻》凌如切,音臚。《說文》里門也。周禮五家爲比。五比爲閭。閭,侶也。二十五家相羣侶也。《書·武成》式商容閭。《傳》式其閭巷。《禮·內則》與其得罪於鄕黨州閭。《註》二十五家爲閭。《戰國策》齊桓公,宮中女市女閭七百。《註》閭里,中門也。《後漢·班固傳》閭閻且千。《註》字林曰:閭里,門也。又門名。《左傳·襄十八年》州綽門於東閭。《註》齊東門。《穀梁傳·成元年》客不說而去,相與立胥閭而語。《註》胥閭,門名。《釋文》閭,力居反。又仙所居。《史記·孝武紀》石閭者,在泰山下阯南方,方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