韵脚:去七志
平仄:平 仄 平 平 平 仄 仄
拼音: jūn jìn wéi|wèi 4 yǔ|yù|yú sháo yào
【君】1. 封建时代指帝王、诸侯等:~主。~子(a.旧指贵族、统治者及其代言人;b.指品行好的人,如“正人~~”)。~王。~上。国~。~权。~临。~侧。 2. 古代的封号:商~。平原~。信陵~。长安~。 3. 对对方的尊称:张~。诸~。 典
【君】〔古文〕《唐韻》舉云切《集韻》《韻會》拘云切,音軍。《說文》尊也。从尹,發號,故从口。《白虎通》君者,羣也,羣下歸心也。《易·師卦》大君有命。《書·大禹謨》皇天眷命,奄有四海,爲天下君。又凡有地者,皆曰君。《儀禮·子夏傳》君,至尊也。《註》天子,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晉語》三世仕家君之。又夫人亦稱君。《詩·鄘風》我以爲君。《傳》君國小君。《箋》夫人對君稱小君。《論語》邦君之妻,邦人稱之曰君夫人。稱諸異邦曰寡小君,異邦人稱之亦曰君夫人。又子稱父母曰君。《易·家人》家人有嚴君焉,父母之謂也。又子孫稱先
【近】1. 距离短,与“远”相对:接~。附~。靠~。~路。~景。舍~求远。~在眉睫。~朱者赤,~墨者黑。~水楼台。 2. 现在以前不久的时间:~况。~来。~代。~岁。~闻。~照。~体诗。 3. 亲密:亲~。~亲。~臣。平易~人。 4. 差别小,差不多:接~。相~。 5. 浅显:言~旨远。
【近】〔古文〕《廣韻》其謹切《集韻》《韻會》《正韻》巨謹切,音瘽。《玉篇》不遠也。《詩·小雅》會言近止。《易·繫辭》近取諸身。又《廣韻》幾也。言庶幾也。《論語·其庶乎註》庶言近道也。又《韻會》迫也。《易·繫辭》二多譽,四多懼,近也。《註》位偪于君也。又《廣韻》《集韻》《韻會》巨靳切,音覲。《說文》附也。《增韻》親也,近之也。《書·五子之歌》民可近,不可下。又《洪範》是訓是行,以近天子之光。《韻會》凡遠近之近,上聲。附近之近,去聲。又《集韻》居吏切,音記。已也。辭也。《詩·大雅》往近王舅。《註》辭也。
【为】1. 做,行,做事:~人。~时。~难。不~己甚(不做得太过分)。 2. 当做,认做:以~。认~。习以~常。 3. 变成:成~。 4. 是:十两~一斤。 5. 治理,处理:~政。 6. 被:~天下笑。 7. 表示强调:大~恼火。 8. 助词,表示反诘或感叹:敌未灭,何以家~? 9. 姓。 | 1. 替,给:~民请命。~虎作伥。~国捐躯。 2. 表目的:~了。~何。 3. 对,向:不足~外人道。 4. 帮助,卫护。
【侍】◎ 伺候,在旁边陪着:服~。~立。~者(侍奉左右的人)。~从。~读(给帝王讲学的人)。~坐。~役(仆人)。
【侍】《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時吏切,音耆。《說文》承也。《廣韻》近也,從也。《六書故》陪側也。《禮·曲禮》侍坐于先生。又常侍,漢時宦官名,後遂沿習爲士人官制。如唐高適稱高常侍,李愬稱李常侍是也。又《史記·趙世家》公仲連進牛畜荀欣徐越。畜侍以仁義,欣侍以舉賢使能,越侍以節財儉用。《註》侍猶勸也。又侍其,複姓。宋侍其良器。漢典考證:〔《史記·魏世家》公仲連進牛畜荀欣徐越。畜侍以仁義,欣侍以舉賢使能,越侍以節財儉用。〕 謹照原書魏世家改趙世家。 考證:〔《史記·魏世家》公仲連進牛畜荀欣徐越。畜侍以仁義,欣侍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与】《廣韻》《集韻》《正韻》同與。《說文》賜予也。一勺爲与。《六書正譌》寡則均,故从一勺。(與)〔古文〕《廣韻》弋諸切《正韻》弋渚切《集韻》《韻會》演女切,音予。《說文》黨與也。《戰國策》是君以合齊與强楚。《註》與,黨與也。《管子·八觀篇》請謁得于上,則黨與成于下。又《廣韻》善也。《禮·禮運》諸侯以禮相與。又《增韻》及也。《易·說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隂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又許也,從也。《論語》吾與點也。《管子·形勢解》鬼神助之,天地與之。又待也。《論語》歲不我與。又《博雅》如也。《前
【芍药】药sháoyào[commonpeony;chineseharbaceouspeony]多年生草本植物。花大而美丽,供观赏。根可入药(芍药茵:用落下的芍药花当褥子)典
【芍药】生草本植物。五月开花,花大而美丽,有紫红、粉红、白等多种颜色,供观赏。根可入药。《诗·郑风·溱洧》:“维士与女,伊其相謔,赠之以勺药。”勺药即“芍药”。后因以“芍药”表示男女爱慕之情,或以指文学中言情之作。南朝陈徐陵《<玉台新咏>序》:“清文满篋,非惟芍药之花;新製连篇,寧止蒲萄之树。”明无名氏《驻云飞·闺怨》曲:“芍药谁相赠,孔雀何年开画屏?”王闿运《采芬女子墓志铭》:“玉臺清製,非惟芍药之文;太甲仙函,即擅《灵飞》之字。”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