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平 平 仄 仄 平 仄 仄 仄 仄 仄 平
拼音: zài 2 yì jiàn shì dí|dì|de 4 běn shēn shī rén
【在】1. 存,居:存~。健~。青春长~。 2. 存留于某地点:~家。~职。~位。 3. 关于某方面,指出着重点:~于(a.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b.决定于)。~乎。事~人为。 4. 表示动作的进行:他~种地。 5. 介词,表示事情的时间、地点、情形、范围等:~逃。~望。~握。~理。~朝(cháo )。~野。~世。 6. 和“所”连用,表示强调:~所不辞。无所不~。
【在】《唐韻》昨宰切《集韻》《韻會》《正韻》盡亥切,裁上聲。《爾雅·釋訓》居也。《易·乾傳》在下位而不憂。又察也。《書·舜典》在璿璣玉衡,以齊七政。《禮·文王世子》食上必在視寒煖之節。又存也。《論語》父母在。又所在也。《前漢·武帝紀》徵詣行在。《蔡邕·獨斷》天子以四海爲家,謂所居爲行在所。又姓。晉汝南太守在育。又脾神曰常在,見《黃庭經》。又昨代切,音載。義同。又叶雌氏切。音此。善也。《詩·小雅》不屬于毛,不離于裏。天之生我,我辰安在。又叶才里切。示上聲。《屈原·離騷》吾令豐隆乗雲兮,求虙之所在。解佩纕以結言兮,
【唯】1. 义同“惟”:~物论。~心论。~物史观。~心史观。~理论。~名论。 2. 答应的声音:~~(a.谦卑的应答声;b.鱼相随而行的样子,如“其鱼~~”)。~~诺诺。~~否否。
【唯】《廣韻》以追切《集韻》《韻會》夷隹切,音惟。《玉篇》唯,獨也。《集韻》專辭。《易·乾卦》其唯聖人乎。《詩·小雅》唯酒食是議。《韻會》六經惟維唯三字皆通。作語辭。又縣名。《前漢·地理志》益州郡來唯縣。又《集韻》視隹切,音垂。與誰同。何也。又《唐韻》以水切《集韻》《韻會》愈水切,音。《說文》諾也。《禮·曲禮》必慎唯諾。《釋文》唯,于癸反。徐,于比反。沈,以水反。《又》父召無諾,先生召無諾,唯而起。又《內則》能言,男唯,女兪。《戰國策》范睢曰唯唯。又《詩·齊風》其魚唯唯。《傳》唯唯,出入不制也。《箋》唯唯,行相
【意】1. 心思:~思。~见。~义。~味。~念。~志(为了达到既定目的而自觉努力的心理状态)。注~。同~。~在笔先。~在言外。 2. 心愿,愿望:~愿。愿~。~向。~图。~皆。好~。“醉翁之~不在酒”。 3. 人或事物流露的情态:春~。诗~。惬~。情~。~境。 4. 料想,猜想:~料。~想。~外。
【意】《唐韻》《集韻》《韻會》於記切《正韻》於戲切,音。志之發也。《禮·大學疏》總包萬慮謂之心,爲情所意念謂之意。《禮運》非意之也。《註》意,心所無慮也。《疏》謂於無形之處,用心思慮也。無慮,卽慮無也。又與抑通。《徐鍇曰》見之於外曰意。意,猶抑也。舍其言,欲出而抑之。《大戴禮》武王問黃帝,顓頊之道存乎,意亦忽不可得見歟。意猶抑。《論語》抑與之歟。《漢石經》作意,抑猶意,古通用也。又《轉注古音》於宜切,音醫。《前漢·韓信傳》意嗚猝嗟。又叶乙力切,音億。《秦之罘刻石文》大矣哉。宇縣之中,承順聖意。羣臣頌功,請刻於石
【剑】◎ 古代的一种兵器:宝~。长~。~鞘。~术。~拔弩张(形容形势紧张,一触即发,后亦喻书法雄健)。刻舟求~。
【剑】《唐韻》《集韻》《韻會》居欠切,檢去聲。《玉篇》籀文劒。《說文》人所帶兵也。《釋名》劒,檢也,所以防檢非常。《管子·地數篇》葛盧之山,發而出金,蚩尤受而制之,以爲劒鎧矛戟。又操劒殺人亦曰劒。《潘岳·汧督馬敦誄序》漢明帝時有司馬叔持者,白日于市,手劒父讎。zdic.net漢典
【事】1.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情。~件。~业。 2. 变故:~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端。 3. 职业:谋~(指找职业)。 4.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了。 5.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儿,还得另找出路。 6. 做,治:不~生产。无所~事。 7. 服侍:~父母。
【事】〔古文〕叓《唐韻》鉏吏切《集韻》《韻會》仕吏切,音示。大曰政,小曰事。《廣韻》使也,立也,由也。《釋名》事,偉也。偉立也。凡所立之功也。《書·大禹謨》六府三事允治。又《詩·小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註》三公也。又《詩·大雅》三事就緒。《註》三農之事也。又奉也。《禮·曲禮》年長以倍。則父事之。又營也,治也。《史記·曹參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賓客,見參不事事。又《廣韻》《類篇》側吏切。事刃,與倳剚同。別見人部倳字註。又《韻補》叶逝支切,音時。《蔡邕詞》帝曰休哉,命公三事。乃耀柔嘉,是式百司。又叶詩紙切,音始。
【的】◎ 真实,实在:~确。~当(dàng )。~情。~真。~证。 | ◎ 箭靶的中心:中(zhòng )~。有~放矢。众矢之~。目~(要达到的目标、境地)。 | 1. 用在词或词组后表明形容词性:美丽~。 2. 代替所指的人或物:唱歌~。 3. 表示所属的关系的词:他~衣服。 4. 助词,用在句末,表示肯定的语气,常与“是”相应:这句话是很对~。 5. 副词尾,同“地2”。
【赠】1. 把东西无代价地送给别人:~与。~礼。~言。~序(送别的文章)。~别。~送。回~。 2. 古代皇帝为已死的官员及其亲属加封:追~。 3. 驱除:以~恶梦。
【赠】《廣韻》《正韻》昨亙切,音。《說文》玩好相送也。《詩·鄭風》雜佩以贈之。《傳》贈,送也。《儀禮·聘禮》公使卿贈,如覿幣。《禮·檀弓》何以贈我。又《詩·大雅》以贈申伯。《傳》贈,增也。《疏》凡贈遺者,所以增長前人,贈之財,使富增於本,贈之言,使行增於義,故云贈增也。又《正字通》借封前人官稱曰誥贈,恩頒自朝廷也。又《詩·鄭風》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之。《朱傳》贈,音則。來,音力。《毛詩古音考》來音釐,贈疑是貽字之誤。未知孰是,存以備考。
【本身】身běnshēn[itself;initself]自己;自身汉
【本身】谓以自身为本位、中心。《庄子·天地》:“彼且乘人而无天,方且本身而异形。”成玄英疏:“今啮缺以己身为本,引物使归,令天下异形,从我之化。”2.犹本性。《列子·黄帝》:“且必有感也,摇而本身,又无谓也。”杨伯峻集释引王重民曰:“身有性义,盖身性古通用,本身犹本性也。”3.原身。唐袁郊《甘泽谣·红线》:“某一妇人,功亦不小。固可赎其前罪,还其本身。”此指前身。南唐尉迟偓《中朝故事》:“本身已败坏,此即魂耳,善相保。”此指肉体。《西游记》第六二回:“你打着黄伞,抬着八人轿,却不是猴王之职分?故説你得了本身。”此
【诗人】hīrén[poet]作诗的名人生来就是一个诗人,不是造就出来的
【诗人】诗经》的作者。《楚辞·九辩》:“窃慕诗人之遗风兮,愿託志乎素餐。”宋邵伯温《闻见前录》卷七:“范鲁公戒子孙诗,其略曰:‘……《相鼠》尚有礼,宜鉴诗人刺。’”2.写诗的作家。汉扬雄《法言·吾子》:“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唐白居易《马上作》诗:“吴中多诗人,亦不少酒酤。”明黄淳耀《马巽甫<游横山记>序》:“昔陶徵士作《桃花源记》,后世诗人如摩詰、昌黎、梦得、圣俞诸公,皆形之咏歌,以为神仙。”孙犁《秀露集·关于诗》:“这包括诗人的‘志’,即思想或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