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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我百篇文——赠郑十八贲(云安令)

韵脚:上平二十文

平仄:仄 仄 仄 平 平

拼音: 4 wǒ bǎi piān wén

示我百篇文释义

【示】1. 表明,把事物拿出来或指出来使别人知道:~警。~范。~弱。~威。~众。~意。告~。指~。请~。  2. 对来信的敬称:赐~。

【示】〔古文〕《廣韻》巨支切《集韻》翹移切《正韻》渠宜切,音岐。同祇。《周禮·春官》大宗伯掌天神人鬼地示之禮。《釋文》示或作祇。又姓。《史記·晉世家》示眯明。《左傳》作提彌明。又地名。《前漢·地理志》越嶲郡有蘇示縣。又《唐韻》《集韻》《韻會》神至切,音侍。垂示也。《說文》天垂象,見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三垂,日月星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示神事也。《徐曰》二,古上字。左畫爲日,右爲月,中爲星。畫縱者取其光下垂也。示,神事也。故凡宗廟社神祇皆从示。《玉篇》示者,語也。以事告人曰示也。《易·繫辭》夫乾確然示人易矣

【我】◎ 自称,自己,亦指自己一方:~们。~见(我自己的看法)。~辈。~侪(我们)。自~。~盈彼竭。

【我】〔古文〕《唐韻》五可切《集韻》《韻會》語可切,俄上聲。《說文》施身自謂也。《廣韻》已稱也。又稱父母國曰我,親之之詞。《春秋·隱八年》我人祊。又姓。古賢人,著書名我子。又《說文》或說我,頃頓也。○按頃頓,義與俄同。然字書從無作俄音者,存考。又《韻補》叶與之切,音台。《揚子·太經》出我入我,吉凶之魁。《註》我音如台小子之台。又叶阮古切,音五。《張衡·鮑德誄》業業學徒,童蒙求我。濟濟京河,實爲西魯。,篆文我。

【百】1. 数名,十个十(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佰”代):~步穿杨。~儿八十。~分比。  2. 喻很多:~草。~货。~姓(人民)。~般。~炼成钢。~无聊赖。~废俱兴(xīng )。

【百】〔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博陌切,音伯。《說文》十十也。从一白。數十十爲一百。百,白也。十百爲一貫。貫,章也。《徐曰》章,以詩言之一章也。百亦成數。會意字。《前漢·律歷志》紀于一,協于十,長于百,大于千,衍于萬。又眾多也。《易·繫辭》百官以治。《書·堯典》平章百姓。《後漢·明帝紀》百蠻貢職。又百里,劒名。百錬,刀名。見《古今注》。又百鷯。鳥名。見《大戴禮》。又百足,蟲名。《博物志》百足,一名馬蚿。又百合,草名。《譚子化書》山蚯化爲百合。又地名。隋百泉縣,唐百文縣。又國名。《北史·百濟傳》百濟

【篇】1. 首尾完成的文章或诗词:~章。诗~。~目。~什(shí)(《诗经》中的“雅”和“颂”以十篇为一“什”,所以诗章亦称“篇什”)。~幅。长~大论。千~一律。  2. 量词,指文章、纸张、书页:一~论文。

【文】1. 事物错综所造成的纹理或形象:灿若~锦。  2. 刺画花纹:~身。  3. 记录语言的符号:~字。~盲。以~害辞。  4. 用文字记下来以及与之有关的:~凭。~艺。~体。~典。~苑。~献(指有历史价值和参考价值的图书资料)。~采(a.文辞、文艺方面的才华;b.错杂艳丽的色彩)。  5. 人类劳动成果的总结:~化。~物。  6. 自然界的某些现象:天~。水~。  7. 旧时指礼节仪式:虚~。繁~缛节(过多的礼节仪式)。  8. 文华辞采,与“质”、“情”相对:~质彬彬。  9. 温和:~火。~静。~雅。

【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無分切,音紋。《說文》錯畫也。《玉篇》文章也。《釋名》文者,會集衆綵,以成錦繡。合集衆字,以成辭義,如文繡然也。《易·繫辭》物相雜,故曰文。《周禮·天官·典絲》供其絲纊組文之物。《註》畫繪之事,靑與赤謂之文。《禮·樂記》五色成文而不亂。又《尚書序》古者伏犧氏之王天下也,始畫八卦,造書契,以代結繩之政,由是文籍生焉。《疏》文,文字也。《說文》序》依類象形,故謂之文。其後形聲相益,卽謂之字。《古今通論》倉頡造書,形立謂之文,聲具謂之字。又《易·乾卦文言疏》文謂文飾。又《易·坤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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