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仄:仄 平 仄 仄 平 平 仄
拼音: shì xīn mì dìng guī xiāng jì
【誓】1. 当众或共同表示决心,依照说的话实行:~师。~词。~愿。~死。 2. 表示决心的话:发~。宣~。立~。 典
【誓】〔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時制切,音逝。《說文》約束也。《六書統》从言从折。以言折其罪也。《爾雅·釋言》謹也。《註》所以約勤謹戒衆。《疏》謹,敕也。集將士而戒之曰誓。《釋名》制也,以拘制之也。《正韻》約信也。《書·大禹謨》禹乃會羣后,誓于師。《傳》誓,戒也。軍旅曰誓。《左傳·閔二年》誓軍旅。《註》宣號令也。《禮·曲禮》約信曰誓。《疏》用言辭共相約束,以爲信也。又《文王世子》曲藝皆誓之。《註》戒謹也。又《玉篇》命也。《周禮·春官·典命》凡諸侯之適子,誓于天子攝其君。《註》誓,猶命也。言誓者,明天子旣命
【心】1. 人和高等动物体内主管血液循环的器官(通称“心脏”):~包。~律。~衰。~悸。 2. 中央,枢纽,主要的:~腹。中~。 3. 习惯上指思想的器官和思想情况,感情等:~理。~曲。~魄。~地。~扉。衷~。~旷神怡。人~惟危。
【心】《唐韻》息林切《集韻》《韻會》《正韻》思林切。《說文》人心,土藏,在身之中。象形。博士說以爲火藏。《徐曰》心爲大火,然則心屬火也。《玉篇》《廣韻》訓火藏。又《荀子·解蔽篇》心者,形之君也,而神明之主也。《禮·大學疏》總包萬慮謂之心。又《釋名》心,纖也。所識纖微無不貫也。又本也。《易·復卦》復其見天地之心乎。《註》天地以本爲心者也。《正義曰》言天地寂然不動,是以本爲心者也。《禮·禮器》如松柏之有心也。《註》得氣之本也。《孔疏》得氣之本,故巡四時,柯葉無凋攺也,心謂本也。又中也。心在身之中。《詩序》情動于中。
【密】1. 稠,空隙小,与“稀”、“疏”相对:紧~。稠~。茂~。严~。~封。~布。~集。~匝匝。~锣紧鼓(喻正式活动前的积极而紧张的准备,亦作“紧锣密鼓”)。 2. 关系近,感情好:~友。~亲。 3. 不公开,不公开的事物:秘~。保~。~谋。~电。~报。~使。~信。~诏。~旨。~探。 4. 精致,细致:精~。细~。致~。~实(细密结实)。 5. 姓。 网
【密】《唐韻》美畢切《集韻》《韻會》莫筆切《正韻》覓筆切,音蜜。《爾雅·釋山》山如堂者密。《郭璞註》山形如堂室者曰密。尸子,松柏之鼠,不知堂密之有美樅。一曰靜也。又《玉篇》止也,默也,深也。《易·繫辭》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詩·周頌》夙夜基命宥密。《註》謂所以承藉天命者,宏深而靜密也。又《增韻》稠也,疎之對也。《易·小畜》密雲不雨。《詩·大雅》止旅廼密。《註》言其居止之衆,日以益密也。又《史記·功臣年表》罔亦少密焉。又祕也。《易·繫辭》幾事不密,則害成。又《禮·樂記》隂而不密。《註》密言閉也。又《禮·少儀》
【定】1. 不动的,不变的:~额。~价。~律。~论。~期。~型。~义。~都(dū)。~稿。~数(shù)(a.规定数额;b.指天命;c.规定的数额)。断~。规~。鉴~。 2. 使不变动:~案。~罪。决~。确~。 3. 平安,平靖(多指局势):大局已~。 4. 镇静,安稳(多指情绪):心神不~。 5. 确凿,必然的:必~。镇~。 6. 预先约妥:~计。~情。~货。~做。 7. 姓。
【定】〔古文〕《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徒徑切,庭去聲。《說文》安也。《增韻》靜也,正也,凝也,決也。《易·說卦》天地定位。《書·堯典》以閏月定四時成歲。《禹貢》震澤底定。又《禮·王制》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註》謂各署其所長也。又止也。《書·洛誥》公定,予往已。《註》成王欲周公止洛,自歸往宗周也。又《儀禮·鄕飮酒禮》羹定。《註》定猶熟也。《疏》熟卽止,故以定言之。又《諡法》純行不差,安民法古,曰定。又州名。漢中山郡,唐改定州,以安定天下爲名。又丘名。《爾雅·釋丘》左澤曰定。又《廣韻》《集韻》
【归】1.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2. 还给:~还。物~原主。 3.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4.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5.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6. 结局:~宿(sù)。 7.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8.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9. 自首。
【乡】1. 泛指小市镇:~村。穷~僻壤。 2. 自己生长的地方或祖籍:家~。故~。~井。~里(a.家庭久居的地方;b.同乡的人)。~党(乡里)。~试。 3. 中国行政区划基层单位,属县或县以下的行政区领导。
【计】1. 核算:~时。~量(liàng )。~日程功。 2. 测量或核算度数、时间、温度等的仪器:晴雨~。湿度~。 3. 主意,策略:~策。~谋。 4. 谋划,打算:~划。~议。 5. 姓。
【计】《唐韻》古詣切《集韻》《韻會》《正韻》吉詣切,音繼。《說文》會也,算也。从言从十。徐曰:十者,物成數。會意。《左傳·昭三十二年》士彌牟營成周,計丈數。《禮·內則》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學書計。《註》書謂六書,計謂九數。《周禮·天官》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註》弊,斷也。《疏》六計,謂善、能、敬、正、法、辨,皆以廉爲本,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又《司會註》司會,主天下之大計。《疏》日計曰成,月計曰要,歲計曰會。《史記·平準書》桑弘羊以計算用事。又《玉篇》謀也。《廣韻》籌策也。《史記·項羽紀》項梁召諸別將